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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夏来:在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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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摘要) (2018年1月24日在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 议上) 詹夏来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五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 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 ,在省委坚强领导下,聚焦中心大局,依法履职尽责。五 年来,共制定法规34件、修改58件、废止12件,审查批准 设区的市法规83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报告94项,开展执 法检查19次、专题询问8次,审查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421件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66项;任免国家工作人员689人次;完 成全面深化改革任务42项;配合全国人大完成在我省开展 的调研、执法检查等103项,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强化立法引领推动作用,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 保障善治   常委会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 律体系、引领推动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统筹实施五年 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统筹法规的立改废和审查批准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提供了法 治保障。   着力完善经济领域立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践行 新发展理念,着眼于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制 定和修改经济方面法规20件。适应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 需要,制定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条例,推动构建 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增强经济的创新力和竞争力。   着力推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立法,促进权力规 范运行。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推动人大工作完善发展的部 署,制定和修改相关法规24件。党的十九大后,及时修改 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把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等部署要求明确为首 要行为规范,促进组成人员更加坚定自觉地贯彻党的主张 和中央决策。   着力加强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立法,适应人民 美好生活需要。制定和修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市 场管理等法规,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制定和 修改人口计生等法规,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制定和修改安 全生产、食品安全等法规,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自 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文明领域立 法作为立法的重中之重贯穿本届人大始终,及时修改环境 保护条例,把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等战略决策贯彻到法规中 ,并将“河长制”“林长制”写入法规。   着力健全地方立法工作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 。制定和修改15个立法工作文件,使立法的关键环节都有 章可循。完善坚持党对立法工作领导的机制,把中央及省 委加强党对立法工作领导的部署落细落实。   着力推进设区的市行使立法权全覆盖,提高我省地方 立法整体水平。根据中央部署和立法法规定,分3批确定 14个新享有立法权的市开始行使立法权,标志着我省立法 工作迈出重大步伐、法治安徽建设掀开崭新一页。   二、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保障和推动五大 发展   常委会扎实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支持和促进“一 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 事业发展的合力,保障和推动我省创新、协调、绿色、开 放、共享发展。   深化拓展经济工作监督和预决算审查监督。紧扣我省 经济发展大局,围绕去降补、调转促、全创改、放管服、 防风险等重点任务,审议53项报告,组织6项执法检查。专 题审议“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十三五”规划纲要 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和 调转促行动计划等方面报告;开展科技进步、产品质量等 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中小企业发展、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 等情况。依法审议每年决算、预算执行、审计及审计查出 问题整改等报告。   深化拓展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高度关注民生 ,抓住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等,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询问 或执法检查。为推动脱贫攻坚,在连续两年审议专项工作 报告的基础上,开展专题询问。为促进民生工程实施,每 年开展调研、视察。为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开展“食 品安全江淮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为 保护生态环境,审议6项报告、组织6项执法检查,为打造 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献计出力。   深化拓展对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支持政府深化行 政体制改革,就加快职能转变、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 务服务环境等听取审议报告。支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 正司法,分别听取审议省高院、省检察院10个专项工作报 告,并在审议刑事审判、民事审判、执行工作、反贪污贿 赂、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等报告的基础上分别作出决 议,促进“两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改革发 展稳定的司法保障。   深化拓展履行监督职责的思路举措。探索实行正确监 督、有效监督的途径,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提高监 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监督制度。拓宽监督领域。   三、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法治化   聚焦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批准省 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强大气污染防 治和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落实 普法责任制、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禁毒工作、调 整行政区划、确定部分市提前或延期换届、调整全省第十 届村委会换届时间、批准建立国际友好省州关系等,依法 作出决定决议。   四、加强和改进选举任免工作,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为 民履职   全面履行人大选举任免职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 大依法选举任免有机统一,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 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   认真做好我省选举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相关工作,做 好省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加强对市、县、乡人大换届 选举工作的指导。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 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的重大决策,按照全国人大常 委会有关决定及省委的部署,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五、充分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切实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始终把人大代表工作作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础工程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尊重代表 、联系代表、服务代表,不断创新举措、完善机制、拓展 平台,较好发挥了代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 独特作用。   不断完善支持和保证代表履职机制。贯彻中央对加强 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的部署要求,作出进一步加强代表工 作的决定。加强国家机关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双联系”。 重视代表能力提升,对代表进行全员轮训。推进代表小组 规范化建设,代表闭会期间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