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一则公告错字连
篇,还有一个易被忽视的错情
01
仓促赶出来的公告
近日,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珠峰)发布了一则《关于收
到西藏证监局<关于对王喜兵、胡晗东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的公告》,该公告
多次错误书写公司董事会秘书胡晗东的名字,将其名字误写为“胡哈东”、“胡
啥东”及“胡眕东”,不仅体现了文字处理上的粗心,也反映出校对工作的缺
失。此外,公告中还将“措施”误写为“措旅”,以及将“职责”误写为“职
贵”,“责任”误写为“贵任”,这些基本的文字错误进一步加剧了公告的专业
性受损。
此事件发生背景是西藏珠峰因未能及时公布其控股股东股份轮候冻结的情
况,已受到西藏证监局的警告,涉及公司整体、董事长、控股股东,以及原总裁王
喜兵和董事会秘书胡晗东被要求接受监管谈话。4月18日晚,西藏珠峰紧急发布回
应公告,遗憾的是,该公告却因多处明显错误而成为新的焦点,尤其是董秘姓名的
连续误写,不禁让人质疑公司的信息处理能力。
市场对此反应强烈,质疑一家上市公司为何会在如此基础且重要的信息披露中
犯下连串低级错误。这不仅关乎个人姓名的尊重,更深层次地反映了公司信息披露
流程中的混乱和对规范运作要求的忽视。
鉴于此,上海证券交易所于4月25日对西藏珠峰及相关责任人下达了监管警示
决定,明确指出西藏珠峰公告中的不准确信息暴露了其日常信息披露机制的不
足,频繁出现的基本文字错误严重影响了公告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对公司形象及市
场信任度造成了负面影响,要求公司必须严格整改,加强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规范
性。
02
简称的标注
西藏珠峰这则公告开头有一段文字表述: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西藏证监局下发的
《关于对王喜兵、胡晗东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4】12号),(以下
简称“《监管决定》”)
其中以下简称“公司”应改为以下简称公司,以下简称“《监管决定》”应改为以下
简称《监管决定》,【2024】12号应改为〔2024〕12号,
(【2024】12号),(以下简称“《监管决定》”)可表述
为(〔2024〕12号,以下简称《监管决定》)。有关简称的标注,苏武荣在《浅
谈公文中简称、统称的规范化》(《秘书》杂志,2017年第6期)已作了较详尽的
分析。
在公文写作实践中,采用简称是为了提高文本的简洁性和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