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学校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实施
方案
××年上半年,学校机关各部门、部分直属单位和各
教学单位(院、系、部)党政领导班子任期均已届满。为
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学校事业发展,经学校党
委研究,决定于××月启动以上单位领导班子换届调整工
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
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政策法规
,结合目前学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为指导,围绕××目标,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
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
革,切实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
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上来,努力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
干部队伍办学治校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为促进学校事
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发扬民
主结合起来,进一步发挥学校党委在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
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进一步强化学校党委及相关职能
部门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干部中的责任,注意发扬
党内民主,坚持充分酝酿、集体决策,防止简单以票、以
分取人。
(二)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科学发展、以德为先的
用人导向,把人岗相适、重视一贯表现等要求贯穿到班子
换届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坚持民主、公开、竞
争、择优,充分体现和落实教职工在换届工作中的知情权
、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把教职工评价和任期考核情
况作为班子调整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坚持同步换届、分步实施。本次换届实行同步
换届、分类考核任命,原则上按照先正职后副职、先交流
后补缺、先领导班子调整补充后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进行
。对于缺额的机关、直属单位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采用民
主推荐或面向全校竞聘上岗的方式产生;对于缺额的教学
单位(院、系、部)行政负责人主要采用民主推荐的方式
产生。
(四)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任期制。机关部门、直属
单位领导班子任期为五年;教学单位(院、系、部)行政
领导班子任期为四年;基层党委任期为四年,基层党总支
和直属党支部任期为三年。领导班子成员在同一单位同一
职务上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一般不再提名或者任命担
任同一单位同一职务。
(五)坚持推进干部交流,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在保
证工作连续性和干部队伍整体稳定的前提下,鼓励在机关
部门与教学单位之间、教学单位之间、机关部门之间进行
干部交流,畅通多岗位培养和锻炼干部渠道。对在同一单
位担任同一职务满8年(含8年)或在同一单位领导班子
任正、副职累计超过12年(含12年)的干部,一般应进行
岗位交流,确因工作需要可以适当延长。
要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换届时领导班子成员
58周岁以上的一般不再提名,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确因
工作需要可以适当放宽。属于提拔任职的,正处初任职年
龄不超过55周岁,副处初任职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年龄
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1月)
(六)坚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继续面向国内外
遴选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积极推进执行院长(系主
任)制度。在岗位安排上,坚持从学校工作大局出发,个
人服从组织。对于换届后不再从事党政管理工作的“双肩
挑”干部,回相关院系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因年龄限制
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专职党政管理干部,可以安排担任原
相应职级的非领导职务,承担学校交付的相关任务,享受
相应待遇。聘任为非领导职务的干部,接受同级党政正副
职负责人领导和管理。
三、任职条件
任职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是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员工
,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并符合《党
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此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机关部门、部分直属单位
1.正处级岗位:现任正处或任副处级职务2年以上,或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副处级干部等管理工作经历
。
2.副处级岗位:现任副处或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或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
3.任职党务部门领导职务的必须为中共党员,且应当
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
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党龄等有关要求。
(二)教学单位(院、系、部)
1.担任基层党组织书记(正处级)职务的须为现任正
处或任副处级职务2年以上;担任基层党组织书记(副处级
)或副书记职务的须为现任副处或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
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任职时应有三年以上党龄。
2.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必须符合《安徽大学院长(系主
任)工作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任职条件,其中,院长
(系主任)原则上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
位且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新提拔的副院长(系副主任
)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
四、方法步骤
(一)任期考核(3月21日前完成)
1.动员与部署
学校和各换届单位分别进行动员与部署,并组织本单
位教职工、党员学习有关文件,统一认识,明确要求。
2.总结与述职
机关部门及部分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任期总结主要包
括在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履行部门岗位职责
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取得的业绩和效
果;在为教学、科研一线服务过程中所体现的服务精神和
工作效能;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各换届单位领导班
子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在本单位全体教职工会议上述职
,人数较少的单位根据知情原则确定述职范围。
教学单位(院、系、部):基层党委(党总支)领导
班子任期总结主要包括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的发挥
;宣传与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
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统战和群团工作等情况。教学
单位(院、系、部)行政领导班子任期总结主要包括比照
任期目标总结人才培养、学科学位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