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会议费管理规定
(2013年8月)
解放军报北京8月21日电陈宏林、记者范炬炜报道:经
习主席批准,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
日前联合印发新修订的《军队会议费管理规定》。
新修订的《规定》以习主席和中央军委关于加大财经
管理和整治力度、加强具体制度建设的指示精神为指导
,针对军队会议费管理中存在的矛盾问题,对精简会议活
动、控制会议规模、严格经费管理等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
,并优化了会议费标准结构,重新界定了会议费开支范围
,完善了会议费监督管理机制。
通过调整开支范围,着力改进会风。《规定》强调会
议费只用于保障会议食宿、文具、租用交通工具,以及制
作会标、印刷文件资料等开支。现场会布置、会议新闻报
道、表彰奖励、设备租赁、多媒体制作、外聘人员授课等
开支,不得纳入会议费保障范围。严禁将会议费用于组织
游览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不得购买纪念品等物品。
通过优化标准结构,增强标准适用性。《规定》将军
队会议费最高限额标准与中央国家机关标准拉齐,保障会
议合理需求。考虑到各地物价水平不同,明确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