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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果行:在全省交通系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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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交通系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 议上的讲话 吴果行 同志们: 5月11日,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的召开,拉 开了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攻坚战的序幕。交通部、 公安部等七部委联合制发了《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 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治超”工作作了全面部署。 5月24日,交通部召开了全国交通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交 通系统会议,对我们交通系统如何做好“治超”工作进行了具 体部署。这次会议是厅党组决定召开的,主要内容是贯彻 落实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和交通部治理车辆超 限超载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省交通系统治理车辆超 限超载工作。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治超”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路运输市场迅速发展,公路货 物运输市场内部竞争日益激烈,一些货车业主不顾交通安 全肆意恶性超限装载,标记1-2吨的货车装载十几吨的现 象比比皆是。双超的普遍性和严重性,已成久治不愈的顽 症,我省40万辆货运汽车90%以上存在超限超载,超载程度 普遍在核载吨位的50%-200%,少数车辆超载甚至达 300%以上。双超的严重危害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造成交通安全隐患。货车超限运输导致车辆结 构损害,最容易发生行驶途中轮胎爆裂、钢板断裂、转向 失控、制动失灵等多种事故隐患。据统计,目前公路交通 事故中有三分之一是由货车超限运输肇事引起,给国家和 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可以说,超限运输牟取的利 润,每一分钱都沾染着鲜血。 (二)严重破坏了公路桥梁。货车超限运输对公路的 桥涵、路面设施的损害已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使大多数 公路桥梁使用寿命缩短了一半,许多刚通车不久的公路因 长期受超限车辆重压变成阴阳路,有的桥梁不堪超限车辆 重负变成危桥,其经济损失每年高达数亿甚至几十亿元。 我省投巨资修建的第一条高速公路成渝路,仅通车7年就全 线溃烂,被迫全面大修,比设计大修周期15年缩短了一半 以上,损失高达5亿元。 (三)导致运输市场秩序混乱。由于货运市场的无序 竞争,大量运输业户纷纷采用竞相杀价而用恶性超限降低 成本的不正当竞争手法获取利润,致使运价调节机制失灵 ,形成运价长期不到位。超限超载与运价变动形成“越超越 低,越低越超,周而复始,恶性循环”的怪圈,严重背离价 值规律。据统计部门和物价部门介绍,1990—2003年来全 省消费物价指数已增长122.9%,而货运价格反而呈负增长 趋势,仍停留在甚至低于90年代初的水平。 所以,再不痛下决心彻底治理双超这一顽症,交通建 设、运输市场以及交通行业的健康发展都将陷于难以为继 的被动局面。 车辆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 度重视。去年12月4日,温家宝总理在交通部上报的《关于 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报告》上作出了“要治理就要 坚决治好,不能半途而废”的重要批示。公安部、交通部等 七部委建立了“治超”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 ,联合制发了《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 实施方案》。交通部又召开了各省市区交通厅局长参加的 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交通系统工作会议,紧急动员 和部署了“治超”工作。张春贤部长强调:要拿出破釜沉舟、 背水一战的勇气,树立知难而进、务求必胜的坚定信心 ,举全行业之力,毕其功于一役,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治超”工作势在必行,迫在眉睫,尽管积重难返,但这 一关必须得过。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治超”的复杂性 和艰巨性。 货车超限超载行为,已大大超越了交通领域的 单纯运输行为,而是涉及车辆生产与使用、牌照管理、规 费征收、运输市场、物资流通等诸多环节的社会经济行为 ;“双超”的危害也不仅仅限于交通运输领域,而是大到国家 小到个人的全方位的危害;“治超”的效力及影响,也将大大 超越交通领域,涉及社会诸多利益关系的调整,将会在社 会经济生活中造成一定的震荡,并可能引发诸多社会不稳 定因素。“治超”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最需要防范的 是因“治超”而导致大量车辆停运,导致运输市场新的供需不 平衡。因此,此次“治超”必须兼顾治理工作本身的目标和政 府宏观经济的目标,总体把握好“治超”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具 体措施。“治超”不是目的,“治超”的目的是要促进运输市场 的规范,保护公路桥梁,保障交通安全,促进运输市场供 需平衡协调,促进物流的畅通,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特 别是当前正面临国家各项宏观经济调控措施,决不能因为 “治超”措施的不当而导致运输市场的失衡,进而影响到经济 的健康稳定发展。因此,这次“治超”一定要统一认识,既要 坚决、积极,不能有畏难情绪,同时又要充分认识到“治超 ”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严格把握和执行有关政策措施,妥 善处理好各种复杂的情况和局面,确保“治超”工作取得实效 。 二、“治超”工作的基本任务和工作步骤 交通部、公安部等七部委联合制发了《关于在全国开 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 ,经过省“治超”办和厅党组研究,我们制定了《四川省交通 系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治超”工作 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步骤,确定了 “治超”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和保障措施,提出了具体的工作 要求。概括地说,《办法》提出了“治超”工作的三项主要任 务、三个工作阶段、五项政策措施、五项保障措施和五个 工作要求。文件已经下发,希望大家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下面,我强调讲一讲 “治超”工作的基本任务和工作步骤。 (一)“治超”工作的三项基本任务 1、集中治理超限超载车辆。 从2004年6月20日起,由各级交通、公安部门按照“统一 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 集中治理。要用1年左右的时间,使车辆超限现象得到有效 遏制,使上路货车普遍“双超”的局面有一个根本性改观。 2、清理整顿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 在国家发改委公布在用“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标准后 ,交通部门要及时与公安部门协调,迅速启动在用“大吨小 标”车辆恢复吨位工作,确定恢复吨位的起止时间,并向社 会广泛宣传,力争年内完成恢复吨位工作。到今年年底 ,实现行驶证与核载吨位不相适应的车辆、非法改装车辆 基本杜绝的目标。 3、全面整顿道路运输市场。 各级交通部门要对全省道路运输市场进行全面整顿。 到年底,初步建立规范、理性的运价形成机制和运输竞争 机制,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实现运输 市场供需的基本平衡。 (二)“治超”工作的三个阶段 按照国家七部委制定的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开 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6月20日以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是宣传工作。各级交通部门要把握正确的舆情导向 ,加强舆情引导的组织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 传为主的方针。大力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意义、 目的和相关政策等,充分报道社会各界的正面反应,充分 报道事件发展的良好态势,多做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工 作,多做解疑释惑、理顺情绪的工作,多做坚定信心、鼓 舞士气的工作。特别是要把 “治超”的各项政策措施充分讲 细、讲透、讲清楚,化解群众特别是车主对 “治超”的顾虑 和误解,化抵触情绪为理解支持,并参与和推动 “治超”。 二是做好相应的硬件准备。厅公路局要对全省国、省 干线公路、重要县道公路和大宗货物集散地统一规划,调 整和重新审批超限检测站(点)和卸货场,配备检测设备 。稽征部门要抓紧养路费征收政策的调整进程,确保6月份 养路费按新政策征收。各地交通部门要做好运力保障准备 工作。 三是搞好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各级交通部门要按七部 委《实施方案》的要求,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培训,保证执 法人员熟练掌握 “治超”的相关政策,规范执法行为,提高 执法水平,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第一阶段:以治理超限为重点的重点治理阶段。从今 年6月20日至年底,主要做好两项工作: 一是治理超限。本阶段全省要以治理超限为重点,由 各级交通部门牵头,交通、公安两家上路对车辆超限超载 进行集中整治。要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根 据七部委《实施方案》规定的超限超载的6种认定标准,在 治理工作第一阶段以执行前5 种认定标准为主,以治理超限 为重点。在公安部门恢复吨位,重新核发行驶证之前,即 今年年底前,凡未超限的车辆一律放行。 二是做好车辆恢复吨位工作。待国家发改委公布相关 技术参数和标准后,各级交通部门要积极与公安部门协调 ,配合做好车辆恢复吨位工作。在公安部门纠正“大吨小标 ”,重新核发行驶证后,及时做好养路费征收标准的衔接工 作和道路运输证的更正工作。 这一阶段治理工作的主要目标也有两个,一是基本遏 制严重超限行为,二是到年底,要确保运力与运量恢复到 基本平衡的正常状态。 第二阶段:全面治理阶段。从今年年底至2005年2月 28日,在基本杜绝车辆严重超限和恢复吨位的基础上,进 一步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全面治理。 第三阶段:从2005年3月1日至6月20日,为总结、检查 、验收并转入长效治理阶段。 三、“治超”工作的政策措施 这次“治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