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区人民政府关于企业
发展法制环境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张世俊
(2014年5月26日)
同志们:
按照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市两级人
大常委会将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分别组织开展为期大半
年的企业发展法制环境专项工作评议。今天我们召开动员
大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企业发展法
制环境专项工作评议相关文件及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对区
人大常委会开展企业发展法制环境专项工作评议进行动员
和部署。
刚才,谭杰同志介绍了工作评议方案,清禄和联军同
志就如何做好相关工作发了言,大林副区长就区政府及相
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如何支持配合评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我完全赞同。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工作评议的重
大意义
区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重庆市实施<监督法
>办法》的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组织开展企业
发展法制环境工作专项评议,既是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实施
监督、充分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举措,也是区人大常委会
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区委四届
四次全会精神,服务全区发展大局、支持和促进政府工作
的有效途径。我们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工
作评议的重大意义。
(一)开展企业发展法制环境工作评议,是推动我区
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现实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
特征就是法制经济。经济的活力和后劲来自各类市场主体
,而良好的法制环境是企业得以蓬勃发展的重要保证。从
我区的情况看,工业是涪陵的立区之本、兴区之源、强区
之基,是涪陵的一张“名片”。在区委的领导下,历届区政府
高度重视工业企业发展法制环境建设,在政府职能转变、
服务企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
文件和配套措施,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维护市场竞争
秩序,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工业企业发展,收到了很好的效
果。2013年全区实现工业总产值1130亿元,新增规上工业
企业16家,规上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比全市高66个
百分点,工业增加值占全区GDP的55.1﹪,成为我区经济发
展的重要增长点。截止目前,全区共有企业12996户,企业
总数在城市发展新区中排名第二位。仅今年3月1日我区启
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新诞生市场主体1386户,其中企
业443户,从一个重要方面显示出我区的企业发展环境是良
好的。但与此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需进一步改进的方面。
如有的部门涉企检查行为频繁,增加企业负担;对企业实
行差别对待;漠视企业合法权益,对企业反映的合理诉求
不及时解决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区委、区政府
的形象,而且阻碍了企业良性发展,企业要求切实维护合
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的呼声较高。因此,区
人大常委会开展这次专项工作评议,就是力图通过这种方
式,进一步摸清我区企业发展法制环境现状,着力推动政
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为我区各类企业发展提
供最优质的服务,创造最良好的法制环境,从而激发企业
活力,推动全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开展企业发展法制环境工作评议,是加强我区
民主法制建设的具体实践。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
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也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根本保证。
区委历来非常重视民主法制建设,支持区人大及其常委会
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依法行使监督职权,运用法定
监督形式,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增强法律
监督和工作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加快法治涪陵建设。在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中,区委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
统一的高度,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地方人大工作,推进我区
民主法制事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区人大常委会开展
这次专项工作评议,本身就是加强我区民主法制建设的又
一具体实践,目的是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的决策部署,切实
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
用,促进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宪法法律意识
,推动各项工作依法开展、各项事业依法治理,提高全社
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开展企业发展法制环境工作评议,是区人大常
委会依法履职的重要形式和有效途径。我国宪法规定,“一
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监督法
》颁布施行后,《重庆市实施<监督法>办法》第十六条明
确规定,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可以
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本级人大代表对报告机关的专项工
作进行评议;根据评议情况,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按
“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对报告机关的专项
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报告机关专项工作进行评议后
,报告机关应当根据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在一个月内
将整改方案报送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
机构,在评议意见要求的时限内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
况。对报告机关专项工作进行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人数
未超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的,报告机关应当向人大
常委会重新报告,并由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由此可
见,工作评议不但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
重要方式,而且还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一府两院”工
作的有效途径。2010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
》和《重庆市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先后对区政府
的畅通工程建设、宜居涪陵建设、安全生产三个专项工作
进行了评议,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我们继续根据市
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开展企业发展法制环境工作专项
评议,这是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加强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
容,是职能所系,不但有利于促进全区实体经济健康快速
发展,而且对于我们进一步丰富评议工作经验,不断加强
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监
督职能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把握关键,切实增强工作评议的实效
这次工作评议,从5月中旬开始,12月底前完成。评议
过程分为评议准备及动员、调查研究、集中评议和整改落
实四个阶段,有关工作评议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评议方案
已作了明确规定。这里我着重强调需要重点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