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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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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上的讲话 对于高层建筑发展的方案。整体向高层化发展,是建 筑发展的一个方向,也是我们实施城市建设年的一个举措 ,刚才,党组成员发表了很好的看法。主要是上一次研究 政策时,具体的界定不清楚。研究之后,开发商拿着会议 纪要直接找杨县长,或者找我,要求各种事件,意思是原 来准备盖8层,现在盖10层,地价是招投标形成的,能不能 像政府出台的政策一样,是否可以享受20%的优惠。如中 原大街上的商业文化广场,清华园等这几个通过招投标形 成的,是否可以享受20%的优惠,如果享受,要从招投标 的几十万元里面拿出20%用于支持开发商。显然给我们近 期的建设,用地优惠不一个概念,再加上,我们的建设、 高层建设及与高层建筑相连体的各种建筑的门面,享受不 享受这种优惠,尤其在税费这方面享受不享受,各开发商 包括指挥部提出以后,我感受到,常务会议纪要里面没有 得到充分的体现,恰恰这些政策还没有执行。通过这次会 议进行纠正,把前次会议纪要进行适度的修改。除了出台 《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意见》之外,我们专门出台了《关于 鼓励集约节约用地促进建筑高层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这 个意见一是要把建筑的所在区位,需要优惠的区位搞清楚 。位于旧城区,还是新区,这两个概念应该区别开来,要 在旧城区进行改造的,尤其是在一些偏僻地段,偏僻的界 定由建委、国土局统一界定,也就是在二类地域、三类地 域。如果在核心地段,一类地域高层化建筑还要具体地界 定一下范围。本文所指一是旧城改造。二是新区建设说清 。第二要把这些优惠政策实施的底线,综合成本表述清楚 。政府不挣钱,不能亏本,外商求挣钱,我们求发展,守 住这个底线和综合成本价,作为衡量政策是否优惠的基础 。城区内一亩地可能是五、六万元,也可能是100多万元 ,都可能出现。但政府可以得到的这部分受益,税收必须 得到的,土地使用费、耕地占用费,新增建筑使用税等形 成价格的,成本因素,就是说,他不交,政府得替他交 ,守住这个底线,政府不能拿这一块钱,优惠不能无限的 优惠。我们提倡向高层发展,用地太重要了,太紧迫了 ,每年给我们建筑用地的指标不足200亩,这与我们飞速发 展的城市建设极不相适应,因此,我们急需要求城区改造 和新城建设必须向高层发展,必须节约用地,必须集约用 地。集约用地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向高层发展。高层化发 展就是政府不挣钱。因此提出了凡是在新区,发展高层建 筑的,10层以上,6000平方米以上,含10层,按综合成本 价,不含税,按20%的给予优惠,政府纯收益部分的20%给 予优惠,概念就更加清楚了,就是政府净挣的这一部分 ,可以拿出20%给予奖励。税收的优惠,凡属于10层的 ,达到6000平方米左右,按所纳税额的50%给予奖励。 10层至14层是一个标准。15层以上,10000平方米以上的 ,原则上我们供地,只要不是国土部门定位的一类地、二 类地,对于那些坑塘,三类地段,别人不愿意去的,这些 用地,坑塘、河滩等需要整理的土地,花大成本的,就可 以享受政府的综合成本价,前面说了,在我们这里就是 5.7万元,土地出让金里面所含的税收不能少,契税和土地 使用税,这两种税收可以按70%给予奖励,是所纳税额的 。所指的建筑面积及建设地段,只包括高层建筑本身,不 含连带的连体建筑,必须讲清楚。常务会议纪要以后不准 出政府办公室,包括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办公室要妥善保 存。常务会议纪要需要向外传的,必须有法律部门,如公 检法司在取证,查案中确实需要的,经我批准,方能取走 。今后,常务会议纪要,涉及到那部门,知道就行了,一 般不能乱拿。再者,县长办公会议纪要至少经召开会议的 县长批准,管理好会议纪要文件。开发商拿着正式文件 ,有些部门太不负责任了,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一般情况下 不需要下放的,办公室运转规格不同,有关部门都下发 ,市里是不存在的,会议纪要是秘密,因为研究的有些东 西是一种动态,通过一段的实践还要完善。一旦出台了政 府文件,要通过电视台进行广泛宣传,要在街头巷尾,一 些繁华地段张贴,把精神宣传出去,以确保真正实现集约 用地的目标,使我们的建筑品位不断提高,小高层的建筑 使城市品位提高。15层以上,1万平方米以上的,土地使用 税和契税可以减兑,其它税收不可以免,免了就得政府出 钱了,往省里面交的税收,土地增值税可以免吗,政府可 以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