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不能变成“历史文化伤城”
李思辉
【文化评析】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通报批评了保
护不力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山东聊城、山西大同、河南
洛阳、陕西韩城、黑龙江哈尔滨等榜上有名。
泱泱中华,五千年文脉,在很多地方留有厚重印记。
我国的百余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大多是一些文化底蕴深厚
,因发生过重大历史事件而青史留名的城市,它们代表的
是中华历史文化最为厚重的部分。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
,为了摘得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头衔,“创城”热情高涨,等
到帽子戴稳当了,心态却发生了变化,有的不惜破坏文物
古迹牟利,令人痛心不已。
在古城内大拆大建、大搞房地产开发,拆真建假,破
坏古城山水环境格局,搬空历史文化街区居民后长期闲置
不管,类似人为掣肘历史文化保护,人为破坏文物古迹的
做法,与历史文化名城的光鲜头衔形成强烈冲突。哪怕上
述问题在各自城市里只是局部存在,也理当令城市管理者
面红耳赤、羞愧不已。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国家层面的珍贵荣誉,荣誉背后
寄予的是展示文化、引领保护的期许。历史文化名城如果
不能给世人打开一扇观察中国厚重历史文化的窗口,给各
地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树立一个标杆,就有失职之嫌。倘
若还做了恶的示范,起了坏的作用,则事与愿违。
一些人把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荣誉看成“虚头巴脑的东
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