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地方政府支持基础研究的特点及启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部副部长、研究员
马名杰
基础研究的公共品属性决定了中央政府承担主要投资
职能,但美国仍有一些州政府支持基础研究。在支持基础
研究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支持的重点和方式与中央政府并
不相同,主要是服务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一个明显差异在
于地方政府可以对需求导向研究给予更大支持,甚至超过
兴趣导向研究。少数地方采取设立专门的基础研究计划的
方式,多数地方将基础研究作为项目研发活动的一部分
,对研究项目进行整体资助。
我国地方政府资助基础研究已经有20多年的时间。严
格来讲,地方资助的“基础研究”更接近应用研究。但在北京
和广东等发达省市,一些纯探索性的基础研究仍然获得了
支持。总体上,地方基础研究经费规模小,在地方科技经
费中的比重也很低。近几年,北京等发达省市对基础研究
的需求有所增加,经费投入有所增长。但以论文为主要成
果的地方基础研究投入效果仍然受到质疑,让基础研究更
直接地服务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呼声更加强烈。
实际上,关于地方支持基础研究的问题始终存在一些
疑问。一是地方政府是否应该支持基础研究;二是如果地
方政府支持基础研究,与中央政府支持基础研究有何区别
;三是地方政府支持基础研究的重点是什么。
本报告分析了美国地方政府对基础研究的支持情况
,结果表明:地方政府支持基础研究与否并无一定之规
,主要取决于当地科技资源条件和科技战略。在支持基础
研究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支持的重点和方式与中央政府并
不相同,不能简单复制国家科学基金的做法。
地方政府支持基础研究的特点
(一)基础研究的公共品属性决定了中央政府承担主
要投资职能
基础研究的成果包括论文和数据等,这些成果不具有
排他性和竞争性,任何人都可以免费获得(即所谓“搭便车
”),因此有很强的正外部性。私人投资者从基础研究中享
受的收益远低于社会收益,导致私人投资基础研究的意愿
低。正因如此,基础研究被视为公共品,资助基础研究、
弥补市场失灵被视为政府职能。
理论上讲,基础研究成果的公共品属性同样使地方政
府对基础研究缺乏积极性。一个地方政府资助的基础研究
成果无法排除其他地方享有。从政府职能角度看,地方政
府的权力被限定在行政区划范围内,其职责是维护本地经
济社会发展,因此地方政府往往更倾向于取得短期和直接
的回报。所以,无论从经济还是政府职能角度,中央政府
都承担了主要的基础研究投资职能。
尽管如此,并不能简单得出地方政府不应该投资基础
研究的结论。从实践中看,至少美国有一些地方政府在支
持基础研究。
(二)地方政府对基础研究有投入但经费不多
在美国的基础研究支出中,联邦政府占50%多,州及以
下政府占比不到5%。美国州政府对基础研究是有投入的
,有的州还设有专门的基础研究计划,但经费投入并不太
多。根据美国科学基金(NSF)的调查数据,美国51个州中
仅有8个州的基础研究支出在1000万美元以上,其中还可能
包括联邦政府投入。此外,还有6个州没有基础研究投入。
可见,美国州政府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并不活跃。
(三)地方政府主要支持以本地需求为导向的基础研
究
地方基础研究与国家基础研究定位不同。国家科学基
金通常以支持学科发展和兴趣导向研究为基本特征。与国
家科学基金相比,地方政府在兴趣导向基础研究和需求导
向研究之间的选择余地更大。通常,地方支持基础研究主
要以服务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需求导向研究的比重
更大,甚至远超过兴趣导向研究所占的比重。
地方基础研究资助机构的组织方式
从美国实践看,地方政府很少采取科学基金制的方式
支持基础研究,通常的支持方式有两种。一是设立专门的
基础研究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