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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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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很高兴在这个春暖花开的美好季节,我们在这里召开 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统计法制工作是统计工作的重要 组成部分,是做好统计工作的重要保证。市统计局历来非 常关心和重视统计法制工作,每年都召开一次全市统计法 制工作会议,既总结部署工作,也给从事统计法制工作的 同志提供学习交流、沟通、了解的机会。今天来参加会议 的很多同志都是长期分管或从事统计法制工作的,多年来 ,大家为全市统计法制建设做了大量工作,为维护正常的 统计工作秩序,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 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借此机会,我代 表市统计局向为统计法制建设做出不懈努力和贡献的在座 的同志们,以及广大统计法制工作者表示亲切的问候!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全省统计法制工作会议 精神,总结去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情况,研究和部署今年 统计法制工作任务。市局对科学统计、创新统计、依法统 计高度重视,近期专题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局法制工 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要 及时地召开好这次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希望与会同志 会后及时向主要领导做好汇报,结合各自实际,抓好工作 落实。下面,我代表市统计局就做好统计法制工作讲三个 方面的问题: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统计法制工作的责任感 和紧迫感 当前,我国统计事业进入了一个加快改革和蓬勃发展 的关键时期,统计法制工作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六五”普法 的收官之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发展机 遇。正确地认识当前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是我们适应新 环境、探求新对策、采取新措施、迎接新挑战的基础和前 提。当前,统计法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主要体现在这样 几个方面: (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暂行办法》已经颁 布施行,新《统计法》的实施细则的即将出台,《湖南省 统计管理条例》即将修改,为统计法制工作带来新的发展 机遇。 (二)贯彻实施统计法任重道远,统计法制建设面临 着严峻的挑战 经过多年的努力,统计法在我市总体上得到了很好地 贯彻执行,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不断得到提高。各级 领导干部总体上能够了解统计法、遵守统计法,加强对统 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支持统计机构依法统计、真实统计 ,为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统计调查对象从总体上看 基本上能够按照统计法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地提供统计资料;广大统计工作者能够做到依法统计、真 实统计,客观反映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 在充分肯定统计法制建设取得的突出成绩的同时,我 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某些领域、某些地方统计法执行 得还不够好,不够坚决,不够有力,甚至存在着违背统计 法的现象。一是有的领导不按科学发展观办事,互相攀比 ,盲目追求指标,妨碍统计部门实事求是地进行统计。二 是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统计工作 环境的巨大变化增大了统计工作的难度,统计调查对象对 统计的支持和合作程度有所下降,履行统计义务的法律意 识弱化,统计法制观念不强,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危害 性认识不足,虚报、瞒报、迟报甚至拒报统计资料的情况 时有发生。三是有的统计机构和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和能 力不够强,有的不能严格遵守统计法规、统计制度和规范 ,统计数据质量不够高,有的不能有效运用法律武器抵制 和纠正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抗干扰能力不够强。四是有的 统计机构的领导对执法检查工作思想认识不统一,未及时 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没有把统计法制工作列入到重要议 事日程,依法统计的意识还需要提高,不会执法、不愿执 法、不敢执法等现象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我们执法的目 的是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坚持正确的执法指导思 想、工作原则,特别是提高执法能力,达到执法效果。五 是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仍需要加强。近几年虽然着力加强了 统计“双基”建设,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随着统计需求 的不断增加,统计力量与任务的矛盾仍然突出,一些地方 对各项统计基础工作规范执行不够有力,统计台帐和统计 报表不健全,统计工作程序不规范,统计工作标准不够高 ,影响了统计数据质量。这些问题制约着依法统计和统计 事业的健康发展。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大力加强统计 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统计。 (三)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对统 计法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领导重视是统计法制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保证。习总 书记刚上台不久,就曾批示“要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 GDP”。中共中央印发的《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 政若干准则》第八条规定:“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 ”,“不准虚报工作业绩”。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也要求 “坚决纠正违背求真务实精神的现象”,“对弄虚作假、虚报 浮夸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最近,习总书记就衡山案件 又做出重要批示,为此,省政府3月35日召开专门会议传达 贯彻落实批示精神。衡山案件发生后,海兵市长被国家局 约谈,段市长在省政府3月35日召开的专门会议上作检讨 ,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 特别是习总书记对衡山案件作出重要批示之后,各级 领导都把统计法制工作摆到了有所未有的高度加以重视。 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是对统计法制工作的强 有力的支持,我市统计法制工作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这些都为进一步做好统计法制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也 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总之,面对新的形势,统计法制工作将越来越重要 ,任务也会越来越重。这就要求各级统计部门特别是广大 统计法制工作者振奋精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下大力 气把我们的统计法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以适应新 形势的要求。 二、认真做好统计法制工作,为“三个提高 ”提供坚 实的法制保障 当前是我国统计改革发展建设的关键时期。提高统计 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是当前和 今后一段时期统计工作的主线。统计法制工作在统计改革 与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统计改革的根本出路在 于走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只有依法统计,依法监 督统计,以法治理统计,疏通统计渠道,通过统计法律法 规的实施,解决一些长期以来困扰统计工作的突出问题 ,才能为推动统计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法律 保障。那么,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发挥统计法制在统计 改革与发展中的法律保障作用,则是当前我们统计法制工 作者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我认为,搞好我市统计法制工 作,关键要把握以下四点: (一)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法治理念,切实增强五个 意识 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完整准确是统计部门的神圣 职责和历史使命。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求每一位统计工作 者必须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法治理念,以统计法的各项规 定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指导自己的行动,以切实履行统 计法赋予的职责、职权,为“三个提高”提供法律保障。要守 好法、执好法,首先必须学好法、真懂法。通过学习,要 求广大统计工作者特别是统计法制工作者,进一步增强敬 畏意识、责任意识、程序意识、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准 确把握新统计法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新统计法的各项规 定,切实依法规范自身的行为。 要进一步增强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坚决维护统计法 在统计活动中的最高权威。统计法规定应当做的,必须坚 决地、不折不扣地照办;统计法规定禁止做的,必须坚决 地、毫不含糊地不做。特别是新《统计法》第二十九条规 定的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三个不得”,即“不得伪造、篡 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 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这是 一条高压线,决不能碰,谁碰谁就要受到惩罚;这是统计 职业良心的底线,决不能突破,谁突破谁就要承担后果。 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努力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 。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是 统计法的立法宗旨,是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统计机构 和统计人员的根本职责。政府统计机构的领导干部,对本 地方、本单位的统计数据质量负有特殊的责任,放任统计 违法违纪行为是严重的失职行为,如果对严重统计违法违 纪行为失察,就是没有履行好法定职责,也要依法承担责 任。各区县、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依法统计力度 ,把法定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维护统计工作秩序,确 保统计数据质量真实可信。 要进一步增强程序意识,努力提高统计工作的规范性 。在日常的统计管理工作中,从一个调查项目的设计,到 统计调查工作的布置,再到统计调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 上报,对数据审核把关和数据的公布,都是一项项十分具 体的业务工作,但这些工作又都是统计行政管理的具体内 容,在这些十分具体、琐碎的业务工作中,都要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要求执行,不仅要遵守实体法 ,还要遵守程序法,如果稍有疏忽,就会影响整个统计调 查工作的合法性。不仅违背了依法行政原则要求,而且一 旦发生行政诉讼就会败诉。市局一直在探讨,如何建立一 个统计机关全面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我们目前很缺乏这 个体系,也做过一些调研工作,按照全面质量管理要求 ,应当建立健全有一整套严密的操作规范和工作制度,要 有独立于统计管理和业务部门的质量管理部门,针对整个 统计流程,从统计调查的设计、布置,统计调查资料的收 集、整理、上报、审核和公布等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 我们不仅要做事后监督,同时要做到事前防止,事中管理 控制。各区县、各部门要克服单纯把统计法作为管理调查 对象手段的倾向,把各种统计行为严格约束在统计法之下 ,切不可置自身于法律之外,执法犯法。要切实增强依法 行政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管理统计工作,开展统计活动 ,努力提高统计工作的规范性。 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努力促进统计信息社会共享 。及时向各级党政领导提供统计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面向社会公众做好信息服务。同时在统计监督执法 中,也要体现服务精神,要查、帮、促相结合,用服务的 理念,开展执法监督,寓服务于执法监督之中。 要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新《统计法》不仅明确了要 严格保守统计工作中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 ,还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 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 ,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严格了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资 料的保护制度。我们在工作中要增强保密意识,不仅要保 守国家秘密,切实维护国家利益,还要维护统计调查对象 的合法权益。 (二)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严格规范统计行为 依法统计,作为统计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 履行管理统计事务的职责,一切统计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 依据,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接受法律监督。实行依法统 计,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是新 形势下搞好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必由 之路。至少有三层含义:一是依法统计的核心是统计部门 严格依法办事,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既不失 职,又不得滥用权力。二是规范地履行职责。依法统计的 本质,是要求各级统计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