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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会长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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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4月19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全 生产会议精神,回顾总结近年来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 ,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下步工作任务。孙绍骋副省长对这 次会议非常重视,专门作出重要批示,我们要认真学习 ,抓好落实。刚才,通报了去年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目标考 核情况,省厅与各市签订了年度承诺责任书,6个城市介绍 了经验做法。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稳中有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 转 去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住建部精心指导 下,全省建设系统牢固树立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狠抓各项 措施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稳居全国前列,安全生产工作创 历史较好水平。去年我省共获鲁班奖4项、国优工程17项、 国家装饰奖40项、市政金杯奖8项;建筑施工事故起数、死 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4%、33%,建筑业百亿元增加值死亡 率为0.51,低于全国3.28的平均水平,11市实现零死亡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连续五年被省政府评为先进。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都把质量安全工 作摆在全局的突出位置,纳入考核体系,定期召开形势分 析会,经常组织明查暗访,及时排查质量安全隐患,严格 实行一票否决,有力促进了工作措施落实。 (二)规章制度逐步健全。去年省厅提请省政府出台了 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两个政府规章,编制了2项国家 级、12项省级技术标准,下发了13个质量安全管理文件。 济南、泰安等市以政府名义出台质量安全管理实施意见 ,其他市也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工程质量安全工 作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三)监督检查不断强化。各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 行网格化监管,加强过程监控。济南、青岛等市建立视频 监管系统,淄博、德州强化警示约谈制度,质量安全监管 效能进一步提高。各级累计组织抽查巡查13.8万次,监督 检查工程7.4万个,整改隐患4.6万处。 (四)专项治理成效明显。持续开展住宅工程裂缝、渗 漏、电气、水暖等质量通病专项治理,覆盖率超过85%,群 众投诉明显减少。深入推进防坍塌、防坠落、防起重伤害 等专项整治,组织实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排查工程1.3万 个,责令停工整改342项,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五)民生工程监管有力。去年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在 建规模60万套,质量安全监管任务非常重。各地充实监管 力量,实施重点监控,全面落实分户验收和永久标牌制度 ,努力为群众建设放心房、满意房。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 程质量检查中,济南、临沂两市代表我省接受检查,得分 位居全国第一。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建设工程质量 安全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从全省看 ,去年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特别是济南,在 工程量达到全省12%的情况下,连续两年没有发生死亡事故 ,德州连续九年无事故。但部分城市没有完成控制目标 ,滨州、济宁、临沂、聊城4市死亡人数同比上升,烟台没 有实现下降目标。二是安全形势不平稳。我省建筑施工连 续两年没有发生较大安全事故,但去年邹平县一个只有三 层的建筑,因浇注混凝土时违章操作,致使模板支撑体系 失稳坍塌,造成4人死亡、8人受伤的较大事故。去年前四 个月全省建筑施工没有发生死亡事故,今年1月份连续发生 2起,其中日照死亡2人、泰安死亡1人,安全事故有上升的 苗头。三是主体行为不规范。从全省建筑市场检查情况看 ,未批先建、规避招标、肢解发包、赶抢工期、压缩造价 等行为屡禁不止,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层层转包、违法 分包等现象屡有发生,违规施工、违章作业、偷工减料、 以次充好等问题屡纠屡犯,给工程质量安全埋下了隐患。 四是监督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特别是村镇工程、园区项 目、市政设施建设没有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游离于监管之 外。如去年冠县和今年五莲的安全事故,建设项目虽远离 城区,但是按建筑法和质量安全条例规定都应纳入监管范 围,建设方却没有办理任何手续,部门监管还有盲区和死 角。五是整改处罚不严格。目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基本健 全,关键是落实不到位、执法不严格,违法不纠、处罚避 重就轻现象还比较普遍。这些年各级搞的检查很多,发现 问题不少,但整改和处罚力度不够,以致于隐患变成险情 ,险情酿成事故。有些虽然处罚了,但也仅限于经济处罚 ,涉及到资质资格的不多,清出建筑市场的更少,没有起 到警示震慑作用。对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深刻反思,举 一反三。 工程质量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关乎经济发展和 社会稳定大局,是百姓最直接、最关切、最重大的利益 ,不仅是建设问题、经济问题,更是民生问题、政治问题 。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改善民生、 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方式调 结构、促进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党和 政府赋予我们的重要职责。质量安全工作中不确定、不稳 定、突发性因素较多,任何细小的疏漏都极易诱发质量问 题、导致安全事故,容不得半点马虎,决不可掉以轻心 ,必须时刻绷紧质量安全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 懈。 二、以更加扎实有力的措施,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 平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省深 入推进转调创、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关键之年。质量 安全工作面临着新挑战、新要求。李克强总理在保障性安 居工程座谈会上强调,工程质量安全是必须坚守的生命线 。郭树清代省长在省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要求,高度重 视安全生产,确保不出现大的问题。中央和省领导的讲话 ,提出的目标高、要求严,为今后的质量安全工作确立了 基调、指明了方向。当前,我省城镇化进入提质加速发展 的新阶段,城镇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公共 服务设施、住房建设投资将高速增长。今年全省预计完成 建筑业总产值1.24万亿、房地产开发投资5060亿元、城市 基础设施投资1090亿元,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65万套,新 建农房50万户。如此大的工程投资,监督管理任务非常繁 重,而各级监管力量相对不足。据统计,我省每年在建工 程近8万个、5亿多平方米,政府质量监督一线人员不足 2600人,人均监督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济南、青岛等大 城市达到50万平方米,远远超出国家有关要求。全省安监 人员不到1500人,缺口更大。随着高、大、难、新工程项 目越来越多,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广泛应用 ,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家和省委、省 政府部署要求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 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把工程质 量和安全生产工作抓出新成效。 2013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 "质量第一、安全至上",大力实施质量兴业、安全发展战 略,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住 宅工程质量通病、施工安全、材料进场、建筑扬尘四个专 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为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要 达到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工程主体确保结构安全,一次验 收合格率98%以上,住宅质量通病治理覆盖率90%以上;安 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一)狠抓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抓质量安全,最重要、最基础的工作就是要落实责任。 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是质量安全第一 责任人。凡是因队伍选择、材料供应、工期要求、工程款 拨付等问题影响到质量安全的,要严肃追究建设单位法定 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勘察设计单位要确保设计成 果符合标准规范,加强建设过程技术服务,对重大质量风 险源、安全危险源要提出技术措施。施工单位要按标准规 范组织施工,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严格专项方案审查 ,落实工序验收、隐患排查、风险分析、应急救援等制度 。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过程控制职责,做好方案审核、材 料把关、现场巡查、平行检验和旁站工作。图审机构要严 把图纸审查关,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予通过。检测机构要 做到程序合法、数据可靠,绝不允许弄虚作假。建设、施 工、监理单位要认真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专职质量安 全管理人员要现场盯守,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重大危 险源加强检查巡视,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二)着力强化部门监督管理。各级建设、城管执法、 市政公用、房管、建管等部门作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主体 ,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质量安全"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 、分级负责,对辖区内每一家企业单位、每一个施工现场 ,都要落实好监管职责。一要实现监管全覆盖。按照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限额以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无论投资 主体是政府还是企业、资金来源是国有还是个人、建设地 点是城市还是乡镇,都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施工图审 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法定建设程序和制度,纳 入质量安全监督范围,确保做到无缝隙、无盲区、全覆盖 。未经批准、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已经开工的 各级建设部门要依法责令整改。这几年,小城镇和农房建 设规模不断扩大,而且多在城市规划区外,是监管环节中 的短板。要尽快建立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加强乡 镇建设管理员队伍建设,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与乡镇 政府密切配合,对村镇工程特别是农房集中建设项目实施 有效监管,并为农民自建房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各类开 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