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转方式调结构的必然
要求
王一鸣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强调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
现,是转方式调结构的必然要求”。中等收入人群是社会
和谐稳定的基石,是构筑可持续发展的“橄榄型”社会结
构的基础。我们要充分认识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对实现全面
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意义,将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作为
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途径,通过深化改革为扩大中等收入
群体提供制度保障。
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偏低有多方面原因
中等收入群体通常是指一个经济体中收入达到中等水
平、生活较为宽裕的群体。这个群体具有较为稳定的收入
,较强的消费能力,受过良好的教育,多从事专业性较强
的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依托力量。国际上对中等
收入群体缺乏统一的衡量标准,用得比较多的是世界银行
“家庭人均每天支出10~100美元”的标准。按此计算,我
国中等收入群体占总人口比重约为五分之一左右,不仅大
幅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也明显低于这些国家与我国处在相
同发展阶段时的水平。我国中等收入者比重偏低,有所处
发展阶段的原因,更主要的是受到发展方式和体制机制的
影响。
从发展阶段看,我国刚迈入工业化中后期,生产活动
以低附加值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为主,服务业刚刚超过第二
产业,但知识和技术含量高的专业服务业比重偏低,导致
劳动收入相对于资本报酬偏低。同时,高质量人力资本比
重偏低,也影响到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虽然我国高等教
育招生规模逐年扩大,现在每年已超过750万人,但由于人
口基数大,总人口中接受过高等教育者的比重仍然很低
,2014年我国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口比重仅为11.5%,远
低于OECD成员国的平均水平。
从发展方式看,长期以来依靠要素驱动的粗放型增长
,重投资轻消费、重物质资本轻人力资本,初次收入分配
中劳动者份额和居民最终消费占GDP比重仍然偏低。近年来
,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跨过刘易斯拐点,劳动年龄人口下
降,劳动力供求关系发生转折性变化,初次分配中的劳动
者份额有所提高,但仍处于较低水平,影响了中等收入人
群的壮大。
从体制政策看,我国要素市场发育仍然滞后,要素流
动和优化配置受到制约。劳动力在城乡、区域、行业间流
动还存在各种显性和隐性障碍,特别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
化进程缓慢,难以获得与户籍人口均等的公共服务及教育
、就业和升迁机会,抑制了这部分人的收入增长。农村土
地改革滞后使得土地缺乏流动性,导致农民的土地权益难
以有效转化为实际收入。资本市场仍不完善,实际利率水
平长期受到压制,导致大量中低收入居民的储蓄通过低利
率间接补贴给了低效率企业和部分高收入人群,形成逆向
转移支付。
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关系到能否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
任务,顺利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关系到能否转方式调结
构,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我们应站在经济社会
发展战略的高度,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高居民收入
和消费能力,推动国内市场规模扩大和层次提升;着力提
升人力资本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促进结构调整和动力转换
,形成经济持续发展新动力。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与转方式调结构互为促进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保持年均10%左右的高速
增长,成功实现了从低收入国家向中等收入国家的跨越
,2015年人均GDP已接近8000美元,位居中等偏上收入国家
行列。与进入这一阶段的大多数经济体一样,伴随人均
GDP水平的提高,我国进入了经济增速换挡期、结构调整阵
痛期和发展动力转换期,经济增速从高速进入中高速,经
济结构矛盾凸显,主要依靠要素驱动的发展方式动力减弱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有利于转方式调结构,转方式调结构
则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途径。
第一,进入经济新常态,我国产业结构层次低、主要
依靠低成本优势参与国际竞争的矛盾逐步显现。扩大中等
收入群体,有利于提高劳动者受教育水平,提升劳动者素
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国际竞争力。
近年来,我国劳动年龄人口逐年减少,传统的人口红
利逐步消失。2012年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数量首次出现下
降,当年净减少205万人,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分别减
少244万人、371万人和487万人,累计已减少1000万人左右
。劳动力供需形势变化推动劳动力成本大幅上升。国际金
融危机以来,我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货币工资年均增
长13.2%,农民工工资年均增长13.5%,高于同期劳动生产
率(按现价计算)年均增长11.1%的水平。
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劳动力低成本要素比较优势将明
显弱化,这就要求通过教育培训和人力资本投资,使劳动
力素质提升抵消劳动力数量增速放缓,大幅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