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副县长在全县建筑领域安全
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主要目的就是深刻分析当前全县建筑领域安全生产面临
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全力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促进全县
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前面,张明晶局长和郭局长分别
对今年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刚才,安
监局周局长又从全县大安全的角度讲了很好的意见。这些
我都完全同意,请同志们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进一
步做好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严明纪律,深刻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全国各地建筑安全事故屡有发生,损失十分惨
重。就我县来讲,这几年也是大事不犯,小事不断,警钟
时常敲响。血的事实,血的教训,暴露出我县建筑安全生
产管理工作中也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一些突出隐患,必
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首先,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部分施工企
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生
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培训教育
流于形式,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
,“三违”现象时有发生,未能建立起真正有效运转的安
全生产保证体系。一些工地脚手架和施工用电线路搭设、
塔吊井架安装不规范,甚至连安全帽的佩带也可有可无
,基本流于形式,连这么基本的保障措施、防范措施都落
实不了,何谈安全生产、安全施工?照此发展和推理,不
出事故才“怪”,不出事故才“不正常”。一些施工现场
管理混乱,管理员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带着侥幸心
理冒险蛮干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是建筑工地存在的最大问
题。二是一些建设单位,包括有些政府投资工程的甲方
,未能真正重视和履行法定的安全责任,任意压缩合理工
期,忽视安全生产管理。三是部分监理单位定位不准确
,对应负的安全责任认识不清,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力,不熟悉安全生产技术标
准,不对安全生产隐患及时作出应有处理,安全生产监理
责任未能真正落实到位。
其次,建设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
提高。一是未能及时深入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有针对
性的采取事故防范措施,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不
强,安全监管存在盲点;二是未能合理组织利用建设系统
各种管理资源和充分发挥各个管理层次、环节的整体效能
,未能形成安全生产监管的合力;三是对安全生产违法违
规行为和重大事故执法不严、处罚不力,缺乏强硬的手段
措施,对有关方面起不到震慑作用。
第三,安全生产的保障环境要素还不完善。一是法制环
境方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
精神还没有完全贯彻落实到每个企业、项目、班组和一线
施工人员;二是市场环境方面,一些建设项目不履行法定
建设程序,游离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建筑市
场形成买方局面,个别时候、个别领域企业之间恶性竞争
,低价中标、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无资质单位挂靠、层
层转包、以包代管现象突出;三是科技支撑环境,建筑行
业生产力水平偏低,技术装备水平落后,科技进步在推动
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好转方面的动力作用还没有充分体现出
来;四是中介机构培育环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在
政府和企业之间,缺少中介机构这个中间环节,没有相应
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安全评价、咨询、技术等方面服务。
以上问题的存在,有主观和客观的原因,但主要还是思
想认识不到位,对建筑安全生产的认识不足造成的,是业
主单位贪图蝇头小利驱使的结果,也有我们监管部门、责
任单位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见而不管,侥幸
盲动,放任自流,失职失责的原因。安全生产无小事。建
筑安全生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科学发展的
重要内容。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不但是建设主管部门应
尽的法定职责,更是人民群众检验我们行政能力的重要标
尺。我们一定要从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的高度出发,以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
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刻汲取以往事故教训,反思工作中
的薄弱环节,提出强有力的措施,兢兢业业地抓好安全生
产工作,坚决杜绝建筑领域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要求,抓建筑安全工作必须认真
贯彻“预防第一”的方针,做到常备无患;必须坚持安全
生产警钟长鸣,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必须落实各项
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排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施工。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把安全生产责
任制落到实处
一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坚持责
任到工地、责任到人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
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主动执法,敢于执法,严格
执法。要深刻认识搞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是各级建设主管
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就要
被依法“问责”,必须要依法主动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
项监管职责。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带着感情、带着
责任去抓安全生产工作,这样才能真正把工作做好。要全
面彻底地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
程监理制。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管理好建筑市场,维
护好建筑市场的秩序,规范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严肃查
处不办施工许可、不按法定建设程序办事的行为。对安全
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的单位或个人,特别对那些事故
不断、屡查屡犯、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要
严厉打击、严肃查处。今后,在实行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
机制、监督检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管理的同时,还要对
安全生产不合格的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监理等相关人
员实行约定谈话机制和书面警告机制,促使他们时时处处
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真正把安全施工当作一件大事来抓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坚决不允许监管人员与建筑施工企
业串通一气,执法不严,任意践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
经发现,将严肃查处,绝不留情。
二是建筑施工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施工、科学施工、
文明施工的各项责任。施工企业在施工中由于管理不善
,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施工企业就是主要责任的承担者。
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法律法规中,明
确规定了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证水平,是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的必由之路。但是,有的施工企业,不认真履行职责,给
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有的施工企业的塔吊拆装、
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等专项方案根本没有针对性,有的
施工方案未经审批就擅自实施。全面落实企业的安全管理
责任,在管理上必须做到“七个到位”,即:安全防护技
术方案审批到位、工人上班前安全教育到位、安全技术交
底到位、工人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到位、安全防护措施落实
到位、安全监督检查到位、事故隐患整改到位。这次会后
,建设部门要再次认真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重点是检查
“七个到位”是否真正落实。今后,凡是不按照这个要求
做的,一律以违反安全生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