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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长在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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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 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2年8月23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 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督查组的督查意见 ,研究部署下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 作。刚才,杨焕彩同志通报了有关情况,青岛、枣庄、烟 台、德州四市和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人行济 南分行、建行山东省分行的负责同志发了言,讲得都很好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6月29日,李克强副总理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 议上明确要求:要继续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努 力扩大竣工和交付使用规模,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公开公 正公平分配。8月6日,姜大明省长在省政府常务会上强调 ,深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改善民生、贯彻稳中 求进总基调的重要举措。从我省情况来看,今年前七个月 ,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总体顺利,但建设任务依然十 分艰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筹 集压力大、房屋征收拆迁难,部分城市保障房项目建设进 展迟缓、竣工率偏低、配套设施建设不及时。各级各有关 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 和省政府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的部署要求,采取 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破解工作难题,抓竣工、抓配 套、抓入住,确保完成国家今年下达的建设任务。 一是加快建设进度。各地要对照与省里签订的目标责任 书,逐个项目调度情况,根据时限倒排工期,责任到人 ,狠抓落实。尚未开工的项目,要抓紧开展选址、环评、 立项、规划、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作,相关部门要加 快项目审批和手续办理,落实建设条件,推动项目尽早开 工建设。涉及房屋征收的项目,建设、房管部门要加大力 度,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切实做到群众工作到位、资金补 偿到位、安置保障到位,确保顺利征迁。对保障性安居工 程用地,国土部门要优化业务流程,加快手续办理,符合 条件的要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不符合条件的要在3个工作 日内告知。到8月底还不能保证开工的,要立即调整计划、 更换项目,确保9月底前开工。已开工项目特别是续建项目 ,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科学组织现场施工,在确保安全 和质量的前提下,适当增加人力物力,进一步加快施工进 度,努力扩大竣工规模,尽快形成实物供应。 二是努力筹措资金。各级财政、建设、房管部门要密切 配合,根据工程进度,把国家和省下达的专项资金及时拨 付到相应项目上。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落 实好税费优惠政策,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 收益中足额提取保障房资金,并加大地方财政增收部分、 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向保障房建设的倾斜力度。纳入全国住 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的城市,要规范运作、强化 监管,用足用好这项政策。各市要加快组建保障性安居工 程投融资平台,支持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增强融资功 能。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房建设,特别要用好企业可 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租房的政策,鼓励大企业投资建设公 租房。今天会上,省建行就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 户区改造,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签订了合作协议,各地要 准备项目、积极申报。 三是确保工程质量。各地要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强 制性技术标准,科学确定工期,合理核定造价,优先选用 高资质、高水平的大企业参与建设,从源头上保证工程质 量和施工安全。要严格建材采购和核验,坚决杜绝瘦身钢 筋、蜂窝混凝土、粉末砖头等不合格材料进场使用。要全 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永久性标牌制度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质量问题要"零容忍",严格验收 监管,已建成的保障房要全部分户验收,验收不合格或存 在明显质量缺陷的,一律不得交付使用。 四是完善配套设施。市政公用和公共服务设施是保障性 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对在建项目统筹调 度,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路、水、电、气、暖、通讯 等基础设施,协调安排好中小学、幼儿园、医务室、商店 、物业、治安等公共服务设施,方便群众入住。今后集中 建设的保障房新项目选址,要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和市 政、教育、卫生、商业等设施齐全的地方。 五是强化分配管理。各地要按照"规范程序、公正操作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完 善制度设计,明确准入条件,严格审核把关,规范配租和 配售行为,确保保障房惠及符合保障条件的群众。要发挥 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作用,为保障房公平分配提供基础 资料和技术支撑。要建立举报投诉和违规查处制度,及时 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保障房住户,依法查办和从严惩处以权 谋私、骗购骗租、违规转租转售保障房等行为。同时,要 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监管、市场运作、高效持续的保障房小 区社区管理和物业服务新机制,加强使用管理和维护维修 ,提高保障房完好率和使用年限。 二、坚定不移地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7月7日,温家宝总理在江苏调研时指出:目前房地产调 控仍然处在关键时期,调控任务还很艰巨,必须坚定不移 做好调控工作。7月31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 局会议,专题研究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强调:要坚 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决抑制投机投 资性需求,切实防止房价反弹,增加普通商品房特别是中 小套型住房供应,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满足居民合 理的自住性住房需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 ,狠抓贯彻落实,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信心不动摇、方向 不改变、力度不放松,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7月25日至28日,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第四督查组来我 省督查,对我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山东省委、省 政府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工作扎实,措施有力 ,较好地贯彻落实了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调控工作取得 明显成效,房地产市场总体稳定。督查组同时指出了我省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为在思想上还需继续提高和统一对 中央调控政策的认识,房价上涨过快、社会舆论较多的二 三线城市应主动考虑相应调控措施,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 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总量、计划执行情况还不十分理想 ,预售资金的监管体制仍需进一步健全完善,等等。对督 查组提出的问题,我们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研究相应措 施,尽快整改到位。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部署要求,结合我 省实际,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差别化的房地产税收、信贷政策和住房限 购措施。稳控房价,关键在于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 从这轮调控成效看,目前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最直接、最 有效的途径是限购限贷。各地要坚持既有政策不放松,严 格执行二套房认定标准、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和三套及 以上住房停贷政策,加强住房交易环节税收征管。济南、 青岛要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措施,特别要针对"商改住(商业 用地上的开发项目变相改作住宅销售)"等规避限购的行为 ,抓紧研究制定管理措施。同时,继续落实好对首套普通 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