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质询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在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13名
常委会组成人员联名,就清东陵近期发生两起文物被盗案
件所反映出来的文物保护和管理问题,对省文化厅提出了
质询案。这是2007年监督法施行以来,在全国范围内省级
人大常委会首次就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质询工
作。
2016年9月4日,省人大常委会第93次主任会议决定通
过质询、执法检查等监督方式促进加强我省文物保护工作
,并专门成立了常委会主管副主任为组长,秘书长、教科
文卫工委主任为副组长的质询工作小组,明确具体任务分
工。工作小组将这次质询细分为6个程序环节,即会议期间
提出质询案;主任会议决定答复时间和方式;举行全体会
议由受质询机关答复质询;质询人对答复情况是否满意进
行评议和表决;向主任会议汇报评议意见和表决结果;在
分组会议上向常委会组成人员通报结果。此外,还设计了
质询工作流程图,便于操作。
9月21日下午4点,在省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上,由主
管副主任主持,13名质询提案人对文物保护工作进行质询
,省文化厅厅长到会答复质询。答复质询结束后,主管副
主任主持,质询提案人举行专门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