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2014年10月)
经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批准,总参谋部、总政治部、
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日前联合发布施行新修订的《军队领
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这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军
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
督的重要举措,对于确保军队领导干部依法行使经济权力
,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推动军队作风纪律建设
和反腐倡廉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
解放军审计署审计长李清和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
修订的《规定》深入贯彻习主席和中央军委关于加大依法
治军、从严治军力度,坚持以问题导向加强审计工作等重
要指示精神,着眼强化对军队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提高
审计质量和效益,对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作了
全面改进和创新。《规定》以命令形式发布,部队必须不
折不扣地遵照执行。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调整使
用和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新修订的《规定》拓展了监督范围,突出了审计重点
,明确军队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审计范围
,把经济权力相对集中的领导干部、列入或者拟列入后备
的领导干部、拟提升使用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