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标准 严格程序
切实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中共汉滨区委组织部 杨申勇
2017年 7月
第一部分 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 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常见问题
第三部分 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第一部分 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什么是发展党员工作
是指基层党组织对群众中积极靠拢党组织,愿意
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
教育和考察,在其具备入党条件后,及时将其吸收为中
共预备党员并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在其预备期满具备
党员条件时,及时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全过程。简言之
,发展党员就是把申请入党并且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分
子吸收到党内来。
主体为基层党组织
所发展对象必须具备一定条件
三种手段:培养、教育、考察
第一部分 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是我们完成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的需要
是我们基层党组织增强执政能力的需要
是加强我们党自身建设的需要
是保护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热情的需要
第一部分 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三、发展党员的总体要求
贯彻“五个基本”
遵循“十六字”总要求
落实三个坚持
做到一个禁止,一个反对
夯实领导责任
发展党员的总体要求
2013 年 1 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十六字”总要求:
控制总量
科学规划
重均衡“发展”
提高质量
转变观念
高标准“培养”
优化结构
确定导向
多渠道 “选苗”
发挥作用
坚定信念
添队伍“活力”
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任务就是贯彻“十六字”总要求,建设一支规
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
员队伍。
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原则:
贯彻“五个基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
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
遵循“十六字”要求:控制总量、优化结构
、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落实“三个坚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
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
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的
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
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
做到一个禁止一个反对:禁止突击发展
,反对“关门主义”。
发展党员的总体要求
入党自愿原则
◇ 对没有入党要求的人不能采取说服动员的方
式,使其在并非自愿的情况下提出入党申请
。
入党自愿原则
◇ 对没有入党要求的人不能采取说服动员的方
式,使其在并非自愿的情况下提出入党申请
。
个别吸收原则
◇ 对入党积极分子要逐个进行考察和审查;
◇ 发展入党时,要逐个履行入党手续;
◇ 支部大会讨论时,要逐个讨论和表决;
◇ 党委审批时,要逐个审议和表决。
个别吸收原则
◇ 对入党积极分子要逐个进行考察和审查;
◇ 发展入党时,要逐个履行入党手续;
◇ 支部大会讨论时,要逐个讨论和表决;
◇ 党委审批时,要逐个审议和表决。
坚持两个原则
发展党员的总体要求
思想方面
坚持党章规定的党
员标准,始终把政
治标准放在首位。
具有马克思主义信
仰、共产主义觉悟
和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信念,自觉践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
程序方面
严格、科学、规范
的程序是提高新党
员质量的重要保障。
从严要求各个环节
,不能简化、不搞
变通、不走形式,
确保发展的党员都
是先进分子。
材料方面
杜绝突击准备、照
搬抄袭等现象。既
要避免培养人意见
、入党介绍人意见
、专人谈话意见代
写、代签字,更要
杜绝支部决议表决
情况表述不清、盖
章随意等。
把握三个方面
发展党员的总体要求
培养 归档吸收 接转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
变化,外出学习或工
作时间较长(六个月
以上),且地点比较
固定的,应按规定及
时转出党员组织关系
介绍信;外出时间在
六个月之内的,转出
临时组织关系,需开
具党员证明信。
预备党员的所有材料
都要保留;正式党员
归档材料包括:入党
申请书、转正申请书
、自传、重要思想汇
报、教育考察材料、
推优入党材料、函调
证明材料、入党志愿
书。
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
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
础上,政审、公示没
有异议,经支委会
(不设支委会的支部
大会)集体讨论同意
,可以将优秀分子积
极吸收到党内。
申请人被确立为入党
积极分子后,党支部
应尽快确定培养联系
人对其进行有计划的
培养、教育、监督和
考察。要循序渐进,
坚持经常,联系实际
,讲求实效。
注重四个环节
发展党员的总体要求
主要有 6 项工
作
编
入
党
小
组
提
交
转
正
申
请
召
开
转
正
大
会
上
级
组
织
审
批
预
备
期
考
察
备
案
存
档
发
展
党
员
的
领
导
责
任
一是各级党委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
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
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二是市、县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发展党员工作
情况,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检查一次。
三是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
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
作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违反规定发
展党员的查处情况。
四是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
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发展党员的总体要求
主要有 6 项工
作
编
入
党
小
组
提
交
转
正
申
请
召
开
转
正
大
会
上
级
组
织
审
批
预
备
期
考
察
备
案
存
档
发
展
党
员
的
纪
律
要
求
新修订《细则》对发展党员工作纪律也作出了具体规
定:
一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
问题和不正之风,进行严肃查处。
二是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
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
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三是要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
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四是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
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要依纪依
法严肃处理。
发展党员的总体要求
第二阶段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三阶段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四阶段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二部分 基本程序和常见问题
第五阶段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一阶段 申请入党
第一阶段 申请入党
2个步骤( 1- 2), 6项工作( 1- 6)
递交和接
收入党申
请书
审看递
交程序
审看入党
申请书
党组织派
人谈话
开具入党申请
谈话通知书
建立发展党
员工作档案
明确谈话人
和谈话时间
记录谈话
情况
1. 审看递交程序
→① 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
→②居住地党组织;
→③单位所在地党组织;
→④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
→⑤流动党员党组织。
注意:入党申请人应当按照次序向上述党组织递交入党
申请书。
第一阶段 申请入党
2. 审看入党申请书
基本条件:①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
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②必须承认党的纲
领和章程;③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④愿意执行党的决议;⑤必须按期交纳党费。
特殊群体人员申请入党,应当慎重对待。如,刑满释放
人员、被开除党籍以及退党、脱党、劝退或除名的人、
有宗教信仰的人、民主党派人士等。
有宗教信仰的人不能发展入党,但是曾经信仰宗教、后
来同宗教决裂的,现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吸收入党,
同时要与民族风俗习惯进行区别。
第一阶段 申请入党
入党申请书的基本要求
① 入党申请书一般应由本人亲自手写。
② 入党申请书的内容。包括三部分:
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对党的认识的和入党动机;
本人政治信念和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
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以及今后如何以实际行动争
取入党。
注意:如果有重大历史情况一定要说明情况。
③ 入党申请书不需要重复递交。
注意:如果入党申请人先后递交了几份申请书,基层
党组织选择一份存档即可。
第一阶段 申请入党
3. 开具入党申请谈话通知书
第一阶段 申请入党
经审查符合
入党条件后,由党
支部及时开具。
4. 建立发展党员档案
第一阶段 申请入党
开具通知书后,必须建立发展党员档案。
谈话人: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
谈话时间:开具入党申请人谈话通知书后一个月内了
谈话内容: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基本情况、
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及其他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问题等
第一阶段 申请入党
5. 明确谈话人和谈话时间
第一阶段 申请入党
6.记录谈话情况
谈话记录整
理后,由支部书记
和组织委员签名。
4个步骤( 3- 6), 10项工作( 7- 16)
推荐和确定入
党积极分子
党员推荐
群团推优
支委会讨
论研究
上级党(工)
委备案
上报备案
材料
党委审查并
提出意见
第二阶段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指定培养联系
人
培养教育考察
发放《登
记表》
培养联系人
履行职责
党支部严格
培养教育
指定培养
联系人
开具列为积极
分子通知书
党支部每半
年考察一次
第二阶段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7.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两种方式:一种是召开党员大会党员投推荐票优秀人员
;另一种是群团组织推荐优秀人员。
程序不宜太过繁琐,应当简便宜行。
8.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研究
◆ 根据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优情况,提出入党积极分
子人选,提交支委会研究决定。
注意:研究对象 2个以上的,应当逐个讨论决定。
9. 上报备案资料
◆包括基本情况、推优情况、支委会研究情况及备案报告
。
第二阶段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10. 上级党委审查备案并提出意见
◆审查人员:副书记或组织委员
◆审查内容: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完整等
◆审查时限:一个月内书面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11. 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经上级党委备案审查合格后,党委将《登记表》发给支
部
12. 开具列为入党积极分子通知书
◆党委备案同意后由支部开具。
第二阶段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13.指定培养联系人
◆ 由支部在本支部内指定 2名正式党员
注意:一名正式党员不宜同时担任两名及以上
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直系亲属不能担任培养
联系人。
14. 党支部严格培养教育
◆ 方式: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给他们分配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 。
◆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
会理论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
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用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等。
◆ 目的: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
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信
念。
第二阶段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15. 培养联系人履行职责
第二阶段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
育
培
养
联
系
人
的
主
要
任
务
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
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
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
的意见
配合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
教育考察登记表》
16.党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
◆考察结果如实记入《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
察登记表》。
◆考察主要内容 : 包括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工作表现、组织
纪律观念、工作学习情况及现实表现等 。
◆在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
动时 3 方面的具体责任:
一是本人要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变动情况;
二是原单位党组织要及时转交材料;
三是现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审查并接续培养。
第二阶段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
育
5个步骤( 7- 11), 11项工作( 17- 27
)
确定发展对象
党小组提
出意见
支委会听取意
见、研究确定
上级党(工)
委备案
列为发展对
象前公示
上报备
案材料
党委审查并
提出意见
第三阶段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确定入党
介绍人
进行政治审查
开展短期集中
培训
形成结论
性材料
入党介绍人
履行职责
确定两名入
党介绍人
出具结
业证书
进行政
治审查
集中培训
17. 党小组提出意见
◆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党小组应向党支部提出
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不设党小组的不涉及此环
节)。
注意:教育培养考察应当是连续的。
18. 支委会听取意见、研究确定
◆在支委会研究讨论入党积极分子能否被确定为发展对象
前,党支部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广泛听取党小组、培
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提
出拟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
所征求的意见一般要有社会关系证明和计划生育方面
相关证明
第三阶段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9. 对拟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进行公示
◆在提交支委会研究讨论前,党支部应当将拟确定为发展
对象人选的基本情况、教育培养考察情况等,在本支部
辖区或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
作日。
◆如果收到有不同意见或反映公示对象有关问题,应当及
时进行调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列为发展对象人选进
行研究,问题严重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经调查,所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公示无问题处理。
◆公示结果要有完整的书面记录
第三阶段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21. 上级党委审查并提出意见
◆收到备案材料后,上级党委应派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对党支
部确定发展对象人选的有关工作程序、发展对象是否具备
党员条件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报党委书记审定。
◆工作程序不到位的不得列为发展对象。
◆党委应在一个月内将备案意见通知报批党支部。
◆通过党委审核的,列为发展对象,并通知本人和全体党员
※发展对象人选只有报上党委备案同意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委备案同意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时间。
第三阶段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20. 上报备案材料
◆公示结束后,支部应当及时报上级党委备案,包括发展对象
人选的基本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公示情况等。
22.确定 2名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下列人员不能做介绍人:预备党员、申请人直系亲属(一般情况下不
宜)、留党察看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限期改正错误的党员。
第三阶段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五
项
主
要
任
务
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
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
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23. 入党介绍人履行职责
25.形成结论性材料
第三阶段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政
治
审
查
内
容
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政治历史和重大历史斗争中的表现;
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
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同本人谈话
查阅有关档案材料
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政治审查方法
政审情况要有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过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
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24. 进行政治审查
26. 组织开展短期集中培训
第三阶段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县级组织
部门负责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