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xx省公开选拔乡镇副科领导干部笔试试
题(案例分析题+材料作文题)(含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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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省公开选拔乡镇副科领导干部笔试试题(案例分析题+材料作文题)(含参考答案)
1、胡某和赵某是邻居,两家为房屋间的通道发生争吵,当胡某拉赵某到村民委员会评理时,赵
某在地上大喊“打死人了,打死人了……”张之闻声赶来劝开,在赵的要求下把赵某搀扶回家。
之后,赵某告到当地派出所,派出所根据张之听到喊声赶到,见赵某躺在地上的证词,对胡某
拘留3天。胡某不服,申诉到市公安局,市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派出所越权处罚,决定撤销派出所
对胡某的处罚。事隔半月,胡某所在地县公安局认定胡某殴打赵某致轻微伤害,对胡某作出拘
留5天的处罚。胡某更加不服,再次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审理后认为,县公安局对胡
某的处罚偏重,作出变更拘留5天为罚款60元的处罚。胡某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市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派出所越权处罚,决定撤销派出所对胡某的处罚是否正确?为什么?
(2)派出所对胡某拘留3天的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3)市公安局作出撤销对胡某拘留3天的处罚决定后,县公安局又作出对胡某拘留5天的行政处
罚,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
(1)市公安局的撤销处罚是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九十一条明文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
派出所决定.也就是从这个层面上来,派出所是法律法规援权的机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而
案中,显然派出所作出的拘留决定是越权行为.对于派出机构越权作出的行政行为,以设立该
派出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也就是本案中,被申请人是县公安局,作为上构管理部门市
公安局具有撤销权.
(2)不合法.行政处罚程序包括:调查,决定,执行.而调查时需要至少两名警察,并且需要
调取相关的证据.
(3)县公安局作对胡某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决定正确.因为本案中出现了新事实即胡某殴打赵
某致轻微伤害.
2、某市近年来在吸引投资方面费力不小,优化投资环境是该市吸引投资的重要准备工作之一。
但是,旧书报亭破破烂烂,非常影响市容。于是该市决定将书报亭折旧换新。市政府专门成立
了“某市报刊零售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决定拍卖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并在制定拍卖政策时采取了
优惠措施对于没能获得书报亭经营权的原经营者,“整顿小组”定下来的补偿标准是每户1000元
。“整顿小组”将二百多个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对全市下岗工人招标拍卖,价高者得。拍得新书报
亭的人,可以获得5-8年的经营权。通过拍卖,成交的最高价格达到了7.2万元,平均每个书报
亭的成交价为1万多元。拍卖结束后,有33户旧书报亭经营者流标,二十多户原经营者没有参加
投标。
此次拍卖,被该市有关部门称为既“依法办事”,又“有情操作”。但在当地却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特别是引起原书报亭经营者的不满。“整顿小组”认为通过拍卖,可以把书报亭这种社会资源
重新分配;而原书报亭经营者认为当初审批书报亭的时候,土地局、 规划局等各个部门都批准
过,五证齐全,每年也按时缴纳各种税费,从来没有人说过我这个报亭不合法,现在为什么说
拍卖就要拍卖。该市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为192元,上万元的拍卖价格也让一些原本想经营书报亭
的下岗工人望而却步。
试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⒈ 该案中“整顿小组”是否有权收回和拍卖书报亭的经营权,为什么?
⒉ 书报亭的收回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⒊ 原书报亭经营者经营权被收回后的利益如何保障?
上面两个题都和司法考试有关,没看过这方面的内容不会答。
答:
(1)无权,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根据法律规定政府部门自行设立的临时机构,不具有行政执
法资格。因此,有关部门不得以临时机构的名义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
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已经作出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2)程序不合法,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需要举行听证会,本案中涉及到33户经营者的
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