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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日报/2020年/12月/25日/第 005版
廉洁北海
用活“四种形态”策略 开出标本兼治“良方”
北海市纪委常委 合浦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符发胜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创新的成果,也是党风廉政建设
实践经验的总结。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要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
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坚守使命担当,将“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既
坚持零容忍、强高压、长震慑,又坚持早发现、勤提醒、常教育,为不断深化标本兼治探索“良
方妙药”。实践中,全县纪检监察机关 2019 年以来运用“四种形态”处理 2042 人次,其中第一
种形态 1396人次,占比 68.4%,第二种形态 559人次,占比 27.4%,第三种形态 57人次,占比
2.8%,第四种形态 30人次,占比 1.5%。
坚持“严”的主基调,“四种组合模式”强化执纪让震慑常在
廉生明,严生威。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正确指引下,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决定了
必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四种形态”明确指出党纪处分的比重,为管党治党全面
从严、监督执纪全面强化提供了思路和策略。针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知敬畏不知止、漠视侵害
群众利益、贪污腐败等歪风顽疾,合浦县纪委监委精准运用“四种形态”,通过实行“对口联系”
“片区协作”“监督联队”“专班专案”等“四种组合模式”,实现监督力量的纵向贯通、横向连
结、高效叠加和优化整合,既补足了短板,又提高了质效,并高质量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
保持了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坚守“防”的主阵地,“一函一榜一站”强化监督让利剑高悬
严管与厚爱相统一,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