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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副主席吕世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志愿助残努力为残疾人提供优质实效的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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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动员社会力量 深入开展志愿助残 努力为残疾人提供优质实效的志愿服务 ——在全国志愿助残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中国残联副主席、党组成员 吕世明 同志们: 今天,中央文明办、民政部、中国残联在这里联合召 开全国志愿助残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 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 发展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的意见》(中发〔2008〕7号)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 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文明委〔2008〕6号)精神,认 真总结五年来的志愿助残工作,学习贯彻中央文明办、民 政部、司法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全国老龄办、中国残联8部委《关于加强志愿助残工作的 意见》,围绕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 设的要求,研究部署今后五年的志愿助残任务,进一步解 放思想,开拓创新,推动志愿助残工作持续深入发展,为 广大残疾人提供优质实效的志愿服务。 一、志愿助残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志愿助残服务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学习借鉴国外先进 志愿服务理念逐步发展起来的,帮助残疾人有效解决了许 多实际困难,促进了残疾人更有价值、更有尊严地生活 ,弘扬了人道主义思想,体现了助人为乐、扶弱济困的传 统美德,是长期开展的学雷锋活动在新时期的新发展。五 年来,志愿助残工作在巩固以往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新的 形势和任务,不断取得新的进步与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 几个方面: (一)志愿助残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党和国家关心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 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抓好残疾人专职、专业 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助 残志愿者队伍”。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务院批 转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都对志愿助 残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2008年,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将志愿助残作为社会主义精 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纳入科技、文体、法律、卫生、社 区、赛会、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之中,统一部署,整体推 进。2005年,民政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老龄 办、中国残联等9部委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 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民发〔2005〕159号),将志 愿助残列为社区志愿服务重要任务,统一安排,统筹协调 。2005年,共青团中央和中国残联联合制定《关于“十一 五”期间继续做好“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工作的意 见》(中青联发〔2005〕74号),并召开了“百万青年志 愿者助残行动”总结表彰大会,推动青年志愿助残工作深 入发展。同时,司法部在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全国妇 联在组织开展巾帼和家庭志愿服务、解放军总政治部在组 织开展“军民共建”等活动中,都非常重视志愿助残服务 。各部门在制定有关实施措施中,对志愿助残工作也都提 出了明确要求,做出了具体安排,取得了良好实效。为志 愿助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提供了有力的法规和 政策保障。 组织发动更加深入。坚持把组织发动工作贯穿志愿助 残服务的始终。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各级媒体 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广泛宣传,对于弘扬志愿助残 精神、普及志愿助残理念、营造志愿助残氛围、彰显志愿 助残风采,推动志愿助残工作产生了积极作用。2009年 ,国务院残工委召开了第四次全国自强与助残表彰大会 ,表彰了一批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在社会上引起了 热烈反响,广泛宣传了人道主义思想和自强与助残精神。 借助举办北京残奥会、上海世界特奥会等残疾人重大活动 有利时机和“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残疾人 工作重要时段,积极组织开展志愿助残宣传和服务活动。 通过科技助残、文化助残和妇女手拉手、军(警)民共建 、送温暖献爱心等灵活多样的助残形式,进一步充实了志 愿助残的工作内涵。通过坚持不懈的宣传组织发动,增进 了社会各界对志愿助残的理解和感悟,提高了人们参与志 愿助残的自觉性,扩大了志愿助残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感 召力。 (二)志愿助残的工作实践扎实推进。 工作网络基本形成。1998年,国务院残工委《关于加 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1998〕残工委字第1号)要求 乡(镇、街道)建立助残志愿者联络站,在志愿者与残疾 人之间牵线搭桥,广泛联络、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为 残疾人提供就近便利、灵活多样的服务。近几年来,各地 继续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志愿助残联络站(点)建设 ,初步实现了志愿助残服务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省、市、县、乡、村普遍建立了志愿助残服务组织 ,形成了文明委高度重视,文明办、民政、司法、解放军 和武警、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办、残联等方面各负 其责、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的工作局 面;同时,各类社会助残组织已成为志愿助残的重要力量 ,发挥了积极作用。助残志愿者队伍包括了从青少年学生 到退休老人,从工人、农民、解放军和武警官兵,到教师 、法律工作者、公务员、企业家等各类人员。目前,全国 助残志愿者人数已达530万,县级志愿者助残联络总站 2183个,乡(镇、街道)联络站28034个,村(社区)联络 点27.4万个,广大残疾人在志愿助残服务中得到实实在在 的帮助。 典型经验作用突出。多年来,志愿助残工作的持续推 进,创造了一批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武汉市的典型经 验尤为突出。武汉市志愿助残工作体制健全、机构完善、 流程规范、内涵丰富、独具特色。党委、政府积极主导 ,各部门协同联动,社会各界主动参与,通过招募、注册 、培训、上岗、评估、反馈、激励六个步骤,建立助残志 愿者注册登记、服务记录、服务登记、服务反馈、活动档 案和服务申请六表制度,实现了志愿助残工作的规范有序 。以社区居民和残疾人专职委员为基础,同时积极发展专 业人士和大学生为助残志愿者,打造金字塔型结构志愿助 残服务队伍。注重志愿助残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 建设,积极健全组织体系,形成了由助残志愿者指导委员 会、总队、大队、中队、小队组成的组织架构。开展了一 系列“牵手同行”主题活动,推出“牵手同行”品牌宣传 载体,有效打造了具有武汉特色的“牵手同行”志愿助残 品牌。 各地工作亮点纷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助残 志愿者,结合实际,发挥优势,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 彩的志愿助残活动。北京市坚持优化志愿助残服务项目 ,不断增强志愿助残服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上海市致力 打造“智力助残”、“大学生志愿者法律助残”和“残疾 人居家养护”三大助残志愿者品牌。天津市以社区为主阵 地引导动员有关单位和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助残服务 ,21年前就成立了全国第一个社区志愿服务组织。河北省 “十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影响广泛。山西省积极搭建 志愿助残服务平台、加大对城乡各类残疾人的帮扶救助力 度。江西省开展“真情相伴·爱心助困”——江西青年志 愿者援助万户贫困家庭计划,成效明显。大连、广州、青 岛、成都、哈尔滨、包头、贵阳、克拉玛依、平顶山等地 的志愿助残活动因地制宜,多姿多彩。空军指挥学院从 1979年开始连续31年开展“扶盲助残”共建活动。辽宁省 抚顺市望花区古城子社区“爱同舟”志愿服务队数年来对 140多户残疾人家庭提供洗衣做饭、看病就业等个性化服务 。安徽省宿州市第11中学团委书记陈娟在学校团委建立 “志愿助残服务中心”,带动广大团员学生参与志愿助残 服务。江苏省常州市王德林,身残志坚,带头组建“一加 爱心社”,长期为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各地丰富多彩的 实践行动为志愿助残工作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三)志愿助残的时代特点更加鲜明。 赈灾助残,为残疾人雪中送炭。汶川大地震发生后 ,中国残联与团中央共同发起“天使之翼”地震灾区特别 志愿助残行动,精心做好专业队伍招募、捐赠活动组织、 服务内容拓展等工作。中国残联与中国银行共同发起“志 愿牵手一家亲”——四川地震灾区志愿行动,715家青年文 明号和19500多人积极响应,持续3年为700多名灾区孤残人 员每人每月定向捐助600元。在汶川地震、玉树地震以及近 年来发生的冰冻、雨雪、干旱、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面前 ,广大志愿者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帮助残疾人战胜灾害 ,渡过难关。 法律助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建立了由最高人民 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残联等9个部门组成的残疾人 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开展法律志愿 助残,解决残疾人法律咨询难、请律师难、打官司难、支 付法律服务费用难等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全 国已建立各级残疾人法律救助站3000多个,年均为10万残 疾人提供法律志愿服务,解决了一批涉及残疾人合法权益 的案件。 心理援助,帮助残疾人走出心理困惑。各级残疾人法 律救助站普遍开展了心理援助工作,各地在残疾人集中活 动的场所普遍设立了心理咨询室,帮助由于各种原因造成 痛楚和困惑的残疾人摆脱心灵折磨。汶川大地震和玉树大 地震发生后,广大志愿者对处于深深悲痛之中的灾区群众 尤其是因震致残人员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开展心理疏导 ,进行心理危机和心理康复干预,帮助他们坚定生活的信 心和希望。 结对助残,对贫困残疾人进行重点帮扶。许多地方专 门下发文件提出要求,把党政干部与贫困残疾人结对帮扶 作为制度性安排。据统计,全国有20多万残疾人通过党政 干部结对帮扶,逐步摆脱贫困走上致富之路。同时,众多 社会爱心人士长期开展“一助一”、“一助多”和“多助 一”等志愿助残服务,为帮助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解决生 产生活中的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 残疾人助残,成为志愿助残的亮丽风景。随着经济社 会发展,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自强不息,奋发进取,取得了 骄人的成绩。他们在自强自立的同时,以实际行动回报社 会,积极投身志愿助残行列,热心帮扶有困难的残疾人兄 弟姐妹,成为志愿助残队伍中的一支新生力量。 (四)志愿助残的品牌效应不断提升。 “手拉手红领巾助残”薪火相传。朴方主席早在八十 年代创办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之际,就大力宣传人道主 义,积极呼吁社会开展志愿助残。 1986年,在朴方主席的 亲力推动下,国家教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中国残 疾人福利基金会联合发起“红领巾助残”活动,全国数以 亿计的少先队员成为志愿助残的实践者。多年来,“红领 巾助残”活动持续开展,广大少年儿童与残疾小朋友手拉 手,心连心,情感互动,共同成长。“手拉手红领巾助残 ”推进了人道主义和志愿精神进校园、进课堂,培养了广 大青少年的志愿助残意识,一批又一批“助残红领巾”成 长为青年助残志愿者的生力军。 “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深入开展。以“践行志 愿精神,倡树助残风尚”为主题的“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 行动”,是青年志愿助残的重要载体。五年来,广大青年 朋友热情参与志愿助残行动,积极开展志愿助残服务,涌 现出了一批事迹感人、情操高尚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通过开展青年志愿助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