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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桂华:在全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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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工作推进会 上的讲话 广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桂华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推 进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整合城乡居 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我市城乡居民 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工作。刚才,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 编办杜主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匡局长和市卫生计生委袁主任分别就全市整合城乡居民 医保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认真抓 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整合工作的责任感 今年1月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明确了时间 表和路线图,要求今年底前完成整合任务。省委、省政府 十分重视这项工作,上月21日副省长杨兴平专程来广元调 研督导。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今年以来,在全面 总结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运行情况,以及其它 地市州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决定今 年底整合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这是推进我市深化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 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充 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悉心改善民生的理念 和决心。这项改革是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大事,是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大事,更是事关全市270多万参 保人的好事。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 度,充分认识做好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重要意义 ,切实增强做好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工作的责任感 。 (一)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是适应城乡居民 期盼的迫切需要。现行医保按户籍性质设置两种不同制度 ,在政策上人为分为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两大群体,二者 医保待遇标准存在一定差异,城乡居民期盼破除户籍身份 界线,纳入统一的医保制度,依据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选择 参保缴费标准,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二)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是建立更加公平 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在要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 ,着眼于健全全民医保体系,解决好发展质量和保障绩效 问题,解决好政策待遇差异等问题,有利于解决城乡医保 制度分割产生的待遇不均衡、政策不协调、管理效率低、 基金共济能力弱等突出问题;有利于统筹运用和发挥社会 保障制度和政策,在医保脱贫方面综合施策,为消除因病 致贫、因病返贫提供制度保障,统筹发挥社会保险安全网 和稳定器的功能。 (三)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是全面深化医药 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 关键,是要突出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加强基本医 保、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衔接,强化制度系统性、 整体性、协同性。整合医保经办管理资源,建立统一的城 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有利于节约管理成本,有利于扩大 基金规模并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建立健全第三方监管 机制,增强医保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提升 基金保障效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本月14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广元市整合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就做好整 合工作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工作时间节点、整合内容 和保障措施作了全面安排,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统 一部署,抓住重点,全面推进,确保从2017年1月1日起全 市统一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政策。 (一)要稳步整合医保经办机构,妥善安置工作人员 。新农合经办管理职能、经办机构及其经办人员移交工作 ,各县区要遵循“编随事走、人随编走、整体移交”的原则 ,于2016年12月31日前将合管理中心划入医保局,依据整 合后的新机构调整完善内设机构,妥善安置工作人员。按 编办指导文件,在移交期间,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干部职工 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移交工作与推进当前各项工作紧 密结合起来,做到思想不散、工作不乱、业务不断,确保 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医保经办管理工作统一 由市、县区医保局负责。 (二)科学制定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制度。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卫计委和各县区政府积极配合,在 全面准确收集相关基础数据、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广泛征 求意见,科学设定制度。在制度设计中,要广泛听取相关 部门、县区的意见,对一些重要问题要反复论证。设计制 度时,要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和保基本的原则平衡好筹资 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待遇保障水平的关系,坚持保基本 、可持续的原则,多对大病患者“雪中送炭”,突出对大病的 保障。按照国务院最新医改会议精神,建立筹资与待遇支 付动态平衡机制,避免保障水平高于筹资能力而出现基金 “穿底”的风险。城乡医保行政管理与业务经办密不可分,在 城乡医保政策制定与执行过程中,市医保局要积极向市人 社局和市卫计委提出调整、完善医保政策的意见与建议。 (三)搞好信息系统的整合与优化工作。医保信息系 统是保障医保城乡整合后新政策执行的基础平台,而系统 改造十分复杂,工作量也很大,前期市人社局在市、县区 卫计委的配合下,已对近两年新农合数据进行了提取与处 理,这项工作需要继续抓紧推进,确保全市尤其是乡镇医 疗机构能从2017年1月1日起,对城乡居民住院人员执行新 的报销政策和通过系统实现及时结报,对不能通过系统结 报的住院医疗费用,要提出临时结算的办法。 (四)做好基金、资产和档案移交工作。基金移交 :从2017年1月1日起,各县区新农合基金由县区医保局负 责管理,2016年度新农合基金的财务决算工作结束后,按 照决算数据将新农合基金结余额全部划转到县区医保基金 财政专户,作为风险基金留存各县区。对往来账目应列出 明细,向医保局移交。各县区对各级财政预拨的2017年度 新农合补助资金和参保人员个人缴纳2017年的医保费用 ,在2016年12月底前不能动用。按进度需在2016年12月底 前支付的医保费用应予支付。资产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