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会议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是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召
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三项整
治”、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南阳伏牛山世界地质
公园创建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等几项重点工作。刚才
,会议传达了相关文件,希望同志们按照文件内容要求
,认真抓好落实。下面,围绕如何做好上述几项工作,确
保圆满完成今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任务,我再强调以下几
点:
一、关于砖瓦窑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
按照国务院、省、市要求,对粘土砖瓦窑厂进行专项治
理整顿,既是“三项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更是今年国
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头戏。元月16日县政府召开了砖瓦窑
厂整治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2月21日全
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又对整治工作作了重点部署。
两次会议以来,大多数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职能
部门能正确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迅速行动
,通过召开动员会,制订方案、研究措施,开展调查摸底
、丈量核实等前期工作,为下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
良好基础。但是,从县整治领导小组检查掌握情况看,安
字营、柳泉铺、侯集等部分乡镇对县政府工作部署置若罔
闻,不但不积极开展工作,而且私自批准修建新窑、整修
旧窑,这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是极端错误的。目
前,县国土、公安等部门已联合执法,对窑体进行了强制
拆除,在这里对上述乡镇特提出批评。
开展砖瓦窑厂整治,是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
的重要措施。据国土资源部门统计,目前全县拥有各类砖
瓦窑厂85座,由于缺少规划,盲目发展,甚至非法挖田、
挖坡占用了大量耕地,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耕地质量
明显下降。并且从砖瓦窑厂排出的有害气体及粉尘,严重
污染环境,影响农作物产品和品质,给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带来了极大危害。如不大力整治,将对我们赖以生存的耕
地资源、生态环境等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今年,全县砖
瓦窑厂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关闭28家,其中5月20日前第
一批关闭12家;10月底前第二批关闭16家。治理整顿关闭
的重点是312、207国道,244、248省道,柳泉铺至老庄战
备路,镇平至二龙路两侧5公里以内的粘土砖窑厂。具体工
作中,要把治理整顿砖瓦窑厂同“中国南阳伏牛山世界地
质公园”的创建申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落实5个“必须关
闭”原则:①国道、省道、县道两侧5公里以内的必须关闭
;②风景名胜区内及周边5公里以内的必须关闭;③基本农
田保护区内的必须关闭;④未经审批建设的必须关闭
;⑤虽已审批占用耕地,但无自采土源的必须关闭。整治
措施上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全面调查,摸清情况。各
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砖瓦窑厂进行全
面的调查摸底,弄清每一座窑厂的建窑时间、占地面积、
取土来源、审批情况以及企业规模、生产经营等情况。对
每一座窑厂逐一登记,要有一表(调查登记表)一图(窑
厂所在乡村地籍图)。二是对照政策,查处整改。各乡镇
、街道办事处,对关闭的砖瓦窑厂要做好资产、债权、债
务及人员分流等善后处理工作。对拟关闭的窑厂,工商部
门要及时吊销营业执照,国土部门要收回《采矿许可证》
。对限期关闭的砖瓦窑厂,国土资源部门要就关闭事项与
乡镇政府和企业法人签订责任状,确保到期关闭。三是对
拆除关停窑厂,及时组织复垦整理。国土资源部门对关闭
的窑厂要进行逐一实地检查,确保关闭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同时及时组织复垦,恢复土地耕作条件。四是明确职责
,齐抓共管。县直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同合作,相互
配合。国土资源、环保、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工商、
税务和电力等部门要监督、指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做好粘土砖瓦窑厂的专项整治。拆除生产设备、烟囱和窑
体、平整复耕土地工作,由关停企业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组织。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使用证、采矿许
可证的发放、回收和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工作;环保部门
负责企业环保评价和审批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治理整顿过
程中各类违法、抗法事件的处理;监察部门负责对有关行
政管理部门效绩落实情况的督促监察。五是实行目标考评
,确保任务完成。
砖瓦窑(厂)治理整顿工作难度大、涉及范围广,各乡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必须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县政
府把此项工作纳入了年度目标管理,各乡镇乡镇长、街道
办事处主任是砖瓦窑(厂)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分
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对各类土地违法行为隐匿不报、弄
虚作假或完不成专项治理整顿任务的,将对相关乡镇及责
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以确保工作扎实有序的开展。六是加
大执法力度,推进依法行政。国土、公安、环保等执法部
门要严格执法,不得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粘土实心砖生
产线。要加强对砖瓦窑厂的跟踪检查,防止已经关、转的
砖瓦窑厂死灰复燃,禁止违法取土、毁田取土、一经发现
,依法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行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这里还需要明确的是:这次未列入关闭范围的砖瓦窑厂
严禁继续违法占地取土,对有令不行,顶风违纪违法占地
取土的,除依法予以严惩外,对违法责任人坚决移交司法
机关依法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对原有砖瓦窑厂符合法律
规定,可以利用耕地和基本农田以外荒坡地、沙丘土地、
废弃地、河道湖泊淤泥制砖的,必须于2006年4月10日前按
程序报经县政府批准,完善合法手续,做到布局合理,证
照齐全,依法经营。
二、关于“三项整治”工作
开展以“空心村”、砖瓦窑厂、工矿废弃地为主的“三
项整治”工作是缓解我县补充耕地计划指标不足,提高土
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的有效
途径。今年,“三项整治”工作目标是整治土地面积
5682亩,实现新增耕地5000亩。按照这一总体目标,县政
府结合实际,已将任务分解下达给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会议之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及早着手安排部署,建
队伍,压担子,定质量,迅速开展工作。一是广泛宣传
,深入发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
要通过召开不同层次的动员会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板报、标语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
开展“三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县委、县
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三
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从而增强参与整治工作的自觉
性和积极性。二是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各乡镇、街道办
事处要以村为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调查内容主要包
括:总人口、总户数、宅基地宗数及面积;村内空闲宅基
地宗数及面积;新批宅基地不交旧宅户数、宗数及面积
;村镇规划制定及执行情况;各村的砖瓦窑场、工矿废弃
地个数和面积。通过实地踏勘、核实计算,建立整治资源
统计台帐,摸清整治对象底数,为集约挖潜提供依据,为
科学利用奠定基础。三是制定规划,分步实施。各乡镇、
街道办事处在摸清底数、建立统计台帐的基础上,以当地
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为指导,结合当地资源状况和经济
条件,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制定整治规划和计划,以
“减少闲置浪费,少占耕地,不损害群众利益”为原则
,选择经济条件好、群众基础牢、班子有战斗力、“空心
村”面积大的行政村,集中人力、物力,全力搞好试点
,并及时召开现场会,通过典型示范,促进整治工作以点
带面,全面铺开。四是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各乡镇、街
道办事处每月要向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整
治情况。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工作,根据各乡
镇、街道办事处的治理规划、计划和情况报告,每月进行
一次实地考核,将考核结果通报全县,并严格执行奖惩制
度,对整治工作进展快、成效好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给
予一定的现金奖励;对进展缓慢、完不成治理任务或整治
结果达不到标准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要给予通报批评。
县国土资源局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召开座谈会、现
场会等,总结经验,推动整治工作平衡发展。
三、关于规范和整顿矿产开发秩序暨资源整合工作
规范和整治矿产开发秩序是国务院和省市为实现资源的
有效保护、合理开发,保障国民经济健康运行,全面建设
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当
前,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依然十分混乱,无证采矿、乱
采滥挖、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浪费破坏矿
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经常反复
,造成矿区治安案件多、信访案件多、安全生产隐患大。
因此,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促进县域经济可
持续发展,县政府决定今年进一步加大规范和整顿矿产开
发秩序和矿山资源整合工作力度。这次整顿的目标是通过
行政的、法律的手段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建立健
全规范的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机制。资源整合的任务是削减
50%的矿山企业,实现资源利用的规模化、集约化。一是要
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及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国土部
门要对全县所有矿山企业进行逐个排查,对无证非法开采
的要责令立即停止开采,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
;对持勘查许可证采矿或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不符的
,按无证予以处罚。二是全面查处越界勘查开采和非法转
让矿业权等违法行为。对全县范围内越界勘查开采、非法
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越界勘
查、越界采矿的要责令其退回到批准的勘查、采矿范围内
,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密封或回填越界工
程,拒不改正的,依法吊销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对
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擅自变更、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