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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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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市首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创业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在全市掀 起全民创业的新高潮,努力营造崇尚创业、勇于创业、服 务创业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首届 “六安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名额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市首届“创业之星”20名。 二、评选条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本市户籍,创办企业在**市 注册登记,实缴注册资本50万元(含本数)以上,吸纳农 村转移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就 业达20人(含本数)以上,企业稳定经营2年以上10年以下 (2015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 (二)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管理规范、无违法失 信行为,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创办实体经济效益稳定 ,具有地方经济代表性,同时有显著发展潜力,能够带来 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三)企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创 业经历有代表性,在自主创业者中有较强的引领作用,得 到政府、社会和群众公认,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四)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劳 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无拖欠工资现象。 (五)本次评选活动对于存在以下事项和行为的候选人 采取一票否决: 存在有偷、逃、骗、抗税或逃废银行债务、损害消费者 权益等不良记录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 染事故或社会治安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有其他违法违规行 为查证属实的。 三、评选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宣传发动、报名推荐、评审公示、表 彰奖励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2017年2月4日-3月15日)。印发《**市 首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并在**日报、 ***晨报、交通广播、人社局微信等媒体发布活动消息,对 **市首届“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