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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应田副局长在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推进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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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应田 副局长在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推进座谈 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省局召开这次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推进座 谈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 生产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 产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危化安全监管面临的形势和要求 ,部署下半年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任务。今年以来,全省各 级安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全省各项安全生产 工作部署,针对各地实际,通过落实总局13号公告,严把建 设项目安全距离审查关口;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反“三 违”专项整治,强化企业现场安全管理;通过狠抓“二重点 一重大”企业安全设施完善,不断提升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 平。截止目前,全省危化领域共发生人身死亡事故1起,造成 2人员死亡,同比少发生事故2起,少死亡2人,事故控制指标 在目标进度以内,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态势总体保 持平稳。但目前进入夏季高温季节,是企业安全事故多发易 发的阶段,各级安监部门必须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强化监 管,勇于担当,扎扎实实抓好下半年几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一、全面贯彻落实总局46号文件规定,以最严格的措施 加强企业安全监督管理。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接连发生了多起危险化学品和化工 较大事故,5月8日国家安监总局专门召开了危险化学品安全 生产工作专题视频会议,并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 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 2014〕46号)。省局迅速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 局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化工与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 知》(赣安监管二字〔2014〕59号),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根 据省局统一部署,各地迅速行动,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 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 责人、装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四种人员共2000多 人次进行相关法规文件专题宣贯,增强了企业四种人员依法 管理的意识,下一步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切实加强企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一是不断强化企业四种人员安全生产法规文件专题培训 。抓好危化领域从业人员的法规意识和安全素质十分重要 ,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装置负责人、专职安全 管理人员是企业搞好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除上半年集中宣 贯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 意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江西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五十条禁令》等重要安全生 产管理规范性文件之外,危化监管领域还会不断出台新的政 策法规、标准规范和文件,这是严格企业安全监督管理的基 本依据。各地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这四种人开展有关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宣贯培训并组织专题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人 员要限期补考,补考不合格的,要取消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 任职资格。对上级下发的一些典型事故通报,也要及时转发 至企业;对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只要条件允许,应 及时组织进行现场警示教育,事故现场的直接震撼和血的教 训,是最有力也是最好的安全警示教育。 二是切实加强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检 查。各地要改变以往对企业一般性检查多、对企业触动不大 的方式,强化有重点有针对性、实效性的监督检查,尤其是 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直接作业现场的检查,要切实增强 执法检查的有效性。尤其是对易发生事故和存在重大隐患的 、多次查出问题未按要求整改以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安 全设施不完善的企业,对查出的问题,要严格执法措施。凡 是违反《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江西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五十条禁令》等违规行为且未 整改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三是严肃事故查处工作。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 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各级安监部门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 ”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处罚。要认真 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和化工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对事故调查认定对事 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企业:发生死亡事故的,要依法暂扣其安 全许可证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在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直 接作业环节发生死亡事故的,要依法暂扣其安全许可证2个月 以上6个月以下;发生较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人员死亡事 故的,要依法暂扣其安全许可证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发生 重大以上事故及一年内发生2次较大事故的,要依法吊销其安 全许可证。7月19日,抚州市南丰县富溪工业园的江西隆昌生 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在违规建设施工过程中的爆炸 事故,造成2人死亡。省局已发函至南丰县安监局,按照国家 总局有关规定,委托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半年,责令停产 整顿。今后凡违法违规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企业,一 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上限,从重从严进行处罚。 二、坚决贯彻执行总局13号公告,从源头上把好事故预 防关口。 为妥善解决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明确的 问题,国家安监总局今年5月颁布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 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 (国家安监总局公告第13号)。省局根据公告内容,选择省 内各类企业样本,进行了模拟测算,并于6月底专门组织安全 评价机构召开了专题宣贯会议,学习宣贯公告内容,演示外 部安全防护距离计算方法,下一步还要组织对设计单位进行 宣贯。 一是充分认清公告对预防事故的重要性。随着我国经济 社会快速发展,城区、居民区与部分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 防护距离不足带来的安全风险有不断加剧趋势。目前我们执 行的主要有防火间距和卫生防护距离,在预防重特大事故时 有一定的局限性。国家安监总局13号公告从加强风险防范的 角度解决了危险源与防护目标间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保 防护目标增加的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用于危险化学品新建 企业选址、高风险企业搬迁和化工园区规划布局时,更为科 学、合理,是各级安监部门进行安全审查的重要和可靠依据 。 二是在项目审查必须严格执行13号公告。各级安监部门 和省安科中心在新、改、扩建化工项目及企业搬迁的安全审 查过程中,要按照13号公告,对企业生产、储存装置的外部 安全防护距离进行认真审查,发现评价机构所做评价报告未 按照13号公告计算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或计算不准确的,不得 通过安全条件审查,切实把住企业选址审查关口。在13号公 告发布前,已经通过安全条件审查正在申报设计专篇审查但 仍未计算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由预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对外 部安全防护距离重新计算,计算结果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修 改设计方案,通过企业平面布置设计调整达到要求;现有企 业不符合要求的要结合设计诊断工作,逐步安排进行整改。 这里说明一下,根据国家总局《公告解读》,化工企业 在新改扩建及搬迁项目选址时,除执行其他有关强制性标准 的要求外,还应率先满足13号公告对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要 求,也就是说执行13号公告,并不排斥执行其他强制性标准 ,而是二者均要满足其要求。 三是加强对安全评价、设计机构出具报告真实性、科学 性、客观性、准确性的严格监管。安全评价、设计机构作为 执行总局13号公告的重要一方,必须在评价和设计过程中不 打折扣地严格贯彻执行。在建设项目的设计和预评价报告、 验收评价报告、现状评价报告中,安全评价和设计机构要严 格按照公告规定计算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已经编制安全 评价报告但尚未作为企业申请材料向审查机关提交的,要按 照相关要求修改和完善。因安全防护距离计算不准确造成企 业安全生产事故影响扩大的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安全评 价和设计机构的责任。 最近,省局在企业延期换证审查中发现一起设计单位存 在降低重大危险源等级的情况,给安全监管留下隐患。各级 安监部门在日常许可审查工作中,对“两重点一重大”的企 业及周边存在《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八类区域的企业,要 认真组织进行现场审查,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严格进行对 照检查,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如存在故意隐瞒、擅自降 低等级的情况,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责任 。 三、认真组织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不断提升化工园区 安全生产水平。     根据全国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和近年来危险化学 品安全生产现状,国务院安委办确定了60个县(市、区,以 下简称重点县)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点县,其中包括我 省九江市永修县,并印发了《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安全生产攻 坚工作方案》,4月份专门召开了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安全生产 攻坚工作座谈会。根据国家总局《攻坚实施方案》要求,省 安委办已确定全省第一批10个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并制定了 实施方案,文件已发给各设区市和有关县人民政府。 一是要正确理解确定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的意义。国家 总局和省局确定的第一批危化品重点县,都是危化企业较为 密集的地区,近10年来我省共发生较大以上事故6起,其中 5起发生在重点县。抓好重点县的安全攻坚工作,就是对症下 药抓住全省危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点,也是提升化工与 危化领域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抓手,更是有效遏制危化品事 故的有力举措。我们就是要通过重点县攻坚,引起地方政府 和相关部门对危化领域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协调攻 关破解安全监管难题,从而实现从源头加强危化品管理,强 化化工园区规划建设,提升危化品安全监管能力,建立危化 品安全长效机制的目标。 二是细化各自攻坚实施方案。根据我省《实施方案》要 求,到2016年底,全省重点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 全面实现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化工园区建立并运行安 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体系。各重点县要根据本地区企业实际 ,结合我省攻坚总体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攻坚工作具体实 施方案。文件规定各重点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成 立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组成的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 订本地区攻坚工作实施方案,要统筹协调安全监管、城乡规 划、环境保护、发展改革和化工行业主管部门等,具体分解 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分期分阶段制定具体攻坚工 作目标,拟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和时间进度安排表,采取有针 对性的措施,积极推动攻坚方案的如期落实。 三是加强对攻坚工作的协调指导。各重点县的攻坚实施 方案,地方政府是实施主体,县级安监部门从事具体的组织 协调工作,要全力争取地方政府领导和各部门的支持,确保 攻坚实施方案的顺利开展。各设区市安监局要切实加强督导 ,一方面充分利用安委办这一工作平台,积极协调重点县当 地政府,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攻坚工作充分支持,并将 攻坚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加强业 务联系指导,强化对重点县、重点企业和各项攻坚措施落实 情况的指导、督查工作,定期调度攻坚工作推进情况,及时 研究解决攻坚工作遇到的问题,省安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 推进情况不定期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