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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8年脱贫验收工作动员暨培训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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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8年脱贫验收工作动员暨培训会上的 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2018年脱贫验收工作、全市已脱 贫人口的复核和非贫困户的抽查工作、2018年贫困对象的 动态调整工作以及近期脱贫攻坚其他工作做一简要安排 ,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关于省2018年脱贫攻坚验收考核会议精神 (一)准确把握省验收考核的变化。一是责任体系更 明确。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更加明确,从今 年开始,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交由省负总责,中央抽 查按照20%比例进行抽查。二是考核方案更完善。省市两级 对县及以下的考核每年原则上不超过2次。对与脱贫摘帽无 关及超出“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指标,要坚决予以剔除或 不作为硬性要求。三是验收程序更简洁。主要是对贫困户 脱贫的达标认定不作要求。但是村“两委”必须组织召开 民主评议会,民主评议后提出当年拟退出贫困户,村“两 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对讨论决定的拟脱贫户的“一超六 有”达标情况逐户逐项实地核实。四是验收考核更理性。 今年的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验收评估采取督导组+第三方评 估的方式同步进行。 (二)明确验收考核的时间节点。10月份完成贫困户 脱贫县级验收,11月15日前完成南充市级对贫困村的验收 ,2019年2月底前完成省级对贫困县摘帽的验收。2019年 6月底前完成国家对贫困县摘帽的20%抽查评估。 二、2018年贫困对象脱贫验收工作安排 (一)贫困户的退出验收。 第一阶段(9月25日—10月9日) 1.村民主评议。有减贫任务的村“两委”必须在9月 28日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提出拟脱贫户名单。 2.入户核实。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应在9月 30日前对讨论决定的拟脱贫户进行入户实地核实。 3.村级公示。村“两委”要在9月30日—10月6日完成 拟脱贫户名单的村内公示。 4.审核上报。乡镇应在10月9日前完成各村拟脱贫户名 单的审核,并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送《脱贫申请报告 》。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驻村工作队对拟脱贫户的核实必 须真实,“一超六有”中有一项不能达标就不能脱贫。前 期准备阶段的各项公示、申请、会议记录时间要前后有序 ,贫困户信息要完全一致,不能逻辑混乱。 第二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 1. 达标验收。验收工作组对2018年度拟脱贫贫困户脱 贫达标情况进行审查,对于已经达标的拟脱贫户填写《脱 贫成果表》(安全住房保障达标审查按照住建局单独达标 认定为准)。 2. 问题反馈。验收组在验收同时要严格按照退出和脱 贫标准,对拟脱贫贫困户如期脱贫存在问题的、脱贫质量 不高的,现场反馈给乡镇和帮扶单位予以整改。同时,将 反馈表送脱贫办联络员,由脱贫办反馈给县级联系领导、 帮扶单位和相关行业部门。有整改责任的单位应在10月底 前完成整改。对于验收不细、发现汇总问题不全,影响省 、市验收评估的,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 事人的责任。 第三阶段(10月21日—10月30日) 市脱贫办将验收结果报市阆中市人民政府,对符合条 件的贫困户批准退出、公告。乡镇对已脱贫户进行销号标 注。 (二)贫困村的退出验收 第一阶段( 9月25日—10月9日) 1.民主评议。拟退出贫困村“两委”组织村社干部、 村民代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等召开民主评议会,通 过民主评议后,以村“两委”名义向乡镇提出退出申请。 2.审核上报。乡镇(街道)对拟退出贫困村申请审核 无误后,在9月30日前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的名义向阆中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形成退出请示。 3.达标确认。行业部门在10月9日前对贫困村退出“一 低五有”出具达标确认文件,贫困发生率低于3%达标由扶 移局确认,集体经济达标由农工委确认,硬化路达标由交 运局确认,卫生室达标由卫计局确认,文化室达标由文旅 广局确认,通信网络达标由经信局确认。 第二阶段(10月10日—10月17日) 验收工作组根据行业部门出具的贫困村退出“一低五 有”达标确认通知书对拟退出贫困村“一低五有”达标情 况进行现场验收。     第三阶段(10月18日—10月25日) 乡镇(街道)要在贫困村所在的乡镇(街道)对今年 拟退出贫困村进行公示。 第四阶段(10月26日—10月28日) 市脱贫办将2018年拟退出村报南充市脱贫攻坚领导小 组请求进行评估核查。 (三)乡“三有”达标初验 第一阶段(9月25日—10月9日) 行业部门在10月9日前根据乡“三有”达标标准,对全 市所有乡镇的“有标准中心校、有达标卫生院、有便民服 务中心”情况出具达标确认通知。 第二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 验收工作组根据行业部门出具的达标确认通知书对各 乡镇“三有”达标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和初验,并填写《乡 “三有”达标初审表》。 三、关于已脱贫贫困户的复核和非贫困户的抽查评估 工作 参照国家评估方式对全市已脱贫户进行全覆盖复核、 对同等数量非贫困户的进行抽查评估,全面收集已脱贫户 、非贫困户的短板问题,以便后期整改弥补。同时,对各 地关于迎接省级验收评估准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方位的 检验。     第一阶段(10月20日—23日):完成复核、抽查前期 准备。 1.各乡镇提前分村准备好已脱贫户名册、非贫困户名 册。乡镇还要提前培训好村级向导员,本次抽查和复核全 程由向导员带路。 2.市脱贫办在23日前后对验收工作组工作人员开展复 核、抽查工作的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10月24日—11月30日):验收工作组实地 复核和抽查评估。 1.分层座谈。一是参照访谈提纲,对接受检查的乡党 委书记、乡镇长和分管脱贫攻坚的分管领导进行座谈;二 是集中座谈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三是集中党 员代表、村民代表、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代表。 2.复核反馈。验收工作组对已脱贫户和抽查的非贫困 户进行“一超六有”达标情况进行复核,逐户填写《农户 调查表》,分村填写《2018年贫困对象退出问题反馈表》 ,对摸排的问题现场交办乡镇、帮扶单位,《反馈表》送 脱贫办,由脱贫办反馈给县级联系领导、帮扶单位,书面 交办相关责任单位,整改责任单位要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 改。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本次复核和抽查采取普查和抽查 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2014—2017年的已脱贫户采取普查 方式复核,对非贫困户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评估,在每个 被普查村抽取同等数量的非贫困户,尽量抽查在家的非贫 困户,不在家的要电话抽查以保证抽查样本数量。     四、关于2018年贫困对象动态调整工作 (一)10月1日至10月25日,完成贫困户、贫困村基础 信息采集录入和信息更新工作。主要是完成贫困户(含历 年已脱贫户、返贫户)、贫困村(含往年已退出村)的基 础信息更新;今年新增贫困人口的基础信息采集录入、 2018年度脱贫户和退出贫困村的脱贫措施及成效的信息采 集录入。今年退出的贫困对象的脱贫措施及成效采集录入 是本年度动态管理工作的新增项目,各乡镇要按照我市 2018年动态管理文件要求准确采集脱贫户的相关信息并在 系统标注脱贫时候准确录入。 (二)10月26日至11月2日,完成贫困户新识别和返贫 工作。今年我市的新识别和返贫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但由 于省局、市文件对家庭成员的定义有了变动,所以我们要 按照新的要求进行人口自然变更工作,这里再次强调:家 庭成员是指居住在一起,常住或者与户主共享开支或收入 的成员。包括由本家庭供养的在外学生、未分家农村外出 从业人员或随迁家属、轮流居住的老人、因探亲访友等原 因临时外出人员;不包括不再供养的在外学生、已分家子 女、出嫁人员、挂靠人员或寄宿者、帮工、已应征入伍者 。 所以,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大家要按照新的标准对 辖区内的贫困户进行逐户甄别,建立台帐,统一整改。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凡是今年新识别的贫困户和返贫 的贫困户,必须要有因意外新增和返贫的硬性理由,并严 格遵循精准识别程序。 (二)完成贫困户位置采集工作。各乡镇(街道)要 在10月1日至10月22日组织培训相关人员开展进村入户完成 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