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国际经验谋划湖南文化产业发展
文化产业正逐步成长为新的支柱产业。美国文化产业已经占GDP的四分之一
,仅视听文化产品年出口额就高达600亿美元,取代了航空航天工业而位居第一
;日本文化产业已经超过汽车、电子产业居第一大产业;英国文化创意产业年
产值已达千亿英镑以上,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增长与降低失业率的有效发展措施
;法国出版业执世界之牛耳,出版社总体实力和总营业额都居世界首位;韩国
文化产业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这些国家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虽
然有些因素我们不具备可比性,但他们发展文化产业的一些特点还是值得我们
关注的。
一是政府主动。政府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国家战略,积极推动实施,由政
府作为推动产业的倡导者、发起者、组织者、实施者、考核者、奖励者。日本
把“文化立国”作为长久的国家战略,不遗余力地常抓不懈。韩国认为文化是
21世纪最重要的产业,举全国之力重点突破。英国成立文化创意领导小组,由
首相担任组长,直接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国一直把文化发展作为基本国
策之一,全力推动各个文化产业领域发展。
二是政策驱动。通过外交、立法、投入、免税、人才培养等多种途径实施
政策驱动,切实解决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到2007年底,出台专门性文
化政策的欧洲国家有27个;美国早在1965年就出台了《国家艺术及人文事业基
金法》,创立了专门推动艺术与人文事业发展的国家艺术基金会与国家人文基
金会;韩国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中注重建立完善资金支持和人才培养机制;英
国政府也非常注重对文化产业的直接投入,1997年以来,对英格兰艺术委员会
的资助金额每年都在4亿英镑以上,年均增长率达到了73%。
三是非政府组织联动。美国没有专门的文化管理部门,其文化产业的发展
和海外市场的开拓主要由政府委托的机构和社团组织承担,这些非政府组织按
照独立的章程和严格的法律规定开展工作,有着独特的灵活性和广泛性,极大
地拓展了文化产业投融资渠道。日本文化行业协会的作用十分突出,被看作是
政府职能的延伸,负责文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