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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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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基层 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细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 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 的建设工作意见(试行)》及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文件 精神,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 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中介组 织及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等党组织。 第一章 组织设置 第一条 设置形式。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正式党 员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 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部,党员人数达100人以上的设立党 委。 第二条 组建方式。党员人数符合组建条件的非公有制 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可单独组建党组织。行业特征明显、 管理体系健全的,可依托市、县区行业协会、商会建立行 业党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相对集中的街 区、园区、楼宇等,可按区域统一建立党组织,也可多家 单位就近就便联合组建党组织。探索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 、网络党组织。 对暂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 组织,上级党组织可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或 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等方式开展党的工作,实现党的工 作覆盖。 第三条 隶属和调整。成立市、县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和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委员会,加强对其党建工作的领导和 管理。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 织的党建工作由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领导和管理;没有业 务主管单位的,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建工 作,根据规模大小、区域分布、行业关联度等,实行属地 领导和管理,也可依托工商联、工商局、民政局等企业、 社团登记管理部门所成立的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委,加 强对其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街道、社区,乡镇、村党 组织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行区域兜 底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机构 每年会同民政、工商、税务等部门,结合注册登记、年检 等工作,掌握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情况,及时调整,规范设 置。对关闭、停产、破产的非公有制企业和解散的社会组 织,上级党组织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党组织隶属 关系调整、党组织撤销等工作。 第二章 领导班干部队伍建设 第四条 职数及任期。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 ,设书记1人,党员数不足7人的,可只设书记1人;总支部 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基 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 。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任期3—5年,期满按时换 届,落实换届情况报告制度。 第五条 干部队伍。党组织书记提倡从非公有制经济组 织出资人、社会组织党员负责人中选拔,也可从内部中层 以上管理人员中选举产生。内部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 组织可统筹选派,也可面向社会选聘。规模大、党员数量 多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配备专职副书 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从内部优秀党员 经营管理人员中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党务工作后备人才 。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上级党组织组织的集中培训 ,累计时间不少于32学时。 第三章 党员队伍管理 第六条 发展党员。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个 人申请、两名正式党员介绍、支部大会表决通过、上级党 组织批准的程序吸收预备党员,实行发展党员“双推双评 三全程”,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发展对象党的知识统 一测试、发展党员票决和责任全程追究等制度。加大在非 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实施把 业务管理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管理骨干的 “双培养”工程。 第七条 教育培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 委、行业党委、基层党委每年至少组织1次所辖非公经济组 织和社会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培训,党支部采取灵活方式开 展党员教育培训,注重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党建微 信等新媒体开展日常教育。广泛建立党支部党员微信群。 第八条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每年初党支部按上年度党 员收入情况,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金额,利用每月“主题 党日”时间收取当月党费,填写《党费交纳手册》《 ××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登记表》,特殊情况经党员本人 申请、支部批准可每季度交纳1次党费。交纳党费确有困难 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少交或 免交党费。每年初向党员公布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收取的党费,按照先 缴后返的原则全额返还,用于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内活动。 第九条 组织关系管理。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中的党 员,组织关系纳入社会组织党组织管理,兼职工作人员中 的党员不能接转正式组织关系的,按照“一方隶属、参加 多重组织生活”的原则,参加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活动。使 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日常管 理,开展组织关系网上接转,转出党员由所在党支部申请 ,填写电子介绍信,相关党委组织部门网上审批,转入单 位党组织核对党员信息,将党员编入一个党支部。 第十条 党员“双量双评”,即“量化承诺、量化管理 ,民主评议、星级评定”。每年初开展党员公开承诺,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