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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志胜:在《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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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新闻发布会上 的讲话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施志胜 (2018年12月18日) 同志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以下简 称《条例》)新闻发布会,目的是学习好、宣传好和贯彻好 《条例》,保证《条例》得以及时的贯彻实施,以法治手 段进一步巩固“洁净临沧”行动成果,有效促进我市城乡清洁 管理工作开展,提升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推动美丽临沧建设。 刚才,国荣同志对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 、制定过程和规范的主要内容作了介绍,根毛同志介绍了 《条例》的审议情况和主要特点。下面,我就贯彻实施好 《条例》讲两点意见。 一、切实深化对《条例》颁布实施重大意义的认识 2016年3月1日临沧市启动地方立法工作以来,在中共 临沧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和帮 助下,在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的密切配合下,在市人民政 府及相关部门共同的努力下,在全市各族各界的关心支持 下,相关《条例》的制定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我们先后制定出台了《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临 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 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等地方性法规。2018年 10月11日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11月29日云南省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了该《 条例》。2018年12月12日临沧市人大常委会第4号公告,公 布了《条例》,自今年12月12日起施行。 《条例》是我市制定的第四部地方性法规,是临沧在 环境保护领域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的最新成果,是临沧人居 环境提升的重要制度保障,也是临沧深入推进依法治市进 程中的重大制度举措。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城乡清 洁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也将为临沧进一 步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和工作环境,推进美丽临沧建设,进 一步强化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从生态文明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高度,把 城乡清洁管理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职能职 责,切实增强做好城乡清洁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 感,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努力实现 临沧“山青、水秀、天蓝、地绿”的良好环境。 二、认真贯彻实施《条例》 “良法才能善治”,法规的生命在于实施。各级人大、政 府及其相关部门要从临沧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充分 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 合,把城乡清洁作为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 抓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实施 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 (一)着力抓好《条例》的学习和宣传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有效强化城乡清洁工作的法制 保障。各级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 《条例》作为普法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周密 部署,广泛开展学习、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