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前行 迎接美好光景
自1997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至今己有近20个年头,摸
着石头过河,从试点到推广,城市管理事业不断发展前行,在这过
程中城管虽然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但并不
是一帆风顺的,一路伴随着不少争议与坎坷。引发争议与坎坷的原
因是多种多样的,其中就包括: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近日,通
过对《苏州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这些法规的学习,对城市管理事业的未
来和前景充满了希望,同时也感到肩头压力很大。
最初,1996年我国颁布的《行政处罚法》,是城管执法最直接
,最重要的参考法律,也仅仅涉及到其中的第16条,而且此条内容
过于宽泛,并没有对城管执法作出具体规定。所以,前期规范城管
执法的大多只是一些地方政府自己制定的一些规章制度和一些相应
的规范性文件,有着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从而造成全国没有统一标
准,五花八门的局面。同时,也导致了一些管理体制、监督机制、
职能界定等方面的问题。
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