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院”工作评议会上的讲话
李学文
同志们:
对“两院”实施工作评议是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责
,其目的是通过工作评议,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增强法检“两院”任命人员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进一步提高公正司法的水平。今天,县人大常委会专题
对县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和县检察院的反贪污贿赂工作依
法进行了评议,从评议的情况来看,这两项工作在县委和
两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对推
进法治汉寿、和谐汉寿建设,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
护航,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受一些主观和客观因素
的影响,相关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特别是
办案效率不高,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不够,没有起到应有
的震慑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县的司法公信力。借
此机会,我想就“两院”今后的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 要自觉维护法律尊严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共产党执
政治国的基本方略。作为“两院”工作人员,我们身处法
治建设的第一线,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
每一名法官、检察官的神圣职责。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只
有我们自己带头宣传和遵守法律法规,通过示范引领,才
能带动整个社会逐步提高法律意识,形成“学习法律、敬
畏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推进法治汉
寿的建设进程。
二、要努力贴近人民群众
“两院”要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通过人大代表
这一桥梁,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提高社会公众对
司法的公信力。人大代表承载着身后成千上万社会公众的
意愿和疑问,表达着他们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诉求。人大代表通过行使监督权力的活动走进法院、检察
院,了解司法工作,获得感性认识,在与群众的沟通和交
流中,他们就可以更加准确有效的做好解释和普法工作
,使广大群众进一步理解、信任“两院”工作,尊重司法
权威。近几年来,我们组织开展的“百案庭审旁听”活动
,让人大代表走进法庭,对促进案件公开审理,提升司法
公信力,就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三、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一府两院”由人大选举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
监督。人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重点是四个方面:一是监督
独立司法;二是监督法官、检察官的品行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