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注重培养法治思维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
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
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贯
彻落实这一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必须注重培养和强化法治
思维,切实带头信仰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
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增强法治信仰。“法律的权威
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
法律至上的理念,做到“三个带头”。一是带头敬畏法律
。怀有敬畏之心是法律得到自觉遵守的前提。一方面要畏
惧法律,把法律的禁止视为雷池,坚决不越一步,不以身
试法;另一方面要爱护法律,充分尊重法律的神圣性和权
威性,奉法律为圭臬,努力把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
行。二是带头学习法律。要坚持把学习法律作为一种责任
、一种追求、一种境界,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
研讨、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
律体系的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不断提升自身法治
素养。三是带头维护法律。领导干部带头维护法律,是提
高全社会法治意识的关键。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自觉与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作斗
争,以自身实际行动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严守程序规则。法治思维强调
绝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线、绝不可触碰法律的红线,凡事必
须在既定的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党员干部培养和强化
法治思维,一是要努力养成依法依规办事的习惯。制定政
策、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