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中央、
省、市关于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
,现就X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
中全会精神,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
署,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
识”,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人民代
表大会监督职能,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
覆盖,使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
相统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目标任务
要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要通过
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扩大监察范
围、丰富监察手段,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
,履行反腐败职责,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
有效机制,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三、工作原则
围绕“转隶开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的思路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重点,着力解决监察范围过窄
、反腐力量分散等问题;坚持边转边融,在转隶过程中根
据个人特点、特长,将部分转隶人员融合到不同的内设机
构,同时将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融合到相关的内设机构;坚
持积极稳妥,把握好动态平衡,通过整合资源、调整结构
,实现内涵发展;坚持统筹协调,整合反腐败职能,在法
治上和制度上形成相互衔接、又相互制衡的机制。
四、重点工作
(一)对涉改情况进行摸底
要做好前期基础性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重点
要摸清涉改机构、编制、领导职数;人员数量、身份、职
级等基本情况;线索掌握、案件办理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涉改人员思想状况。
(2) 加强思想引导
加强学习讨论,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委关于监察体
制改革的精神,切实把县党委和涉改部门领导干部的思想
真正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握思想动
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为顺利推进试点工作
奠定思想基础。
(3) 做好编制划转和人员转隶
1、编制划拨。由县编办牵头,县纪委在原有基础上
,新增两个“纪检监察室”。同时,按照“编随事转”的
原则,人员编制按照不低于县检察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
23%的比例进行划拨,比例不足23%的由县编办从县检察院
的政法编制中增加划拨。对于目前检察院辅助于三项工作
的事业人员编制和工勤人员编制,由县统筹根据工作需要
将编制及人员相应划转,事业编制划转至监委机关相关事
业单位,工勤编制划转至监委机关。
2、人员转隶。涉改转隶人员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反
渎职侵权与职务犯罪预防三科室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
服务于检察院三科室的事业、工勤编制人员,实行一次性
全部转隶。同时,组织、编制等部门牵头,将转隶人员的
党组织关系、行政关系转入新组建的县监察委员会。涉改
部门人员的相关待遇暂时不变,检察官员额制继续推进。
(四)组建监察委员会
X县监察委员会由X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监察委
员会,撤销县监察局和县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
、职务犯罪预防三部门(科室),将相关职能整合至县监
察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增设两个纪检监察室。党的纪律
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
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共同设立综合
部门、信访部门、执纪监督部门和执纪审查等部门,形成
内设机构互相协调、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
(5) 确定领导班子组成人员
县监察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县纪委书记兼任;副主任
2名,由县纪委副书记兼任;委员4名,其中县纪委常委兼
任2名。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副
主任、委员,由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X县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任命。
(6) 明确监察委员会的职责
县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履
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监督: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
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
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
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处分决定;对在行
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
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
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七)明确监察委员会的职能和监察对象
维护宪法和法律;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
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党
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察委员会对本级党的机关、
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
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
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
育、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