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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_2020.12.31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冀超良:论法院在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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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页 共 1页  消费日报/2020年/12月/31日/第 A02版 综合 论法院在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担当作为 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冀超良 党的十九大庄严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新 时代,对各项工作提出新要求、部署新任务,各级各部门都要有新担当、实现新作为。人民法院 在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上,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公正 高效提供最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最坚强的司法保障。 一、服务保障污染防治和生态安全保护。 1、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审理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 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司法后盾。 2、全面服务美丽乡村建设。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注重源头预防,改善农村生产、生活以及 生态环境。 二、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1、推动构建绿色产业结构。妥善审理经济结构和能源政策调整、产能过剩引发的企业改制、 整合、破产等案件,依法支持和保障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发展。 2、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妥善审理涉及土地、旷产、林业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案件,形 成全面节约、循环利用的绿色生产方式。3、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