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涪陵区人大常委会颁发任命书大会上的
讲话
张世俊
(2012年4月18日)
同志们:
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根据我国《宪法》和有
关法律的规定,经过认真审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
新一届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区人大常委会委
室负责人的任命决定。这是继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
生新一届区“一府两院”领导人员之后的又一次重要人事任命
。这次任命,不仅表明了区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对被
任命人员的信任和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支持,更是凝聚着全
区116万人民的信任和重托。在此,我谨代表区人大常委会
,向被任命为新一届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区人大
常委会委室负责人的同志们表示热烈的祝贺!我相信,大
家一定不会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牢记使命,恪尽职守
,为我区的改革开放和“双百”现代化大城市建设作出新的贡
献。下面,我代表区人大常委会提几点希望和要求,与大
家共勉。
一、进一步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不断增
强“四个意识”,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
制度是实现和保证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我们党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途径。
宪法和法律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国
家权力机关把行政权、司法权交给“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
,这些权力行使得怎么样,有没有滥用?这都需要监督。
作为“一府两院”的工作人员,今天接受了区人大常委会的任
命,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增强四个意识,自觉接受人大
监督。
一是必须增强人大意识,认真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
。宪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
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项法定
义务。增强人大意识,就是增强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
治制度意识,就是增强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
政的意识。今天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其实
质是代表人民把国家权力授予给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使其
担负起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维护公民权利,实现
人民根本利益的职责。大家一定要从维护宪法尊严、保证
人民当家作主的高度,充分认识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
、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自觉摆正位置,依法履行职责和
义务。
二是必须增强监督意识,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的监
督。人大对“一府两院”进行的监督,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
民的社会主义民主原则。人大监督的内容,既包括对“一府
两院”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的法律监督,又包括法律监督以外
的工作监督;不仅监督“一府两院”的行为是否合法,而且监
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是否有效。从这个意义上讲,人大对行
政、审判、检察机关的监督,既是一种制约,更是支持和
促进,使其更加有效地开展工作。希望同志们要正确对待
人大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习惯于被监督。
三是必须增强责任意识,切实为人民掌好权、服好务
。与权力对应的就是责任,权力与责任是相互依存的,从
来就没有无权力的责任,也没有无责任的权力。权力越大
,责任越重。今天接受任命的同志,有的是新提拔的,有
的是平级交流的,有的是连任的,大家都担负着一个部门
或一个方面的重要责任,都要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感,正确
处理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在工作中千方百计去克服困难
,扎实工作,卓有成效地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始终
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辜负人民
的信任和重托。
四是必须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宗旨观念,一心一意谋
发展。群众观念是根本的政治问题,群众路线是我党区别
于其它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是我们党的生命线。胡锦涛
同志强调“要进一步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和
国家全部工作中,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
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
一名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更要牢固树立执政为
民的思想,身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正确领导方法,善于听
群众意见,集中群众的智慧,把及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
中的困难和问题作为首要责任;要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
究,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不断总结经验,探
索规律,指导工作;要多谋善断,集思广益,提高办事效
率,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把执政为民
落到实处,努力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
和发展好。只有这样,才能赢得群众的信赖,才能得到群
众的拥护。
二、开拓进取,争做“五个表率”,为实现“136”目
标而努力奋斗
区四次党代会和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了我区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