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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英雄被诋毁“险恶”现象剖析与保护性对策

 时间:2015-11-24 09:04:00 |  吕一鸣 | 字体:【 】| 阅读: 161

一个崇尚英雄的民族,是一个充满希望的民族,也是一个屹立世界民族之林的英雄民族。国家英雄,是国家精神标杆,是国家文化基石,是民族精神象征,是民族的信仰标杆,是民族的精神坐标,是民族核心价值的复合体,是民族精神价值综合体。习近平主席谈精神文明建设: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我国历来崇尚英雄、捍卫英雄民族。

为了崇尊英雄 ,2014年全国人大以立法形式确认了每年9月30日为国家法定“烈士纪念日”。去年9月30日,是我国第一个法定“烈士纪念日”,当天上午9:30,新的一届党中央常委及党和国家领导人与首都各界代表一道在天安门广场人民纪念碑前面,向人民英雄敬献了花蓝,这开启了崇尚国家英雄新的时代起点。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目前社会上出现了一些暗流,企图诋毁造谣人民英雄道德形象,肆无忌惮地向国家英雄泼脏水,造成思想、精神领域混乱,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一场捍卫英雄、保护英雄道德形象的没有硝烟的精神战场、思想战场、文化战场,也是一场特殊保卫战,也是一种输不起的战斗,更是一种持久、复杂的艰辛战斗。因此,我们要擦亮眼睛,警惕一些专门善于制造暗流的别有用心的人,唯“谣”天下不乱,唯“渗”领地不止。主要有“四大”造谣和诋毁国家英雄“险恶”现象。

一、造谣和诋毁国家英雄成了不法新兴媒体商人或“热门人”谋私求财绿色通道

网络是新兴大众传播工具,也是一处无硝烟战场,更是一座精神高地和前沿阵地,也是投机新兴媒体商人、政客必争之地。一位海归人士甚至感悟到,当下移动互联网时代,一次微小的改变或介入,却有可能引发一场摧枯拉杇的小风暴。近年来,在一些新兴媒体(自媒体)业界,一些不法新兴媒体商人(网络大V),充分利用掌握着一些舆论工具资源和舆论阵地,不惜良知,纠集社会上一批无良知涉道写手或网罗职业写手或水军,胡编乱造撰写诋毁诽谤国家英雄文字作品、制作视频等影像,在网站或微博、博客,视频等新兴媒体进行传播,以耻为荣、为乐、为趣,并以此吸引眼球,提高网站点击率、收视率,网站知名度,实行相互寄生,共同成“壮”,以期为后续做广告和拉广告和隐性利益,从中捞到了太多政治和经济利益。

二、造谣和诋毁国家英雄成了“双面人”或境外“代理人”开辟隐性“第二战场”

尊崇国家英雄,是一个民族文明和成熟显著标志。美国尊崇华盛顿,法国尊崇拿破仑,而中国理所当然尊崇民族大英雄毛泽东。因为这些国家英雄是国家精神化身。然而,西方人特别害怕、“敬”忌民族大英雄毛泽东。境内一些“双面人”,受境外势力资助,充当西方的推行“颜色革命”文化渗透颠覆的代言人,也是意识形态领域里渗透中国内“文化、思想、政治汉奸”一支主力军,大打一场精神战争、舆论战,抢占我国精神高地制高点,尤其是年轻一代精神制高点,以特有现代方式来混淆视听、视点,造成社会好坏不分,真假不清,褒贬不一思想混乱状态,以期险恶用心。集中的突出表现在:评判伟人“去中国化”;评判英雄“去本土化(民族化)”;评判抗战“去中共化”等。就是企图重蹈苏联大厦倒塌悲剧在中国重演,一条根本动因就是在苏联时期,苏联意识形态领域发生了去苏联英雄、去苏共(布尔什维克)历史现象,全面否认苏共执政合法性。前段时,攻击毛泽东同志等反常现象。当下有人对中国的英雄故意泼脏水、恶意造谣诽谤:狼牙山五壮士被人描述成了土匪。江姐被该死的教授说成出卖色相的女人。黄继光、邱少云被恶搞。雷锋、焦裕禄、董存瑞等都被歪曲了等现象,网上调侃论证邱少云火烧不动、黄继光肉身挡机枪、雷锋专利他人、焦裕禄一心为民等等均不可思议,被这些双面人戏说,污辱、践踏,企图抹杀英雄形象,制造精神混乱,抢占精神高地,挤占文化园地,抢夺思想境地,摧毁国人精神支柱,已到了白热化程度,也就是企图颠覆政权,一场国家英雄保卫战打响了。据报道在一些领域和行业(行界)出现了,学术汉奸、思想汉奸、政治汉奸、文化汉奸、军事汉奸、外交汉奸、经济汉奸、科技汉奸等。前段,网络界、舆论界,出现了薛蛮子现象。秦火火(舆论界的右翼汉奸)现象,这些之流极易对成长中的广大青少年、幼儿造成误导、对造成社会极大危害,对精神领域造成污染,甚至影响几代人,必须要引起高层高度关注、警惕和警醒。

三、造谣和诋毁国家英雄成了某些大V公(母)知调侃“笑料”、“嗜好”的自由天地。

古今中外表明,国家英雄是一种塑造本国国民心灵方面极具重大核心价值精神载体,英烈是一座蕴藏着巨大的特殊的精神价值富矿能量。近年来,一些公(母)知大V人物口无遮拦,置身份、职业、地位不顾,戏说贬诋伟人或国家英雄,往往是“去英雄化”、“去中国化”、“去本土化(民族化)”、“去伟人化”,摧毁人们心中的“偶象”,取而代之,损坏国家精神支柱和思想大厦,以图造成大规模坍塌,其险恶用心是不言而喻的。当他们受到正义人们等社会主流遣责时,象征性地被迫地应付公众,无奈地“道歉”,这是因为端体制内饭碗,否则张口说开口骂,无所顾忌,无所不为。甚至网络上出现一种怪现象,正直的人发出呼声,反而遭到“灰色、黑色圈”的人反扑、围攻和剿杀,如罗援将军多次发声,弘扬正义之声,却被围攻。应当引起国家有关部门予以重视和关注。当下尽管坚持正义的人们予以正面遣责,但是由于无法律援助显然是苍白无力,他们仍然是我行我素,照做不止。追究原因暴露了依法追究,保护英雄立法上存在着一大空白。这些公(母)知人以特殊身份、职业影响力,往往会引起误导国民,极具精神破坏力。 

四、造谣和诋毁国家英雄成了某些居心叵测的人一夜驰名“大家”或热门人的直通车。

近年来,网络上一些名利欲望极强的人,寻找捷径,往往是无孔不入,把自已打扮成大V和学术大佬、明星大腕,利用微博、博客和一些臭味相投的不良网站或网站编辑【网管员】(相互造势提高[点击率]知名度)网络平台,到处发所谓抨击言论、评论文稿,好像天生就是审视“伟人”,“英雄”,往往先以高、大、“马列”形象自居,不顾良知,编造故事,挖空心思,甚至,有的变换花样,穿着隐身衣,打着正统马列主义牌子,夹带私货,行干着反对和否认中央大政方针,间接规避政治上敏感关键词,实质上指桑说槐,制造社会轰动效应,用心良苦,迎合一些不明真相的人,缔造粉丝群帝国。主要是一些不负责任网站或藏着心术不正,心有不甘的编辑或网管员,成为推波助澜的隐性杀手,因为是知名网站,极易被钻空了,利用迅速被网络转载转贴传播,是极其危险的,应当引起高度警惕,切不可大意。

为了打好这场国家精神保卫战,我们要打好组合拳,实行综合施治,将这场思想意识形态的斗争进行到底。为此,笔者就围绕国家英雄保护工作,筑起一道“防火墙"方面,提出若干对策建议。

1、建立保护工作权威领导体制。建议成立国家民族英雄保护委员会。建议由中央领导为主任,成员单位应有中宣部、中央外宣办、中央网安小组办公室、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文献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党校、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教育部、文化部、民政部、公安部、经信部、司法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法学会、广播电视总局等相关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国家英雄保护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和督导工作。建议从中国文明委中一部分涉及国家英雄方面工作职能分离、单列出来,优化和整合资源,全面提高工作效能。建议尽快成立国家英雄研究院智库,为国家英雄保护工作和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2、建立保护工作高效运作机制。建议成立国家英雄保护工作办事机构。办公室成员应有由历史、政治、教育、传播等方面专家学者组成。主要职能:一是抓好顶层规制设计。主要负责制定国家英雄标准和相关法规、政策、规划和制度等方面设计、认定和起草、宣传、制定公众人物职业操守规则、网络维权,全面担负全国国家英雄保护与统筹管理等方面工作。搞好国家英雄普查(民族英雄、革命先烈)工作,要进行认真梳理、事迹核查、评价规范,逐一认定和收入国家正式认可的国家英雄名录,对国家英雄标准身份确认,对其遗址、遗物、遗迹抢救性整理、保护、修复,要积极地负责受理国家英雄本人及其家属或后代对侵犯国家英雄名誉权起诉事谊,要对于任何以无根据的造谣、捏造、捕风捉影的材料,随意、任意、故意、恶意诋毁国家英雄人格、品德、事迹的人,要依法予以追究要改变近年来有专门诋毁英雄的人,却没有专门保护英雄的人(组织)现象。对造谣诋毁国家英雄始作俑者的造谣动机、编造事实、违法行为,公安、司法、网管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查证,一定要出手及时、果断、坚决予以打击,新闻媒体要及时曝光,以正视听,要从快从重处理,形成强大攻势,坚决打压反英雄嚣张气焰,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就要查处一起,形成法律震慑力,消除当下一些地方和网络上不和谐的声音,以国家力量来共同维护权益。二是建立开放、共享数据库。建立起中央和省、市(县)地方三级国家英雄数据库工作,编制《国家英雄名录》,实行资源共享,以期高起点管理,全面实现国家英雄保护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法制化建设轨道。三是加强网络(舆论〉生态修复和管控。要牢牢掌握网络舆论话语权、主导权,及时权威发声、有效管控。对网络涉嫌侵范国家英雄的苗头和迹象,对重点人或重点网站实行定点定人跟踪,精准发力,不留空间和死角,实行第一时间实行坚决回击和封网站,依法追究网站法人代表及其编辑记者、网络管理员法律责任,全面提升网上管控水平。四是建立健康传播机制。组织专家学者在电视电台、视频、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兴媒体,有针性或关注度高涉及国家英雄相关事谊,举办讲座、(报刊)开辟专栏,访谈录、宣传国家英雄事迹,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发布国家英雄的标准造像,主办国家英雄人物报刊杂志,编写和审定国家英雄事迹书籍(包括大中小教材、幼儿读物)文字、文学作品、参与国家英雄人物宣传电视剧、电影、动漫等影像制作和审定等工作,让国家英雄标准造像进入公共场所、学校(包括党校、行政学校、社会主义学院校、部队院校)、机关等,中共中央党校校园区有毛泽东、焦裕禄等造像。让国家英雄人物进机关单位、进学校、进城镇街道、农牧社区、进企业、进营房。五是全面优化道德环境。要重塑思想、文化、精神生态等意思形态的社会生态,突出以开展以感恩教育和英雄主义教育等为先导主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的主流价值地位,全面优化道德环境。在全体人民,党员干部和广大青少年中,大力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感恩教育,学会感恩、学会尊重。学会苛求自己,学会崇尚、尊崇英雄,学会理性观察社会和审视历史,修复精神和社会生态,让社会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去,改变不良社会风气。

3、建立保护工作法律支撑体系。建议有三:一要抓好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保护法》,实行依法治理。国家英雄是全体国民共同精神遗产,是共同精神财富。依法保护国家英雄道德形象是全体公民应尽职责和便命。建议暂由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国法学会牵头组织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保护法》》,广泛听取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在制定法律过程,是一次全民宣传、学习、深入人心过程,增强尊崇、敬畏、热爱英雄自觉性的过程。新制定的法律条款,应涉及公职(新闻从业人员、国家公务员等)人员不得损害国家英雄人物言行,造成严重影响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提供网站和新兴媒体传播平台的涉事单位法人代表要依法追究或和连带法律责任,对蓄意损坏国家英雄人物遗址遗迹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对制造谣言诋毁国家英雄人物组织者,惯犯者,实行严厉从重处理,对涉及国家公职人员侵犯和造谣、诋毁国家英雄案件,可直接向检察部门提出公诉申请,法院部门也要优先受理,进入司法程序。向司法部门提出无偿义务司法援助申请。实行依法司法法律援助.对国家英雄人物本人和家属和后代,向司法部门提出无偿义务司法援助申请,则应尽快予以登记,并迅速地开展律师事务。对借以反“谣言”名义,捆绑民意,企图扼杀和封锁基层真实声音,也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以网名、学名、博名进行散布谣言、诋毁者,既要查封其微信、博客等,又要对故意、恶意造谣者,要依法追究法律,同时对发表造谣贴子的编辑和主编当事人,也要以传播谣言罪论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要彻底纠正“无端污蔑贬损一个死去的国家英雄,却可以招摇过市,无人追责”倒挂反常社会现象。二要积极作好法定“烈士纪念日”完善工作。随着新加坡“习马会”历史性开启,被媒体称之为“第三次国共合作的话题已浮出水面”,将为“烈士纪念日” 完善,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的时机也已经成熟,建议将每年9.3“烈士纪念日”改为“国家英雄纪念日”。三要作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款无缝对接,在刑法条款中,建议应增加对涉嫌造谣诋毁伟人、国家英雄行为情节和方式,危害程度不同,可增设造谣诋毁诽谤罪、颠覆罪等,实行依法严厉打击内容。因此,尽快地启动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保护法》立法和相关法律修订程序,使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得到实施,让国家英雄保护工作,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和保护国家英雄权益。

(智库战略研究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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