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
护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是2015年的最后一天。经省政府同意,赶在2015年
末,省建设厅与省农办、省环保厅、省财政厅联合召开这
次电视电话会议,目的在于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全面动
员,部署好2016年全省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
行维护管理工作。刚才湖州市建设局和桐庐、德清、乐清
等三个县(市)政府做了很好的经验介绍,这些经验值得
各地参照学习。省农办严杰副主任、省环保厅卢春中副厅
长、省财政厅邢自霞副厅长等三位厅领导从各自部门职能
特点出发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做了
指导,讲得都很好。作为这项工作的牵头部门,我们更要
振奋精神、勇于担当,全力以赴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
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也希望各市、县(市、区)政府加
大力度,牵头部门、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形成合力,把这
项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抓细。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三点
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
行维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一方面是认真贯
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
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五水共治中污水治理是“大拇
指”,污水治理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城镇,另一方面就是
农村。自2003年以来,一直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实施
“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重要项目来抓。特别是
2013年底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在桐庐召开以后
,省委省政府连续作出专题部署。2014年,省委省政府办
公厅出台了《关于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
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见》(浙委办发[2014]2号),提
出“全面启动全省有治理任务的县(市、区)农村生活污
水治理工作,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农村生活污
水得到全面有效治理”。全面建设好了,接下来的运维工
作很重要。今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加强农
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
[2015]86号),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政策保障。
今后一个时期,各地、各部门必须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
施运行维护管理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强力推进。
另一方面也是从关键的环节上提升农村水环境治理成效
、避免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浪费的迫切需要。推进农村水环
境全面有效治理,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是基础
,确保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有效运行是关键。客观地说,前
些年各地建设的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于后续运
行维护管理跟不上,建成后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处
于闲置状态,有的已经废弃,造成了不小的浪费。这项工
作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要高度重视。从目前来
看,我省去年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6100个村
,今年完成1万个村,加上过去建设的3000个村,共近
1.9万个村,涉及农户超过400万户。这么量大面广的污水
治理设施,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运行维护机制、没有一个
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办法、没有充足的资金保障,将使历
史上最大力度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成效化为泡影。要
绝对避免只重视建设不重视运维的情况发生,坚决杜绝治
理设施建成后“晒太阳”。今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设施运维管理,就是要以专业化、市场化、智能化为导向
,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治理设施按设计标准正常
运转,持续发挥“削减污染物排放、改善农村水环境”功
效,实现一次建设、长久使用、持续发挥效用。各地、各
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管理
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畏难情绪,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进
度。
二、聚焦任务,认真把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
护管理的关键环节
省政府文件明确提出,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
维护管理要完成两大任务:一是要建立“五位一体”的县
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所谓五位一体
,就是以县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街道办事
处)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
以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二是实现农村生活
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具体地说,要以处理水量计量、
水质监测、污泥规范处置、污水收集系统和终端处理系统
的“防渗漏、防堵塞、防破损、防故障”为主要任务,健
全数据监测、巡查维修、设备更换等运维管理制度,做到
出水水质达到规定排放标准。对照上述目标任务,各地、
各部门在工作推进中要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
(一)妥善做好验收交接。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省级
部门职能分工,前段设施建设由省农办牵头,后续运行维
护管理由我厅牵头。眼下首要的工作是做好工程的验收交
接。总的进度安排是分步走:2014年度建设的污水治理设
施项目要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验收交接;2015年及以后的
新建项目,原则上在次年9月底完成验收交接;2013年度以
前的已建项目根据完善提升情况积极推进验收交接。在实
施过程中,一是要抓工程验收整改。各地要按照“先施工
单位自检、整改,后业主单位初验、整改,再最终竣工验
收”的流程,从细从严组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竣工验
收,全面检查污水治理设施工程是否符合设计标准和质量
要求,防止“带病运行”。二是要抓工程复核接收。对通
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县(市、区)运行维护主管部门、相
关单位、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建设单位和运维单位
,参照有关标准对井、管道、处理终端设备情况进行复核
,对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复核确认符合要求的项目,列入
交付范围;不合格的项目需经整改达标后,再进行交付。
鼓励各地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工程复核。三是要抓资
料整理移交。凡是列入移交范围的工程,由县(市、区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整理项目信
息资料、工程建设资料和竣工验收等资料,在项目移交时
一并交给同级污水治理设施运维主管部门共享使用。各县
(市、区)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污水治理设施从建
设阶段顺利过渡到运维阶段。
(二)合理确定运维模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