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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心得体会、研讨发言汇编(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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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二字力透纸背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 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 规律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意味着我 国“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对于这样一项涉及广大农 民切身利益的战略安排,政策的社会效果是战略实践的一 个十分重要的关注点。 制定、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法,对促进农业全面升级、 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能够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从而在整体上保证战略的政策效果。 一、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立法背景 xx省xx市xx县xx村第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 村振兴战略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乡 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方针、政策等,这构成了乡村振 兴促进法的一个立法背景,即以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重 大决策部署为着力点,通过立法将这些重大的战略安排确 定下来。第二,如果缺乏国家层面关于乡村振兴立法,导 致地方立法工作受到局限,地方期待国家统一立法,以从 上位法角度衔接其他法律。第三,我国脱贫攻坚成果的巩 固和乡村建设成就,应当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形成法 律成果和法治成果。这也有利于建立发达地区和发展中地 区之间的良性关系,解决城乡发展均衡问题。总体上说 ,立法的背景还是真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体现。  二、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立法目的 第一是把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立 法固定下来。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至 2021年,党中央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指导思 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从“新时代”视角给予 全新定义,政策逐渐覆盖至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 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专 门工作领域。这些政策基本都指向我国“三农”工作的顽瘴痼 疾,并分门别类地就突出问题实现大起底、大整治,可以 说形成了系统化的乡村治理靶向方案。那么,这些站位高 、措施实、创新性强的政策举措,如何能够坚持问题导向 、目标导向,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压实责任、解决问题,就 是当前一个时代命题。将这些政策转化为法律规范,变成 国家意志,有利于政策落实。第二是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在 各级党委、政府的执行中得到确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确定的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主要还是靠党的领 导、政府实施,特别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健全城乡 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新型城乡关系方面的政策,通 过立法确定下来,各级党委和政府会依法把责任挺在前面 ,不松懈、不变调、不走样,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地促进 乡村实现全面发展。第三是有利于多年来农村体制机制改 革成果的固定。我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我们党和政 府善于总结地方创造的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可复制可推 广的“三农”发展经验,并及时上升为法律规范。认真研究新 时期乡村发展的基础、格局,参考我国现行有效的其他促 进类法律的立法经验,强化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制定并 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就是将新时期体制机制改革成果从 经验或蓝图上升为法律,实现重大战略安排的制度化。 三、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性质定位 首先,从法律功能看,乡村振兴促进法是一部促进法 。所谓“促进法”,主要法律意涵即激励性法。其次,从调整 范围看,乡村振兴促进法是涉农法律体系中的一部专门法 。党和国家非常重视“三农”立法,改革开放以来,立法机构 先后出台xx余部“三农”相关法律,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 ,以农业法为基础,以渔业法、森林法、草原法、畜牧法 、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农民专业合作 社法等专门法律和其他相关法律为主干,由行政法规、地 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涉农法律体系。乡 村振兴促进法是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任务新要求制定的最 新涉农法律成果。 四、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规范特点 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一部涉农的激励性法律,其首要 特点是政策集萃,即将核心施策安排和政策主干经过法定 程序转化为具体的规范。其次是指导性为主。作为一部促 进法,以其施策的宏观性、系统性着眼于“民本”导向,更注 重于规划引领。 五、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文本结构 乡村振兴促进法分为xx章,依次为总则、产业发展、 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组织建设、城乡融合、 扶持措施、监督检查、附则,共xx条。从文本结构看,乡 村振兴促进法在坚持立足国情的前提下,从我国农业农村 发展实际出发,着重从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 方面,将党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和地方实践中的成功经验 ,以法律的形式进行了宣示。此外,城乡融合作为乡村振 兴工作的特殊重要任务,担负着重塑城乡关系的重大安排 ,因此单独成章;为解决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保障机制 ,突出地将扶持措施作为单独一章。第九章实际对实施乡 村振兴的外部监督力量配置进行了安排,同时多层次、多 角度地说明了监督责任。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乡村 振兴涉及部门多、关联人群广,任务难且重,党的十九大 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农业农村确定为未来的优 先发展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首 部以“乡村振兴”命名的法律,不回避热点难点,对实践中聚 焦的乡村治理问题作了定性,并为后续进一步出台配套制 度提供了空间。可以说,整部法律的特点就是“惠农”二字力 透纸背,法的精神就是从整体上为乡村振兴、为农民发展 提供全局性、系统性的法律保障。 构建乡村产业发展新格局,引领产业低风 险运行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稳则天下安。党的十八 大以来,我国农业农村政策的“四梁八柱”已经基本构建,有 效保障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乡村产业落地生根和应 对国内外市场风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我国经济发 展进入“新常态”以来,农业面临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和国际市 场竞争加剧的双重挑战。为保障乡村产业成长壮大,就需 要立足国内,放眼国际, 全力畅通“双循环”。 首先,积极应对国内市场风险,强化市场功能。伴随 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确立, 乡村产业生产 什么、生产多少、怎样生产等生产经营活动,应该由市场 供求关系决定,而不应该再由政府计划。这既是深入贯彻 实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 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具体体现,更是 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本质要求。当前来看 ,农业作为现代化建设的短板,与我国基本国情紧密相关 ,人口数量基数大,产业发展所需要的资源错配等现实决 定了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此决定 了乡村产业发展必须要创造更多条件,使资源与要素在城 乡之间流动起来。这主要是因为资源和要素流转的范围在 一定程度上将决定了其价值的大小,更决定了其服务的产 业的拓展能力大小。乡村具有丰富的资源条件,但是却以 静态、沉睡的形式存在,难以产生价值。只有将其产业化 ,才能够使其本身所承载的潜在价值现实化和实体化。《 促进法》已经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 和政策体系,推动城乡要素有序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 源均衡配置,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 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就是要将城市与乡村之间 要素流通的堵点打通, 实现要素之间的转换,以及产业之 间的流动,保障流通环节、运输环节、消费环节的畅通 ,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更大的生产和消费平台。进而健全 价格形成机制, 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的作用,完善市场 调控机制。真正实现以保护农民权益为核心,以市场调控 为主导,将风险控制在底线之上的市场风险应对方案。 其次,主动对接国际市场,构建乡村产业双循环格局 ,提高乡村产业的国内外竞争力。现阶段,国际竞争形势 日益复杂,不确定及突发因素时有发生,再加上中美贸易 竞争加剧,可以预见的是,未来一段时期贸易摩擦大概率 会是一种“新常态”,这些因素都将在很大程度上加剧风险预 警机制和风险管控的难度,也成为乡村产业面临的国际挑 战。当前我国乡村产业同质化严重、粗放式发展较为普遍 ,乡村产业结构有待优化,产业差异化协同化程度偏低 ,都不利于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产业体系。要适应国 内消费者对乡村产业产品和服务的需求特征转化,将销售 乡村产品与服务与这些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供给信息紧密 结合。《促进法》提出鼓励企业获得国际通行的农产品认 证, 增强乡村产业竞争力。有必要将中国特色、民族特色 的乡村风情、乡村特色展现在国际市场中,从根本上提升 乡村产业的核心竞争水平,增强产品的市场消费者粘性 ,提高市场话语权。因此,乡村产业的发展既应该关注国 内市场的开拓,更应该构建国内市场为主的循环格局。实 施好“走出去”战略,构建好乡村产业的双循环格局,这是强 化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更是提升中国特色乡村产 业产品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推动农民农村共同 富裕 《乡村振兴促进法》于2021年6月1日开始施行。这部 法律是在充分总结“三农”法治实践的基础上,对中国特色 “三农”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发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法治保障,对于促进农业 农村繁荣稳定、农民群众持续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实现乡 村全面振兴,引领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这也是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篇 大文章,必须充分尊重广大农民意愿,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主动性、创造性。而《乡村振兴促进法》最突出的特点 就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农民主体地位,把维护广大 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广大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 点,并贯穿整部法律始终。 《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十二条明确指出,“国家完善农 村集体产权制度,增强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发展活力,促 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受益”。我国农村集体产权 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集体所有制经济是中国 特有的经济形态。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等土地资源和集体 经营性资产, 以及用于公共服务的集体非经营性资产都属 于集体所有,是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围绕 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 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保护和发展农民合法权益的目标要 求,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用x年左右的时间基 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用x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 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改革启动实施以来,全国先 后组织开展了x批试点,范围覆盖所有涉农县(市、区)。 目前,已有xx个省份完成了试点任务,其余xx个省份也将 于今年底前完成,改革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初步显现。农 村集体资产全面摸清。各地扎实开展资产清查、确权和管 理等各项工作,2020年底,全国共清查核实乡、村、组三 级集体资产x.x万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x.x万亿元,集体土 地等资源xx.x亿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面确认。各地 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 ,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 等因素,做好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目前,全国共确认集体 成员约x亿人。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有序推进。各地 稳步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科学设置股权,量 化资产收益权,规范建立集体经济组织。截至xxxx年底 ,全国xx万个村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超过 xx万个村领到了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得以平等参与市 场经济活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各地立足资源 禀赋、区位优势,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采取自营、出 租、股份合作等方式,发展符合地方规划和市场需求的特 色产业,促进集体和成员增收。20xx年,全国村集体总收 益达到xxxx.x亿元,超过xx.x%的村集体收益达到x万元以上 ,成员人均分红xx元,占当年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 xx .x%。 《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六条明确指 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应当在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领 导下,实行村民自治,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维护农民合 法权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 挥依法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 等方面的作用,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独立运营”。正是 在这一政策创设下,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作用充分显现出 来。主要表现在: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资源供给。随着农 村经济发展,村集体大量潜在资源开始盘活,资源要素得 到优化配置,集体经营领域从传统的土地等资源出租、建 设用地和房产设施等物业租赁,向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 、政府帮扶资金发展特色产业、乡村旅游、农业生产性服 务等领域拓展。一些地区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 农民变股东改革,不断吸引工商资本投入农村,促进了乡 村产业蓬勃发展,也让农民分享到了更多产业增值收益。 为农村公共服务提供经济支撑。集体经济组织营利性与公 益性并存,一方面,集体经济组织具有较强的营利性,可 以增加集体财富;另一方面,又承担着为农村公共事业和 提供经济支撑的重任。20xx年全国农村集体收益用于公益 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为xxxx.x亿元,村组织支付的公共服 务费用xxx.x亿元,应付福利费xxx.x亿元。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在为成员提供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扶贫济困方面 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为提升党的凝聚力提供物质保证。基 层党组织以引领新型集体经济发展为重要抓手,把党和群 众有效组织起来,使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过程成为强村富 民和提升党组织组织力的过程。各地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 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2020年底 ,全国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比例为 xx.x%。与此同时,集体经济组织在参与市场竞争过程中 ,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谋划发展集体经济,确保 了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运行,提升了基层党组织在农民 群众心中的威信。为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支撑。通 过改革,厘清了村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村集体经济组 织的权责边界, 逐步形成了村党组织引领下,村民自治组 织负责村务管理,集体经济组织负责集体资产运营的新型 农村治理模式,让村级治理的组织架构更加科学合理,实 现了基层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了实施乡村振兴 战略的强大内生动力。 值得注意的是,集体经济虽然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总 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从全国看,农村集体资产村均xxx万 元,但主要以非经营性资产为主,且地区间、村庄间差距 较大,东部地区集体资产占全国集体资产的xx%,xx%的村 占有全国xx%的集体资产。从各地实践看,集体经济发展较 好的主要是资源出租、物业经济和资产使用权入股,而在 工商业等竞争性行业,竞争力明显不足。《民法典》虽然 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但在国家层面 还没有一部专门法律对集体经济组织作出规范。集体经济 运行过程中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迫切需要加快推进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 为集体经济健康发展、集体成员共 享改革发展成果提供法治保障。 20xx—20xx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立法提出了明确要求。20xx年x月,xx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立法规划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列为第三类立法项目。近 几年,农业农村部紧锣密鼓开展立法研究工作,制定出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开展集体经济 组织立法调研,起草形成立法紧迫性、立法调整范围及框 架等若干问题报告。考虑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兼具公益性 和营利性、不适用于破产终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 有社区封闭性、不能随意进出,农村集体资产虽然可以参 与市场经营活动但土地等资源性资产不能对外承担责任等 等,现阶段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还应聚焦实践需 要,有针对性地对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属性、功能作用、 内在机制、成员权利和扶持政策等方面加以规范,保障其 履行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职能。 总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 的发展壮大,将有利于促进集体经济组织更好地服务本集 体及其成员,带领农民走向共同富裕。《乡村振兴促进法 》的出台,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提供了指导和保障。 强化风险防控意识,保障乡村产业落地生 根 x月xx日,《乡村振兴促进法》(下称《促进法》)由 第xx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自x月x日起施行。这为新发展阶段全面推进乡村振 兴战略和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和 法律依据。《促进法》的颁布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 化国家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具有划时代意 义。 《促进法》专门在第三部分就振兴乡村产业问题进行 了法律规范。它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关 键是产业振兴, 要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必须顺应产业发展规 律以及要立足当地特色资源,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的思 想。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产业振兴是一项 长久性、系统性工程,要循序渐进、因地制宜、有重点地 动态推进。从产业特征来看,农业等乡村涉农产业是具有 自然和市场高风险的弱质产业。伴随着市场化和国际化进 程加快,农业等乡村涉农产业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所遇到 的风险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复杂。因此,要保障乡村产业 落地生根,并成长壮大,就必须强化风险导向。贯彻落实 好《促进法》关于乡村产业振兴的要求,需要从战略高度 审视乡村产业发展面临的现存和潜在风险,按照农业农村 现代化的要求,着眼于评估长期战略风险,防范与控制短 期现实风险,有针对性地建立相应风险预警机制和管控措 施,以助推乡村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增强自然风险防控意识,夯实产业绿色发展底色 由于自然风险的形成不可控, 加之农业本身的自然属 性,决定了发展乡村产业,既是经济再生产过程,又是自 然再生产过程,要充分考虑自然风险对传统农业生产带来 的冲击。新发展阶段,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引领,促进乡 村产业与生态系统平衡。 首先,乡村产业要注重维护生态系统平衡。作为我国 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生态系统应兼顾优质农产 品供应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双重功效,要在农业生态系统 资源与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巩固乡村产业发展需要的资 源环境基础。《促进法》提出要严格保护耕地,实行永久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农村土地 整理和农用地科学安全利用。因此,要提高耕地资源利用 效率,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能力和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 化利用水平,建设现代高效生态农业。同时, 伴随着消费 者多元化、个性化、生活化需求的不断增加,人们对于农 产品的优质、营养、绿色、生态的需求不断增强。然而 ,受到自然资源禀赋、市场、技术等条件的制约,农业的 多功能性、可持续性和附加价值挖掘不够。当前,我国农 业发展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农业与环境协调问题、农业 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和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步推进问题。其 根本出路在于农业生态化生产的强化和有机生态农业的健 康发展。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引领,推动传统农业生产向 全面生态化转型发展。更要致力于保障自然生态系统良性 循环,在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前提下,发挥最大生产潜力 ,维护生态系统内部平衡,达到生态经济协调发展。 其次,乡村产业要注重生产方式的转变,即生态、绿 色将日益成为乡村产业的基因和灵魂。尽管《农业部关于 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提出“一控两减 三基本”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目标要求以来,我 国农药化肥使用量由峰值逐渐降低,实现了施用总量和施 用强度的“双下降”。但是与世界平均水平和发达国家水平相 比,我国农药化肥使用情况并不容乐观,仍高于警戒线水 平。这种“高投入、高能耗、高排放、低循环、低利用”的生 产模式俨然不适应新时期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特别是 在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新形势下,农业及农业相 关产业要为节能降耗、固碳减排贡献农业智慧。发展乡村 产业,就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促进生产生 活生态协调发展。继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促进 种植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等乡村产业相结合的生态 循环农业发展。同时,《促进法》指出国家采取措施加强 农业科技创新,培育创新主体,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 研协同的创新机制。要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促进 建立有利于农业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激励机制和利益分 享机制。要加快乡村产业绿色技术应用推广力度,坚持创 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产业发展、绿色防控、农作物病虫 害统防统治等环节,开展科技项目攻关,为推进乡村产业 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而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 等新兴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则能够推动农业科技发展和 乡村产业体系的创新升级。 此外, 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产业体系,还应该向 特色化、品牌化、绿色化转型。《促进法》明确提出要发 展优势特色产业。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 标准化生产。当前我国小农经营仍然占据重要位置,不能 形成规模生产,品牌意识偏低,既难以确保农产品数量 ,更不易形成质量优势。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就是要从农 业农村发展的长远考虑,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 励发展规模化现代农业,打造具有区域品质和特色的产业 ,培植具有规范性和竞争力的品牌。只有将乡村产业品牌 做优做强,才能够提高产品本身价值,最大限度满足社会 需求,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相关产品优质优价。 强化产业风险防控意识,推进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乡村产业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产 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和乡村产业的独特性相结合,构建具有 中国乡村特色的产业体系,推动业态创新和模式创新, 为 乡村振兴注入动力。《促进法》提出要推动建立现代农业 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当今社会转型和改革成 为时代主题,要主动适应社会新需求,突破农业发展困局 ,推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跨界配置农业及现代产业要素 ,促进乡村产业深度交叉融合。 首先,充分认识产业发展规律,促进乡村产业健康发 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先要按规 律办事。乡村产业作为众多产业中的一环,尽管类型多样 ,发展方式各有不同, 但是都将遵循共性的发展规律。既 体现产业发展的共性特征,也要有乡村特质。要充分尊重 行业自身发展规律,从乡村产业发展的客观事实出发,提 炼和升华乡村产业发展规律,是高质量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的前提。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受到城乡二元结构影响 ,造成了城乡发展不平衡,无论是要素配置,还是资源禀 赋方面,都存在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短缺,严重制约 了乡村产业发展。新发展阶段,乡村产业发展不仅要有总 量的积累,更重要的是质量的提升,注重结构优化和产业 迭代升级,关注产业发展周期、影响因素、资源配置等关 键问题,研究其诞生、成长、扩张、衰退和淘汰等各个发 展阶段环境, 才能够促进乡村产业健康发展。 其次,打造全链条产业集群, 大力推进农业与二三产 业融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 ,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乡村产业体系。《 促进法》也已经明确,支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 展,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 要合理配置生产要素,促进乡村产业深度融合。新发展阶 段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是构建现代农业产 业体系的未来趋势,也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打造全产业 链条的重要举措。任何产业的发展必然要走向综合化、专 业化和系统化的道路,孤立发展不可能形成集聚效应。我 国是人口大国,这就决定了农业之于中国最重要的功能是 保障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尽管农业的经济地位在下降 ,但是农业作为基础性产业的地位不会改变,要稳住农业 基本盘, 就要加大农业与二三产业的融合程度,不断满足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目前来看,我国乡村产业 链条较短,农产品加工增值率不高,没有形成具有影响力 和竞争力的产业集群。部分地区乡村产业集中在农产品初 加工、低层次的乡村旅游、产值低的农业资源化利用等方 面,难以适应新发展需求。而三产融合作为实施乡村产业 振兴的主要抓手,通过打造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延 伸农业产业链,进而实现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 业之间的深度融合,重点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健康、 养老等产业相结合,挖掘利用农业附加功能,拓宽传统农 业增收空间。且能够在专业化基础上,推进融合化。在这 种发展理念下,乡村产业专业化实现了同产业链的利益 ,而乡村产业融合化则追求了异产业链的利益。 第三,培育以家庭农场为主体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以应对多变复杂的风险挑战。当前我国农业现代化的短 板在于农业生产主体不强、农业生产质量效益水平较低、 国际竞争力偏弱的产业特征。我国农业要真正走出一条具 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从根本上取决于是否能够 形成一支具有生态自觉意识、兼具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 、能够对不断变化的市场迅速实施冲击—反应式调整、抗 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强、能主要依靠自身力量而非依赖政府 政策支持、有别于传统小农户而自主能力强、符合未来中 国农业发展整体目标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以家庭农 场在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既能够增强抵抗产业风险的 能力,又能够促进农业经营主体现代化,对于加快实现农 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经营体 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实现现阶段农业由数量增 长向质量增长转换、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提高农业国际 竞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提高农业生产者收入。 全力开创全面依法推进乡村振兴新局面 乡村振兴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