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发展基础 统一监管标准
推动资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李超副主席在《财经》年会2017论坛上的讲话
尊敬的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来参加这次《财经》年会,我谨代表中国证监
会,对年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2016年是我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供给侧结构性
改革深入推进的一年;也是全球经济增长普遍乏力,各种
风险爆发甚至叠加的一年。财经年会汇聚国内外专家,回
顾过去,展望即将到来的2017年,聚焦热点问题,着眼战
略谋划,广角度、多维度的探讨全球政治、经济、金融、
科技等的发展趋势,为政商学界充分进行沟通交流提供了
很好的互动平台。
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财富逐步积累,投融资
需求日益旺盛。近年来,中国的资产管理行业发展迅速
,各类资管产品日益丰富,参与主体和投资者众多,管理
规模大幅增长,资管行业对中国的经济、金融、社会的影
响越来越大,行业发展及其监管均面临着新的课题和挑战
。
我国资管行业起步较晚,目前对资管业务尚无明确、
清晰的界定,对其内涵和外延也有不同的解读和认知。从
实践看,资管业务主要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
机构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客户资产进行投资
,客户获得投资收益并承担相应投资风险的各类金融业务
。除了大家熟知的信托计划、公募基金之外,还有银行理
财、券商资管计划、基金专户、保险资管计划等。近期市
场上广为关注的万能险,除具有传统保障功能之外,也具
有较强的资产管理属性。
据统计,截止2016年6月底,各大类资管产品的规模为
:银行理财26.3万亿元,信托计划15.3万亿元,公募基金
8.4万亿元,基金专户16.5万亿元,券商资管计划14.8万亿元
,私募基金5.6万亿元,保险资管2万亿元,简单相加后的规
模总计88万亿元。由于在实际运作中,部分资管产品互相
借用“通道”,产品互相嵌套、交叉持有等,剔除这些重复计
算因素,我国资管业务规模约为60万亿左右,大体接近上
年GDP总量。
资产管理行业的迅猛发展,汇集了大量的社会资本
,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创新创业的发展,一定程度缓解
了融资难问题;同时以其独特的产品灵活性,满足了大众
不同层次的投资理财需求,丰富了金融工具和金融体系
,总体风险可控。
在看到我国资管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
认识到,与成熟市场相比,中国的资管行业仍处于发展的
初级阶段,“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行业基础文化有待形成
;与国际一流资产管理机构相比,中国的资产管理机构仍
存在不小的差距,核心竞争力、诚信守规意识与风险控制
能力亟待提升;法律及监管框架、监管能力有待完善和提
高。从近年来资管领域暴露出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分析,下
述问题仍需要给予重视:
第一,法律适用混乱。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各
类“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资管产品不论使用何种名称,均
应适用同种法律关系。但目前各大类资管产品的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并不相同,有的依据国家法律,如信托法、证
券投资基金法,相应的法律关系为信托关系;有的依据资
管机构所在行业监管部门规章,法律关系为委托代理关系
;还有的产品仅仅依据当事约定,法律基础、法律关系均
不清晰。
第二,监管标准不统一。在分业监管体制下,由于历
史形成原因,各大类资管产品,在产品准入、投资范围、
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