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群众观点与法治思维缺一不可,必须将群众观点与法治思维贯穿于群众工作的始终。
群众观点和法治思维辩证统一于群众工作的全过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牢了群众观点,做到心中有群众,干事想着群众,才能带着深厚的感情、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群众工作中去;强化了法治思维,做到心中有法律,干事有底线,才能确保权力正确、充分行使,使人民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
抛开法治思维仅片面强调群众观点,党员干部在群众工作中就会弱化规则意识、法律意识,甚至一味凭着个人感情、感觉想问题、做工作,不仅会出现“同等情况差别对待”的不公正现象,而且可能会在千差万别、要求众多的群众呼声与利益诉求中迷失方向,丧失原则与底线,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诱发群众的不满情绪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抛开群众观点片面强调法治思维,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时就会完全变成冷冰冰的机器人,对待群众不是饱含感情,而是麻木不仁;对群众做工作不是强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而是一味强调“照本宣科、毫不留情”。长此以往,党和群众之间就会形成一道无形的“藩篱”,二者的关系就会日益疏远、淡薄。
可见,在新时期群众工作过程中,群众观点与法治思维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有了法治思维做支撑的群众观点,我们的群众工作就更加富有生命力和时代感。
(作者单位:沧州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