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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扛起“法治仪征”建设的人大担当 仪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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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日报/2020 年/12 月/25 日/第 003 版 学思行 奋力扛起“法治仪征”建设的人大担当 仪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仲玲 《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宪法保障》 是《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积 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专题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刻阐明了宪法在法治建设中的统 领作用, 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和法治建设提供了方 向指引和根本遵循。 一要坚持“三者有机统一”,坚决拥护党对人大工作和全面 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人 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 一,是社会主义法治和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要把坚持和依靠党 的领 导,作为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使决 定重大事项工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 集中统一领导, 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 及时把 党委的决策部 署通过决议、决定等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市人民的 共同意志和统一行动。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 在人大工作中 的领导作用, 对作出决议、决定等重要事项, 由党组先行研 究, 以此统一思想、凝 聚共识,保证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 始终。 二要坚持正确有效监督, 确保“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始终 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监督工作是县 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头 戏”。我们要将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相结合,聚焦党委政府和 人民群 众最关切、最现实的问题, 准确把握监督的角度和力 度, 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规范高效履 职。持续加强对 法律法规和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 保证法律法规和决 议决定在本行政区 域内得到有效执行。围绕计划与预决算、环 境保护、城乡建设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痛 点问题, 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