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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昌坤:在养老和城镇综合开发PPP项目现场观摩培训班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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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养老和城镇综合开发PPP项目现场观摩培训班上的讲话 潘昌坤 同志们:   这次我们采取现场观摩培训的形式对养老和城镇综合 开发PPP项目进行了一个阶段性总结和交流,同时也是对 进一步规范项目运作的研讨和推进。与会的各位同志上午 实地参观了南康区家居特色小镇项目、章贡区居家养老服 务中心项目,现场了解了项目的运作模式,下午又听取了 两个项目实施单位及咨询机构的情况介绍。通过实地察看 、听取介绍,我认为,赣州的养老服务和特色小镇项目在 探索经营、整体开发模式上的思路和经验值得推广和借鉴 ,请大家认真学习宝贵经验,扎实推进PPP项目建设。刚 才,我们还听取了赣州市PPP工作经验介绍。赣州市在 PPP工作中真抓实干,不断探索,创出了许多好的经验、 好的做法,为我们下一步继续深化和推广运用PPP模式工 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发。今天会议的效果是显而易见 的,在这里我不一一列举。今后像这样的现场会我们还要 开,下一次就可能在生态建设领域或农业领域或者任何一 个地市,通过这种方式在全省营造比进度找差距、学先进 找方法的“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形成推动PPP规范健康发 展的工作合力。   下面,我就四年来我省PPP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 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要求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PPP工作 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开启 了新一轮全面系统、深层次、根本性改革,取得了全方位 、开创性历史成就。PPP改革作为贯彻全面深化改革的一 项具体举措,财政部牵头主导,各部委协同推进,在全国 范围进行了一场公共服务领域供给体制和机制的一次重要 创新变革,即通过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模式引进市场机制、竞争机制来改善和优化传统 的供给方式。PPP模式不仅拓宽了公共服务领域的融资渠 道,提高了公共产品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是投融资机制、 行政管理机制、财政管理机制的改革,更是促进政府职能 转变、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一次体制机制变革。   自2013年底启动PPP工作以来,我省高度重视推广运 用PPP模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作出 重要指示,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财政部的部署和要求,在建 立机制、完善政策、项目运作、宣传培训等方面,做了大 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   (一)凝聚全省共识,积极倡导了科学的PPP理念和 良好的PPP合作氛围   自推广PPP模式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把PPP不仅当作 是一种融资模式,更是一种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的创新 来推动,力求转变全省各级政府、财政及其他职能部门、 各类企业、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传统观念。在推广工作中 ,我们始终注重把握PPP模式的机制原理、内涵特征,立 足于推“真”的PPP模式,做“对”的PPP项目,积极利用各 类文件、会议培训、汇报材料、媒体报道、专题网站等渠 道突出宣传PPP的科学理念,切实提升了社会各方对 PPP模式的认识水平和操作能力,形成了良好社会氛围。 当前,总体来说,全省上下能凝聚PPP改革共识,社会各 方面能理解、接受、认同PPP模式的正确理念,政府和社 会资本双方按照PPP的契约理念、全生命周期的合作理念 、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理念,形成了良好融洽的合作氛围 。   (二)注重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全省PPP模式制度体 系和工作机制   省财政厅成立了PPP工作领导小组,并经省编办批准 组建了PPP中心。各地也加快推进组织机构建设,形成了 全省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推广PPP模式的工作格 局。同时,进一步完善PPP管理制度,省政府制定印发了 《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以省 政府办公厅名义转发了《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 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省财政厅及时贯彻转发 财政部《PPP操作指南》、《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 《物有所值评价指引》等文件,并制定我省PPP项目奖补 政策、信息通报制度和联络员制度等文件,建立了咨询机 构库和专家库。省本级建立了由发改、财政牵头的PPP项 目联审机制,加快了PPP项目实施进度。   (三)立足财政职能,积极构建财政支持PPP模式有 效机制   四年来,我们积极探索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和金融 资本参与PPP项目的有效方式,逐步构建了财政支持 PPP模式的机制:一是为加快推进PPP项目进度,确保项 目建设的顺利实施,2015年起至今,争取中央财政下达我 省7450万元PPP前期工作经费。二是将各项财政承诺、政 府付费和缺口性补贴列入本地财政年度预算和中长期财政 规划,确保政府按期履约。三是为调动各地加快PPP项目 实施的积极性,省财政厅印发了《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 作模式发展专项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2016年 预算安排2500万元PPP发展扶持资金,按照PPP项目新引 入社会资本金额给予实施地政府一次性奖励。四是积极开 展与中国PPP基金的融资合作,中国PPP基金已明确表示 支持我省设立江西子基金。   (四)借助平台建设,建立全省PPP项目库和动态规 范管理机制   加强PPP综合信息平台的录入、审核、管理和监督 ,统筹建立我省PPP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项目成熟的 可随时申报,对所有入库项目均纳入财政部统一开发的全 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时时跟踪入库项目进展,对每 一个实施环节进行把关审核。要求每一个项目都要开展 “物有所值”评估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出具评审论证报告 ,编制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项目采购 ,采购信息须在政府采购网发布。严格规范项目识别、准 备、采购、执行、移交各环节操作流程,实施项目全生命 周期管理,保证项目实施质量,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利益和社会资本的合法权益。从今年起,省财政PPP中心 定期编制工作季报,分地区、分行业、分阶段公布PPP项 目进展情况。截至今年11月30日,入库项目466个,投资 金额3073.7亿元。通过对PPP信息平台的综合运用,加大 了项目信息披露力度,拓宽了公共监督渠道,保障项目公 开透明。   (五)抓好示范项目,精心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 PPP项目样板   2014-2016年,我省先后三批共17个项目入选国家示 范项目名单,总投资额139.01亿元。截至今年11月30日 , 已 进 入 执 行 阶 段 的 国 家 示 范 项 目 1 2个 , 约 占 70 . 5 9%,处于采购阶段的国家示范项目2个,约占 11.76%。其中,第一、二批示范项目已全部进入执行阶 段。为有效推进示范项目建设,省财政PPP中心建立 PPP示范项目台账制度,由专人负责对我省的17个国家示 范项目进行跟踪,盯紧盯牢项目的进展,并定期通报项目 进展情况。   四年来,在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PPP成效初显 ,较好地体现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改革加速器、增长推 进器、民生稳定器”的作用。但由于尚处于探索阶段,推 广PPP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强引导和规 范。比如:在观念认识方面,有的地方把PPP模式简单地 作为政府的一种投融资手段,产生了风险分配不合理、明 股实债、政府变相兜底,重建设轻运营、绩效考核不完善 ,社会资本融资杠杆倍数过高等泛化异化问题,积累了一 些隐性的风险。对此,我们应高度警惕并要切实加以解决 。在市场环境方面,一些社会资本担心PPP法律法规不健 全,自身利益缺乏法律保障,同时对政府履约理念和履约 能力仍有顾虑。在履职能力方面,一些地方财政、职能部 门、实施机构对PPP模式的主要特征、核心内涵、政策制 度研究、了解、掌握不够,工作流程不清楚,既缺乏真正 熟悉政策和业务的人员,又缺乏PPP项目运作经验,操作 能力相对薄弱。从信息平台管理反馈的情况看,部分市、 县对PPP政策把握不熟悉,不能进行规范操作,出现了一 批假PPP项目。   这里,我还要重点强调一下,有的地方至今对PPP模 式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力度不大。无论是政策制度的出台 ,工作机制的建立,还是入库项目、落地项目的数量在全 省都处于落后的位置,造成了PPP工作进展极不平衡的状 况。现在进度快的地方与慢的地方相比,已经形成了明显 的差距。这些问题的存在已经阻碍了我省PPP模式的全面 推进,影响了PPP工作的健康发展,我们必须引起高度的 重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确保中央推广 PPP模式的大政方针政策在全省各地都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确保我省推广PPP模式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二、突出重点,补齐短板,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努力 开创我省PPP工作新局面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这是一个 伟大的历史方位,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行动纲领,不断深化改革,努力开创PPP事业新局 面。我们要敢于直面问题和矛盾,按照十九大部署精神和 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PPP改革,严格规 范开展PPP事业,进一步争取更大成绩,发挥更大效益。   (一)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财政部规范PPP工作新 部署新要求,推动PPP模式健康发展。今年召开的中央金 融工作会议和财政部召开的规范PPP工作座谈会对PPP工 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财政部印发的财预﹝2017﹞50号文件 和财预﹝2017﹞87号文件,对推广PPP模式都有明确的规 定。其核心的精神是在推广应用PPP模式的同时,防止借 PPP之名扩大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增加地方财政债务风险 。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把思 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财政部的文件精神上来,准确把握 PPP模式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 ”方面的定位,坚定不移、毫不动摇地把推广应用PPP模 式引向深入,严禁各类借PPP模式变相举债融资的行为 ,坚决防止把PPP模式异化为地方政府新的融资平台。地 方政府参与PPP项目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 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 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