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收益问题
王东京
科斯1960年发表《社会成本问题》,旨在证明经济活
动存在负外部性时市场不会失灵。该文的核心观点今天被
学界称为“科斯定理”,其完整表述是:只要交易成本为
零,产权界定清晰,市场机制会将社会成本内化为私人成
本,于是负外部性得到矫正,市场不会失灵。
科斯定理无疑是对的。不过科斯分析的是负外部性
,事实上,经济活动除了负外部性,还存在正外部性即私
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的情形。当存在这种正外部性时市场
会否失灵呢?科斯没有明确说。查阅相关文献,也未见哪
位学者对此作过专门分析。这里我以《论社会收益问题》
为题写文章,就是要讨论市场机制能否将社会收益内化为
企业收益。如果能,那么实现内化的条件为何?
负外部性与正外部性的区别,在于前者可能引发社会
冲突而后者不会引发社会冲突。如某企业拟在某地建化工
厂,工厂排污会给周边造成污染,倘若如此,居民就有可
能抵制建工厂;但若某企业拟在某山区投资修公路,修公
路不仅方便居民出行,还能带动周边土地升值,这样就不
会有人反对修路。经济学家过去对正外部性关注不多,正
是因为人们不反对这种有正外部性的投资。
可我要指出的是,正外部性虽不会引发社会冲突,但
并非没有相应的后果。可以推定,若某项目投资的私人收
益小于社会收益,此项目通常不会有企业投资。有一个现
象不知读者是否注意到,过去基础设施为何大多是由政府
投资而非企业投资?学界有人解释基础设施是公共品,故
需要政府提供。这说法显然不对。经济学定义的公共品是
指消费不排他的物品,而基础设施的使用大多具有排他性
,怎会都是公共品呢?
我的解释,企业不投资基础设施,真正的原因是投资
的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这方面的例证举不胜举,前不
久我到西南地区调研,座谈会上有位县委书记说,他所在
的那个县盛产竹笋,市场对竹笋也有需求,可大山里不通
公路,竹笋运不出来,农民有钱赚不着。我问县里为何不
帮助修路?他说县财政没有资金。我问为何不招商引资让
企业修路?他说修路虽可增加农民收入,可山区车流量少
,修路的收益不高,企业不愿投资。
是的,偏远山区地广人稀,修路的私人收益难免会小
于社会收益。设身处地想,你若是企业家,大概也不会去
大山里修路吧?由此看,要鼓励企业家修路,就得设法将
社会收益内化为企业收益,至少要让修路的收益不低于社
会投资的平均收益。问题是怎样才能将社会收益内化呢
?学界流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