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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吉宁:在2017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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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环境质量改善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以优 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在2017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环境保护部党组书记、部长 陈吉宁 (2017年1月10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 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 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 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 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 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总结2016年环保工作主要进展,以改 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以 深化改革为动力,研究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 划》,部署安排2017年环保重点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 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 和环境保护的一系列决策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 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以宽广的全 球视野、深厚的民生情怀、强烈的使命担当,多次对生态 文明和环境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 新战略,充分体现了新时期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新气象新境 界新思路。 刚刚过去的一年,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环境保护的重要 批示达800多件,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达60多件,涉及环 境保护督察、查处严重破坏生态事件、长江经济带环境保 护、农村环境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环境社会风险防范 、确保核与辐射安全等众多领域和方面,既一脉相承,又 与时俱进,既放眼长远,又立足当前,既有顶层设计,又 有实在举措,凸显了对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坚定不移、一 以贯之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从2016年初在推动长江经 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提出:“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 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3月在全国两会上 强调:“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上,一定要树立大局观、长 远观、整体观,坚持保护优先,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的基本国策,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到8月 在青海考察时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是 我国持续发展最为重要的基础。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 突出位置来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筑牢国 家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 统一”,再到9月杭州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峰会上强 调:“要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让老百姓在 宜居的环境中享受生活,切实感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生态 效益”。特别是12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再次 作出长篇重要指示,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要切实 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 意识,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这一重要指 示,站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明确了生态文 明建设的战略定位,强调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紧 迫性,指明了今后一段时期生态文明建设重大任务,体现 了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殷切希 望,提升和深化了我们对生态文明建设、对环境保护的理 解和认识。 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供给 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 的位置,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的现代化中国。要坚持在发展 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环 境治理力度,下决心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之 路。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不懈、综合施策、 标本兼治,积极推进环保领域改革,创新管理方式,强化 环保责任,严格环境督察和执法,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 大生态保护力度,着力推动大气、水、土壤环境不断改善 ,采取更有力度和针对性的措施,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治理 成效。张高丽副总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作出重要批 示,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要求,强调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 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加 强生态保护和修复,严格环境监察执法,切实改善生态环 境质量。 我们要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 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决 策部署,着重把握好以下5个方面: 一是强化“四个”意识,把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 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转化为 路线图和施工图。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保护自然环境 就是保护人类,建设生态文明就是造福人类;生态环境问 题是重大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社会和政治问题;要像保护 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尽快把生态文明制度的“四 梁八柱”建立起来,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 轨道;要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绿色、循 环、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 。这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涵盖生态文明建设和环 境保护的总体定位、基本理念、目标指向、关键举措等诸 多方面,成为我们党新的执政理念和发展理念,成为我们 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推动绿色发展的方向指引 、根本遵循和实践动力。 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 、看齐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 重要指示批示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 来,切实担负起解决环境问题的政治责任,从大局上找准 职责定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化环保改革,推 动形成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内生机制,加强污染治 理和生态保护,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 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全力打赢补齐环保短板攻坚战 ,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确保到2020年生态环境 质量总体改善。 二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 ,在经济新方位中统筹协调好发展与保护关系。“绿水青 山就是金山银山”,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 环境保护战略思想的理论精髓和重大论断,深刻揭示了发 展与保护的本质关系,指明了实现发展和保护协调共生的 新路径,成为发展观创新的最新成果和显著标志。没有发 展的保护不行,没有保护的发展也不行。经济生态两手硬 ,青山金山长相依。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判断,形成以新发展理念为指 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政策框架,贯彻稳中求 进工作总基调,以新的有力作为标注着我国经济新方位。 当前我国经济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经济增长进入新常态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发力,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逐 步提高,发展方式、发展速度、增长动力、产业结构、能 源结构等总体上有利于环境保护,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 问题,特别是经济下行、区域行业分化出现的新情况新问 题,值得高度关注。我国东部一些地区经过近几十年的高 速发展,已形成稳定的经济增长极,逐渐向创新和绿色发 展阶段迈进,环境与经济的关系在统一,环境质量出现好 转态势。但中西部、东北等以传统产业为主的地区经济发 展、环境改善压力较大。中西部地区重化工项目投资持续 攀升,相关产业自东向西转移的趋势已经比较明显。东北 地区经济发展滞后,同时环境质量不容乐观,经济发展与 环境关系呈现明显异化趋势。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17年工作作出部署,强调坚持 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这是我们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也 是做好经济工作的方法论。稳中求进,稳是主基调,稳是 大局。稳中求进,不是无所作为,不是不敢作为,而是要 在把握好度的前提下奋发有为,处理和平衡好改革、发展 、稳定和保护的关系,在寻找新动能和处理老问题上把握 好方向、节奏和力度,摒弃瘸腿的、粗放的、低品质的发 展方式,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 持续的发展。经济发展好的地区,要把环境保护作为推进 经济转型升级的抓手;经济困难的地区,要注意解决群众 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西部地区,要坚决守住环境底 线和空间。 我经常讲,环境保护不是发展的包袱,不是站在发展 的对立面。经济发展模式由粗放式增长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环境保护是重要抓手,抓环境保护就是抓发展质量,就 是抓可持续发展。好的经济质量和好的环境质量内在是一 致的,一个地方可能暂时存在环境质量差、而经济质量好 的状况,但很难持久,特别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环 境质量差的经济模式会成为发展的制约。必须更加重视生 态环境对发展的约束,把环境保护真正作为推动经济转型 升级的动力,下决心改变不合理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 空间布局,把生态环保培育成新的发展优势,把“绿水青 山就是金山银山”变为生动实践。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进PPP、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治理等方式,大力推动 绿色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既让节能环保产业成为稳增长、 调结构、惠民生的战略新兴产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旧 动能转换中的新动能;又增加生态产品的供给,提高人民 的生活质量,提升区域的品质和竞争力,带来更大的发展 空间。 三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 态环境的获得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 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环境就是民 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这集中体现了以人 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拓展了民生的基本内涵。 生态环境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随着 人民群众温饱无虞、迈向小康,生态环境在群众生活幸福 指数中的分量不断加重,对清新空气、清澈水质、安全食 品、优美环境等生态产品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环境美成为 人民幸福生活的新内涵。环境污染引发社会公众的集体焦 虑,环境风险凸显,环境事件多发高发,日益成为关系群 众健康的民生之患、民心之痛,也成为考验地方党委政府 政绩观、治理能力、形象和公信力的“试金石”。 必须把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贯穿到环境保护工作的 各领域各方面全过程,硬碰硬、严又严、实打实,抓出一 批实实在在的环境治理成果,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尽 早解决民生痛点,让美丽的家园空气清新、山清水秀、鸟 语花香,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才更真切、更深厚、 更饱满。 四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 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既 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倒推,厘清到时间节点必须 完成的任务,又从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顺推,明确破解难 题的途径和办法”。这告诉我们,既要对照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目标,又要针对当前环境领域 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创新性、创造性地解决问题,才能实 现新的突破,取得环境保护的新成效。 当前,我国经济总量和增量仍在持续上升,污染物新 增量依然处于高位,带来的环境压力仍然十分巨大。特别 是,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一些地方环保工作和投入 力度减弱,一些领域环境治理有所放松,一些企业环境治 理意愿下降,提标改造不及时、擅自停运治污设施甚至弄 虚作假、超标排放、偷排漏排情况时有发生。同时,随着 环境治理措施深入推进,留下的很多环境问题是难啃的硬 骨头,复杂性在增加,解决的难度在加大。比如,在大气 环境方面,全国空气质量主要指标改善好于年度目标,颗 粒物浓度持续下降,但城市空气质量普遍超标,臭氧污染 问题进一步显现。在水环境方面,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总 体下降,但部分水体水质趋于恶化,总磷污染问题日益凸 显。 面对这样的突出环境问题,需要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 ,综合施策、全力攻坚、扎实作为、加快解决。坚决打好 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一批重大环保工 程,带动加快污染治理、改善环境质量、强化政府责任。 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建立系统规范的激励约束机 制,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严格环 境执法监管,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加快形 成环保守法新常态。 五是落实新发展理念、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提高环保 工作预见性、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习近平 总书记强调,“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 念,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是具有内在联系的集合体,要 统一贯彻,不能顾此失彼,也不能相互替代”。贯彻落实 新发展理念,涉及一系列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工作方式 的变革,涉及一系列工作关系、社会关系、利益关系的调 整,过去许多老办法不能用、也行不通了,必须创新方式 方法。 当前,一些地方环境保护工作出现不计成本、方法单 一,急功近利、搞一刀切等现象。比如,为应付环境保护 督察,个别地方发红头文件强制关停市区和县城大多数中 小餐馆,采取用水泥灌树根抑制浮尘等所谓“奇招”。又 比如,一些城市在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频繁洒水、用 “喷雾车”喷雾、禁止货车通行,个别城市甚至出现堵塞 空气自动监测采样口、私自更换采样区域门锁、擅自进入 自动监测站房改动仪器参数、干扰数据传输等问题,直接 造成监测数据失准失真失效,性质恶劣。这些不仅没有达 到保护环境的效果,而且给推动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加强环境保护,既要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也不能急 于求成、期待毕其功于一役。必须保持清醒头脑,保持战 略定力,讲究方式和手段,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加强环 境经济形势分析与预判,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提前做 好准备,采取预防措施,提高工作预见性。强化科技支撑 ,夯实基础能力,说清楚为什么治、治什么、怎么治,提 高科学性,提升管理效能,解决好环境治理措施的针对性 和有效性问题。统筹好部分与全局、个体与群体、当前与 长远,推动环保理念认识的系统化、管理思路的系统化、 手段措施的系统化,防止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既加强污 染治理,又强化预防措施,从源头上减少环境污染;既依 靠行政手段,又提高法治化水平,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释 放法治和政策红利;既强化约束机制,又创新激励机制 ,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既曝光反面典型,又宣传正面典型 ,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主要进展 2016年,环境保护任务异常繁重,工作量大面广。一 年来,我们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把握发展与保护的 关系,总体考虑和部署是做好“五抓”。 一是抓方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布置环境 保护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 部署,写入十八届五中全会文件和“十三五”规划《纲要 》,贯穿于《“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改善环 境质量为核心,与《环境保护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 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的规定内在一致,体现 了工作的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环保工 作做法和经验的继承与发展,有利于强化科学治污、系统 治污,可以更好地调动地方积极性,让地方的环境治理措 施更有针对性,统筹运用多种手段,形成工作合力和联动 效应;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思路,可以使环境治理 成效与老百姓的感受更加贴近,让人民群众有明显的获得 感。 我们把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作为政治纪律来坚守 ,全系统上下形成广泛共识,在规划计划、深化改革、环 评审批、考核评价等各项工作中全面落实。在规划计划方 面,“十三五”规划《纲要》首次对空气质量和地表水质 量从好与坏两个方面提出了4项新的约束性指标;《“十三 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提出7个 方面主要任务和5个方面保障措施。在深化改革方面,加快 建立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对环境质量不达标地区通过核发 排污许可证对相关企业实施更加严格的排放管理,推动环 境质量达标。完善总量指标分配机制,将质量与总量挂钩 ,环境质量差的地方要承担更多的总量减排任务。在环评 审批方面,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区域环评规划、现有项目 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的“三挂钩”机制。在考核 评价方面,坚持环境质量考核和总量减排考核相结合,总 量减排考核结果服从环境质量考核结果。按照“谁考核 ,谁监测”“谁监测,谁监管”的原则,加快推进生态环 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加强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有效性管理 。在工作推进方面,建立环境质量预警制度,对环境质量 改善指标完成情况较差、重点工程建设滞后或运行不稳定 、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实施预警并根据预警等级 进行通报。 二是抓责任,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环境保护 责任,推动落实企业的排污守法责任。加快生态环保领域 改革,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推动党委政府、 企业和公众形成思想自觉和内生动力,引导地方党委政府 以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培育企业和大众环 境友好的生产与生活方式。 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方面,从 2015年底开始对河北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试点,到去年 开展两批共15个省(区、市)环保督察,聚焦中央高度关 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环境问题,紧盯生态 破坏严重、环境质量恶化的重点区域流域,以及地方党委 政府环境保护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敢于动真碰硬,极大 地发挥震慑作用。同时,有序推进环境保护综合督查,重 点督查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突出环境问题处 理和环保责任落实情况;对环保工作不力、生态破坏严重 、环境问题突出或环境质量恶化的一些地区,采取函询、 约谈、限批、通报等措施并公开曝光;加强对地方的考核 ,考核结果不仅作为对各地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 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也作为安排环保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通过这些措施,有力推动了地方党委政府环境保护责任 的落实,促进了一批环保重大工程实施,解决了一批突出 环境问题。 环境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工作,从来都不是环保部门一 家的事,需要多部门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综合管理。在 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推动下,18个省(区、市)党委政府出 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明确环境保护责任分 工,21个省(区、市)党委政府出台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 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正在开展的省以下环保机构监 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中,一个重要思路就是明确地方 政府各部门的环保职责,建立各部门保护环境的协调协作 机制,抓发展的抓环保,抓产业的抓环保,抓建设的抓环 保,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在推动落实企业责任方面,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大 典型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 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 设施超标排污、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 。严格落实“双随机”的相关要求,随机选取执法人员和 被检查单位,提高日常监管的突然性和随机性,减少违法 企业的侥幸心理。对环境污染重、污染物排放量多或环境 风险大的重点行业,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发 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环境监管信息,鼓励社会参与监督。 三是抓落实,对重点工作实施清单管理并加强督查督 办,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紧紧围绕中央 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落实大气、水、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协同联 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2016年,338个地级及以 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6.0%,优良天 数比例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全国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 Ⅰ~Ⅲ类水体比例同比增加1.8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 减少1.1个百分点。落实中央改革部署,既抓好重大改革方 案的制定,也抓好方案出台后的落实,总体进展情况良好 ,部分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去年中央确定环境保护部单独 或第一牵头的14项重点改革任务,7项已经中央审议或出台 实施方案,5项正在协调印发或上报,两项正在研究过程中 。落实《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持续加大环境 执法监管力度,促使企业环境行为的外部性内部化,推动 形成规范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让环境守法企业成长 ,让环境违法企业出局。 四是抓底线,优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积极应对环境 风险。坚决守住民生底线。优先解决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消灭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减少大 规模重污染天气、湖泊水华等社会高度关注的污染问题 ,让老百姓树立信心、看到希望。 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 责任意识,推动建立主要领域环境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体 系,加大环境社会风险排查预警、源头预防和应急处理力 度,依法及时妥处各种矛盾纠纷,坚决防范经济风险向政 治安全领域传导。全力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最大 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和生态环境危害。严格核 与辐射安全监管,确保核安全万无一失。积极妥善应对重 污染天气,统一京津冀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及 时组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会商,强化应急响应措施,强化 督查督导,实施区域应急联动,实现了污染物浓度“削峰 ”,减少了重污染对群众健康影响。 守住安全关键靠机制。注重机制建设,建立全国水污 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土壤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国家核安 全工作协调机制、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工 作部际联席会议等部门协作机制,以及环境经济形势分析 、环境质量预警、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环境舆情分析研 判等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五是抓作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打造忠诚 干净担当的环保队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 全会精神,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 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向党 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 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 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 党,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 治规矩,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两学一 做”学习教育,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为根 本任务,教育引导环保党员干部做“四讲四有”(讲政治 、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 有作为)合格党员,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 事的生动局面,以良好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推动环境保护 事业改革发展。 具体而言,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 气十条》)。发布实施《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 施(2016~2017年)》,建立月调度、季考核制度,推动完 成京津冀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编制城市大气环 境质量达标规划管理办法和技术指南,推动未达标城市编 制限期达标规划。加快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截至 2016年11月底,全国燃煤机组累计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4.25亿千瓦,占煤电总装机容量的47%。其中,河北、河南 等省基本完成改造任务。推动石化、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 物排放治理,进一步明确水泥错峰生产措施,散煤替代、 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业企业提标改造等治理任务加快推进 。构建机动车环境管理新模式,推进新生产机动车信息公 开和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联网。全国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 旧车404.58万辆,完成全年淘汰任务的106.5%。北京、天 津、陕西、广东、河南等省(市)淘汰工作推进力度大 ,完成情况较好。开展柴油车打假专项行动,对车用燃油 品质开展随机抽样调查。发布轻型汽车第六阶段排放标准 、船舶发动机第一二阶段排放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 ,在全国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强区域联防联 控,浙江、上海、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等7省 (市)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圆满完成G20峰会空气质量保 障任务,峰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委托中国工程 院开展《大气十条》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结果显示,各项 措施进展良好,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已经显现。 全面推动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 水十条》)。与各省(区、市)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 责任书,指导水质未达标地区编制水体达标方案。制定《 水十条》实施情况考核规定等十余项配套政策措施。加强 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编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 ”规划,考核“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规划考核断面 75.4%达标,水污染防治项目完成72.8%。落实长江经济带 大保护工作,编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 定2016~2017年行动计划;开展沿江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 专项行动,完成11省(市)126个地级以上城市全部319个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排查发现的399个问题 50%以上完成清理整治。制定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组织评估3300多个城镇集中式水源、抽样调查3800多个 农村水源环境状况。开展东江、滦河等良好水体生态环境 评估,编制实施保护方案。会同财政部深化新安江流域生 态补偿,启动汀江—韩江流域、九州江流域、东江流域、 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组织排查城市黑臭水 体,建立整治监管平台。截至2016年11月,排查确认的 2014个黑臭水体中,13.3%已完成整治工作,32.5%正在进 行整治。会同财政部安排60亿元中央资金,支持农村环境 综合整治工作。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立垃圾治理工作部 际联席会议制度,排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并提出整治方案 。浙江深入实施“五水共治”,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天 津狠抓“三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畜禽粪水)治理 ,启动110座污水处理厂改造,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陕西 开展《水十条》落实专项督查,进行渭河流域城市水质排 名。 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 十条》)。明确25项近期拟出台配套政策措施。12个部门 印发落实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 案编制技术指南》,指导督促各地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落 实《土十条》,17个省(区、市)印发省级工作方案。研 究起草《土十条》实施情况考核规定,推动落实各省级人 民政府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启动6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 区建设,以及第二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编制 污染地块、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以及建设用地土壤环 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加快推进《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 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修订。编制《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启动详 查工作。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建立危险废物豁免 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开展打击涉 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检查单位4.6万余家 ,立案查处1500多件,移送公安部门330件。严格废弃电器 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审核,7000多万台“四机一脑”进入正 规处理企业处理。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综合治理 。开展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和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监控 评估工作。 (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出台积极发挥环境保护 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 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等指导意见。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 等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截至2016年11月底,共检查企 业7145家,对538家(次)环境违法企业进行处理处罚,累 计罚款9800万元。 切实发挥环评源头预防作用。围绕“划框子、定规则 、查落实”3个环节,以“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 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为手段 ,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深入推进京津冀、长 三角和珠三角地区战略环评,审查45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准入,国家层面批复建设项目环 评文件80项,涉及总投资10584亿元;对11个不符合环境准 入要求的“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 不予审批,涉及总投资970亿元。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技术导则总纲》,优化环评工作和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编制内容。开展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 查,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420个地 市级环保部门实现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信息每周联网报送 。 完善政策和标准技术体系。健全环境信用体系,会同 31个部门印发《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 相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并将一批环境行政处 罚信息纳入“全国信用共享平台”。配合有关部门出台《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修订《环境保护专 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严格限制“高污染、高环 境风险”产品生产企业享受出口退税优惠和加工贸易。完 成火电、加油站等12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发布 59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现行有效的环境保护标准达 1732项。发布《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VOCs防治领 域)》以及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铅蓄电池生产及再 生、废电池等3项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 《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清单(第二批)》。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环境保护部负责的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等1项中央本级和“在环保部门管理 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批 ”“入海排污口位置审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 验收”等3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环境影响 登记表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管理,开展产业园区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清单式管理试点,制定京津冀环评管理综合 改革试点方案,358家环保系统环评机构全部完成脱钩。 (三)深化落实各项改革举措。 在环境保护督察方面。完成河北省试点及第一批对内 蒙古等8个省(区)中央环保督察,刚刚结束第二批对北京 、上海等7个省(市)督察进驻,共受理群众举报3.3万余 件,立案处罚8500余件、罚款4.4亿多元,立案侦查800余 件、拘留720人,约谈6307人,问责6454人。全国有21个省 (区、市)党委政府出台省级环保督察方案,20多个省 (市、区)成立环保督察机构,河北、山西、安徽、福建 、四川、贵州、新疆等省(区)已启动对地市党委政府的 督察工作,形成了中央和省级两级督察体制。 在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方面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 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围绕解决现行以 块为主地方环保管理体制存在的4个突出问题,以调整机构 隶属关系为手段,以重构条块关系为方向,以落实各方责 任为主线,以推动发展和保护内在统一、相互促进为落脚 点,在制度建设上实现“两个加强”,即加强地方党委政 府责任落实,相关部门按照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履职尽责 ,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权威有效的环境监 察体系;在工作重心上实行“两个聚焦”,即省级环保部 门进一步聚焦对环境质量监测考核和环保履责情况的监督 检查,市(地)县级环保部门进一步聚焦属地环境执法和 执法监测;在运行机制上强化“两个健全”,即建立健全 环保议事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在推进实施 上,要求成熟一个、备案一个、启动一个,力争在2017年 6月底前完成试点、在2018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工作 ,“十三五”末全国省以下环保部门将按照新制度运行。 目前,河北、重庆率先启动改革实施工作,在环境监察体 系、环境监察专员制度、生态环保委员会、环境监测机构 规范化建设等方面作出制度性安排。上海、江苏、福建、 山东、贵州、河南、湖北、广东、陕西、青海等10个省 (市)以省委省政府名义提出试点申请,天津、新疆、江 西等省(区、市)也在积极开展前期工作。 在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方面,国办印发《控制 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总体思路和目标是:坚持 问题导向,推动落实企事业排污单位治污主体责任,实现 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坚持目标指 引,改革以行政区为主的总量控制制度,建立企事业排污 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更好地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坚 持系统思维,逐步整合、衔接固定源环境管理相关制度 ,构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核心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严 格依照排污许可证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