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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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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 作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现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党的十八 大以来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有关工作情况,请审 议。 一、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近年来,针对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经济下行 压力加大、金融风险在某些地区、行业或时点上有所积聚 的情况,国务院根据党的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 总基调,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 ,先后确定若干金融领域重大课题,组织有关部门深入研 究,出台了一系列既有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 稳定,又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 举措,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有力地支持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有 效防范系统性风险积聚。面对复杂的内外部形势,我们保 持宏观政策基本取向不动摇,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 ,明确守住稳增长、保就业的下限和防通胀的上限,只要 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就集中精力抓转方式、调结构不放 松,向市场传递保持总量稳定的政策信号,增强市场信心 ,稳定社会预期。同时,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框架,创新 调控方式,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适时适度、有针 对性地调节流动性,在维护货币市场稳定的同时,引导货 币信贷和社会融资总量合理增长。201x年末,广义货币供 应量同比增长13.6%,人民币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4.1%,居 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2.6%,经常项目顺差与国内生产总值 之比降至2.1%,达到了调控预期目标。今年以来,针对经 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新情况,及时定向下调部分金融机构存 款准备金率,引导货币信贷总量的合理增长和结构优化 ,既较好地满足了稳增长的资金需求,又有效防止了流动 性过多积聚风险,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创造了有利的宏 观金融环境。 (二)改善金融服务,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 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国务院先后印发了金融支持小微 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并 分别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及时出台化解产能 严重过剩矛盾以及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 导意见。各有关部门狠抓落实,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金 融服务小微企业、“三农”、保障性安居工程、重大基础设施 建设、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推进了经济结构调 整。201x年5月末,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余额 占总贷款余额比重分别达27.1%和29.1%;产能过剩行业中 长期贷款增速较201x年末回落1.1个百分点;服务业中长期 贷款增速较201x年末提高2.2个百分点。201x年一季度末 ,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余额占房地产开发贷款的17.9%,增 速较201x年末提高0.5个百分点。 (三)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充分发挥金融市场 配置资源和管理风险的功能。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 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加快多层次资本市 场建设作出统筹部署。完善股票发行、定价、并购重组制 度安排。推进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正 式启动优先股试点。全面推进创业板市场改革。将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到全国。积极发展债券市场 ,推动债券市场产品创新,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 点,切实发挥债券市场在稳增长、调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目前,我国已基本建立功能互补、分层有序的金融市场体 系。201x年5月末,沪、深两市共有上市公司2537家,总市 值24万亿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达762家 ,累计融资65.7亿元;债券市场总规模31.7万亿元,其中公 司信用类债券总规模10.2万亿元,排世界前三名。 (四)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切实增强金融风险防范 能力。一是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增强金融监管合力。 201x年8月,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牵头建立金融监管协调部 际联席会议制度。目前,就建立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和金融 业综合统计、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促进互联网跨界金 融健康发展、增强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防范化解金融领 域重点风险隐患等政策事项进行研究、达成共识,取得了 较好效果。二是简化行政审批,提高监管透明度。本届政 府以来共取消和调整金融业行政审批项目17项。加大对金 融机构规范公司治理的监管力度。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监管,严惩发行造假、利益输送、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 为。三是制定实施中国版“巴塞尔协议Ⅲ”。实施储备资本和 逆周期资本等相关要求。完善拨备管理制度并逐步提高拨 备覆盖率。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全面启动 第二代保险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建设,推动保险公司资金运 用监管改革。四是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出台金融市 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措施,建立健全金融消费纠纷 调处机制。总体来看,我国金融业运行平稳,整体实力和 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201x年3月末,我国金融业总资产达 171万亿元,较2012年末增长19.6%。商业银行加权平均资 本充足率12.1%,拨备覆盖率超过260%。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净资本较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总体充足。 (五)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和地区金融风险,着力维 护金融稳定。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核查,指 导金融机构做好各级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管理。督促金 融机构加强对产能过剩行业、房地产和钢贸等重点风险领 域和不良贷款快速上升地区的风险排查,做好风险防控预 案。稳妥处置个别地区农村商业银行挤提事件、债券和信 托兑付违约事件,妥善化解个别县域农村信用社风险。严 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交易等非法金融活动,清 理整顿各类违法违规交易场所。201x年,全国共侦破非法 集资案件3797起,非法证券期货案件408起,查处外汇违规 案件2453起,共关闭200余家各类违法违规交易场所,有效 维护了金融稳定。 (六)加强影子银行和互联网跨界金融监管,促进新 兴金融业态规范化发展。近年来,我国金融创新深入推进 ,影子银行体系日益活跃,在满足经济社会多层次、多样 化金融需求的同时,也暴露出业务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充 分、管理不到位和监管套利等问题。针对这些情况,及时 研究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 题的通知》,明确监管责任,全面排查风险,完善制度规 则。出台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指导意见,完善金融机 构同业业务治理。加强理财资金投资运作管理,探索建立 统一的资产管理业务监管规则。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 、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