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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显:新思想引领法治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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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显:新思想引领法治新征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 全新的视野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 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进行艰辛理论探索,创立了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 大报告中用八个“明确” 精辟概括和深刻阐述了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每一个“明确” 都理论和实践相 结合、言简意赅地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 问题,求真务实地回应了人民对党的创新理论期盼。八个 “明确” 中的每一项都与法治有着紧密的逻辑关联,都对依 法治国和法治建设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本文试就 八个“明确” 对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的指导意义,逐一进行 分析和阐释。   一、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思想的指导 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明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步走在本世纪中叶 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个 “明确”对谋划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 的长远目标、阶段性目标及其重大任务,无疑具有战略性 意义。从现在到本世纪中叶,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体分 为“一个时段、两大阶段”,法治建设和法治现代化贯穿其中 。   一个时段,即从十九大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 会决胜期。党的十八大向全党全国人民发出了全面建成小 康社会的动员令。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 、五中全会、六中全会不断明晰和丰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的目标和各项要求,其中就包括“法治小康”目标和任务。全 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法治领域就是要达到依法治国基本方 略全面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善,法治 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人权得到切实保障 ,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在实现“法治小康”的基础上,根据十九大的战略安排 ,法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同步纳入两个阶段规划之中。在 第一个阶段,即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的基础上,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那时,社会主义 民主法治基本现代化的面貌是,“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 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 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代化基本实现”,“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充满活 力又和谐有序”。第二个阶段,即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 ,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 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到那时,我国物质文明 、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 ,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一个现代化强国必 然是法治强国,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必然是法治现代化的国 家。根据这三个命题和“法治强则国家强” 的历史与理论逻 辑,现代化强国必然包括法治强盛在内。习近平总书记多 次引用“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 ,则国弱”的法家经典名句,用来教育党和人民走奉法强国 之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既需要法治保驾护航,也 有力地推动着法治强国建设。现代化法治强国的主要标志 是,法治成为国家与社会的核心价值,成为国家治理和社 会治理的根本方式,成为支撑国家兴旺发达的强大力量;全 社会尊重法治、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宪法具有极大权威 ,法律具有普遍的实效,任何个人和组织都自觉地在宪法 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人权和公民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国家公权力受到有效约束和监督;在国际关系和全球治理 中,我国拥有大国强国的话语权、决策权和规则制定权。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自然包括中华法治文明的复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我国古代法制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智 慧和资源,中华法系在世界几大法系中独树一帜。要注意 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 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 历史进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现代化发展必将重 燃法学法律界对中华民族世世代代形成和积累的优秀传统 法律文化的热情,涤荡法学领域的历史虚无主义思潮,以 时代精神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生命力,推进中华 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进法治的 时代精神与民族精神融汇,使源远流长的中华传统法律文 化发扬光大,使中华法治文明跟上新时代,跟进中华民族 伟大复兴的坚定步伐,并重新彰显其无穷魅力和影响力。   就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时代的“一个时段、 两个阶段”而言,未来三四年十分关键,它必将是我们党和 国家发展历史上一个十分特殊的历史时段。2018年是改革 开放 4 0周年, 2 0 1 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 0周年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 建党100周年。一个又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两个一百年的 历史交汇,推动着我们踏上法治建设新征程,深化依法治 国实践、加快法治中国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 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二、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思想的指导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 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 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个“明确”是建立在科 学把握我国社会发展规律,精准预测未来发展趋势,并反 复进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做出的重大政治论断。这个论断 对我国新时代法治建设具有根本性、决定性指导意义。习 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 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 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总体上已经实现小康 ,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 ,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 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同 时应当看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增量部分几乎都是民主 法治或与民主法治直接关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 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 求。我们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 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 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 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社会主要矛 盾的转化经历了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这个过程已经反映在 法治领域并引起法治工作方针的调整,从“有法可依、有法 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 司法、全民守法”,从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建 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从建设法治国家到建设法 治中国,实质都是新社会矛盾在上层建筑中的反映和调整 。   当前,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凸显出人民日益 增长的对民主法治的需求、对法治品质的要求、对公平正 义的期待、对安全保障的法律依赖与法律优质产品供给不 足、立法不优、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监督不力、权力制 约失衡、权利保护缺位、法治发展不平衡之间的矛盾。在 这种情况下,要加大法治改革力度和法治发展进度,推动 法治“供给侧改革”,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提高立法质量,产出更多良法,修订或废止依然存在的 “劣法”、“闲法”、“恶法”,增强法律权威,强化法律实施 ,不断提升法治的现代化水平,提高法治满足人民需要的 能力。   面对法治领域的供需矛盾和人民对民主法治的美好向 往,法治建设必须更加强调“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为主 体”,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己任。这是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价值所在,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 治发展的强大力量所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 最高的位置,强调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 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治国理政的根本宗旨。十八 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若干重大 问题的决定》把“以人民为主体”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的基本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把“坚持以人 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 方略之一,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 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 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 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 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这 些论述为厉行法治、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设定了最 高价值标准和根本原则。   在法治建设中,“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为主体”,坚 持法治的人民中心地位和人民主体价值,首先必须坚持法 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实现好 、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法治建设的根 本目的,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 、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法治建设的出发 点和落脚点,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各领域。其次,必 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建设,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 ,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 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 的权利和自由,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平等参与、 平等发展权利;以法治来激励和保护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 、创造性,增强社会发展活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 安定有序。再次,必须在依法治国全过程各领域坚持以人 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使 每一项立法都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宪法精神、 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坚持执法为民、司法为民、 普法为民,并依靠人民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惠民普 法。最后,要弘扬人民权益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靠人民 维护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 、所运用,不断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 意识和行动。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和战略布局思想的指 导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 布局是‘五位一体’、战略布局是‘四个全面’,强调坚定道路 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这个“明确”把法 治建设和依法治国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 战略布局之中,要求我们在总体布局和战略布局的视野中 充分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和重要保障”,法治建设要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 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 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相辅 相成,要进一步强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自信 、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法治建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 。法治建设属于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渗透于、贯 穿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 明建设之中。五个领域的建设是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以 它们对法治的强劲需求而持续推动着法治建设和法治现代 化发展;同时,法治建设又服务于和保障着五大建设,为总 体布局中的重大改革创造了“于法有据”的法治环境。在新时 代新征程中,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 新理念新思想新部署为指导,加快推进法治建设,使法治 不仅能够保障总体布局,而且能够引领总体布局的统筹推 进。通过加快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经济、法治社会,加快 推进文化法治建设、生态法治建设,并通过宪法修改与宪 制完善,统筹推进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 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时刻注重发挥社会主义法治对经 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引领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的一部分。十八大之后,习 近平总书记深入各地调研,探索新的历史时期和新的发展 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布局,在完善“五位一体”总体 布局之后,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并把依法治国放在 总体战略布局之中统筹安排。他强调指出: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 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战略目标一个都不能缺,“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 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要把全面依 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 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 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 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他还指出:“全面推进依法 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 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 要方面。我们要实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 一系列战略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 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制度,就必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上作出总体部署、 采取切实措施、迈出坚实步伐”;“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 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 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实现这个奋斗目标,落实这个顶层 设计,需要从法治上提供可靠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为更好 治国理政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 的一个全局性问题。落实好这项重大战略任务,对推动经 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具有 十分重大的意义”。   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主题来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除了要深刻把握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国 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 和作用,还必须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自 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没有这“四个自信”或 者“四个自信”虚弱,法治建设就会偏离方向、失去定力、松 动根基、缺乏动能,法治的精神和力量就会枯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 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 确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 ,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 全会决定有一条贯穿全篇的红线,这就是坚持和拓展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 个管总的东西。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 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坚持并不断拓展这条道路 ,我们成功地实现了从专制政治到民主政治、从人治到法 治的历史性变革。因此,“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的学理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法 学理论与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特别是十八大以来 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的结晶,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 治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理论表达,其主体构成与核心理论就 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法治理论全面阐述了法治的本质、法治的普遍规律 、现代法治的一般原理及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内在 要求、价值功能、基本原则、发展方向、遵循道路等重大 问题,是“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也是全面依法 治国的指导思想和学理支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推进 中国法治事业科学发展,必须始终如一地贯彻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法治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 国的制度基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包括经济制度和政 治制度。当今世界有两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我们坚持 和不断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 本经济制度。当今世界有两种资源配置的基本方式,一是 计划经济,二是市场经济,我们告别了僵化的计划经济 ,选择了自由的市场经济。事实证明,市场经济是当今世 界最有效率的经济运行机制。党的十四大把建立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十八届三 中全会做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的重大决 策,并提出“加快完善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十九大提出“加快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坚 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体制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内在地需要法治的引领和保障 ,也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构筑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包括国体和政体在内,具体而言就 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制 度,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 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一国两制”等。其中,党的领导是 核心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 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基本政治制度,“一国两制”是解决历史 遗留的香港、澳门问题的最佳方案,是香港、澳门回归后 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 度和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经济基础和政治 基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以其鲜明的 现代性和强大的生命力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拥有新时 代的先进性和优越性。我们要强化制度自信,充实制度定 力,并以法治的制度理性和规范力量,巩固、壮大、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以及与它们相适应 的各种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的精神家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 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文化,源自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 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植根于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 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没有高度的文化自 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 些精辟论述揭示了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本质特 征,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文化自信指明了方 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 化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的本质、逻辑和力量。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绵延数千年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和建设中创造的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 义法治文化、改革开放以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 设过程中创造的先进法治文化的结晶。完整意义的法治包 括三个方面,即法律制度、法治体制、法治文化。全面依 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要在制度完备、体制创新、文化 建构三个方面共同推进、协调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 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 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弘扬社会主 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2014年10月 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 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 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 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 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 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提出:“加大全民 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五年来的法治文化建设 ,夯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自信的基础。在新时 代新征程中,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 想为指导,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立足当代中国实践,结合 当今时代条件,借鉴外来法治文化,大力发展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文明。   四、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思想的指导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 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 能力现代化”。这个“明确” 既为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和 路径,也为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提供了目标导向和基本遵 循。   法治与国家治理息息相关,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无可 替代的功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依法治国是坚持和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 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法律体系是国 家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 依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要求完善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体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质是在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等 方面充分体现良法善治,而现代法治则为国家治理注入了 良法善治的核心价值和公共治理的创新机制,由此国家治 理便具有了现代性,迈向了制度文明和政治文明。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实质上就是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各项制度的创新发展都伴随着法律 制度体系的丰富与革新,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民主政 治就是法治政治、法治是治国基本方略、法治是执政基本 方式,这些科学论断和实践经验表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 程也就是国家治理法治化的过程,法治化是国家治理现代 化的必由之路。   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是党的执政理念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执政理 念愈加凸显法治要素,除了强调要依法执政、依法治国、 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社会、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重大改 革于法有据,又进一步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各级领导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 、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要推动法治国家、法 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党的执政理念和法治理论深 刻揭示了法治在国家治理中具有决定性作用。所以,要以 国家治理现代化为主题,以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为主线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中国建设,为推动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公平正义、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 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通过建立和健全 国家治理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和法律程序,形成完备的国 家治理法治体系,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有 效治理国家的能力,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伟业在法治轨道 上顺利前进。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是法治发展和法治现代化的强大 动力。法治现代化必将使法治在国家治理中发挥更优良更 重要的作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内在地要求推进法治现 代化,惟有现代化的法治才能支撑和匹配现代化的国家治 理。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法治现代化 ,使法治现代化的目标更加明确,路径更加清晰,重点更 加突出,措施更有抓手。   党的十九大把“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标志,进而把这一论断和目标纳 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和基本方略之中,这 为法治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目前,我国的法治还不能 满足国家治理的现实需要,更不适应“形成系统完备、科学 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和“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治理体 制”这一国家治理现代化阶段性目标的需要。为此,要以时 不我待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以习近平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法 治现代化思想理论为指导,以改革创新的姿态和锐气,抓 住有利时机,加快法治建设,在积极应对国家治理迫切需 要的同时,紧紧跟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步伐,同步推进法 治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法治现代化的目标必将把古 老的中国带进现代化强国的征程,使党和人民在法治中实 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使中华民族在法治中走向富强 民主文明和谐美丽,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思想的指导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个“明确”重申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精神,为深化 依法治国实践强化了理论引领。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 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 治引领和规范作用。“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 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地位更加 突出、作用更加重大。我们必须坚定不移贯彻依法治国基 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坚定不移领导人民建设社会 主义法治国家。”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有一个总目标、总抓手,这 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体系” 概念是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提出的最具原创 性和标志性的概念之一,明确提出“法治体系”概念和建设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命题,具有重大理论创新、制度 创新和实践创新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立法、执 法、司法、守法、法治监督、法治保障、法学教育、法学 研究,涉及统筹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 法自治,涉及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法治经济、法治军队,涉及协调发展国家法治、地方法治 、社会法治、行业法治,因而迫切需要一个符合法治规律 、传承法治文明、思想含量丰富的统领性概念。“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这样一个统领性概念。习近平总书 记指出: “提出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 性质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