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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爱荣:砥砺奋进服务大局高水平推进全省政府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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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服务大局高水平推进全省政府法 制工作 ——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于爱荣 (2017年1月10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 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贯彻 落实省委、省政府《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 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和石泰峰省长的批示精 神,总结交流2016年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下 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16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成效显著   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政府法 制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年 初确定的围绕“一个总目标”、实现“三个新突破”的要求,积 极探索,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   (一)注重统筹协调,全面推动《纲要》贯彻落实   以贯彻《纲要》为主线,牢牢把握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不断加快 。一是强化部署推动。组织专门力量起草并以省委、省政 府名义印发了《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5-2020年)〉实施方案》,就“十三五”期间我省法治 政府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对7个方面149项重点工作进行 了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明确了牵头部门、完成时限和主 要成果形式。承办了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 议,对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进行研究部署,推动落实法 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石泰峰省长出席会议,对全省依法 行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大多数市县及时制定出台了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或实施方 案。省人社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等部门就年度依法行 政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二是加大考核力度。起草并经省 政府同意,以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 了《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江苏省法治政 府建设指标体系》,制定了具体的评分标准。开展了 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 ,对13个设区的市、3个省直管县(市)和49个省级机关开 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群众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纳入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考评。首次以省政府名义组织对各地各部门 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 府的意见》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有力地推动了全省依法行 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做好国务院法制办《纲要》 贯彻情况督察的迎查工作,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得到了 国务院法制办的充分肯定。淮安市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对依 法行政工作的审议情况进行落实整改。盐城市通过部署考 核深化镇级法治政府创建活动。三是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 治意识。推动并组织开展省政府全体会议集体学法活动 ,邀请国务院法制办袁曙宏副主任作专题讲座,对《纲要 》进行解读,石泰峰省长主持会议并讲话。会同省委组织 部联合举办了全省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究班 ,市县政府和省级机关分管领导100余人参加了培训。各地 普遍通过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举办领导干部法治 培训班等方式,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徐州市重新修订了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 知识考试办法。宜兴市编印《法制讲堂》学法资料供政府 领导自学。四是推进行政程序法治化。在全国率先探索开 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选择苏州、徐州、 张家港、海门、阜宁和省国土厅、省水利厅作为第一批试 点单位,重点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合法性审查、 卷宗归档等方面进行实践探索。会同省档案局印发《关于 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的意见(试行)》,规范重大 行政决策档案管理。以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政府立法 制规、行政执法和监督、社会矛盾化解为重点,在全省范 围内组织开展公众参与行政程序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典型 事例征集活动,提高行政决策和行政管理活动的公众参与 度。扬州市深入推行行政行为风险提示制度。泰州市以政 府规章的形式出台《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办法》 。淮安市、省财政厅等就涉法涉诉事务管理进行制度规范 。   (二)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围绕制约深化改革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问题导向 ,突出改革实效,着力推动法治领域重要改革举措落地生 效。一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年初,起草并以省 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 (苏政发〔2016〕8号)。协调推动省政府成立法律顾问委 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政府法制办。石泰峰省长在省全面推 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为法律顾问颁发了聘书。 组织起草《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组织安排法律顾 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政府立法 等重要活动,全年就8件政府立法项目向省政府法律顾问征 求意见,对74件省政府重要文件和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 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审查,充分发挥咨询论证、参谋助手作 用。全省12个设区的市和81个县(市、区)建立了政府法 律顾问委员会。扬州市整合政府法律服务资源,构建高效 运转的政府法律顾问平台。宿迁市不断健全政府法律顾问 工作运行管理机制。昆山市在区镇及部门实现100%聘任政 府法律顾问。徐州市铜山区实行政府法律顾问项目认领制 ,并建立法律顾问服务档案。二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 机制改革。组织召开了全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座谈 会,就新形势下规范和推进我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进行研究部署。提请省政府批准了如皋市、泰兴市、兴化 市、沭阳县、邳州市、苏州市吴江区、盐城市大丰区、扬 州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宿迁骆 马湖旅游度假区在相关领域、区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 权工作。组织专家对常熟市镇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 工作开展第三方评估,召开街道、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处 罚权专家论证会。与省编办共同牵头,积极推进在盱眙县 、盐城市大丰区、南通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相对集中行 政许可权试点工作,组织召开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试点工作专家研讨会,对进一步扩大试点进行广泛调研 ,向省政府提出决策建议。淮安市制定出台了《市场监督 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行)》。镇江市开展行政执法 标准化建设。省公安厅全力推进受案立案制度改革。省交 通运输厅探索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三是 着力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积极推动“两法衔接”工作,组织 新华社智库、新华网等对江苏“两法衔接”创新实践进行宣传 推广。承办了以省政府、省检察院名义组织召开的省“两法 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南通、盐城等地围绕环境资源保护、 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构建联动衔接机制和监督检查机 制。徐州市积极推动“两法衔接”地方立法工作。四是进一步 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选择扬州市、 海门市、宜兴市、省财政厅、省海洋渔业局进行完善规范 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组织召开试点工作座谈 会,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对下一步全面推开完善合法 性审查机制、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进行部署。   (三)切实履行政府法制职能,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 用   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做好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监督 管理和行政复议应诉仲裁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 良好的法治保障。一是突出政府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推 动。2016年,省政府法制办审核完成地方性法规草案、政 府规章草案17件。13个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 章55件。各市县也制定了一大批规范性文件。为贯彻落实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 子的政策,及时审核修改了《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修订草案)》。根据中央关于不断完善司法管理体制改 革的要求,健全完善司法鉴定行政管理工作与审判、检察 、侦查工作的衔接协调机制,审核修改了《江苏省司法鉴 定管理条例(草案)》。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推进科技创新,审核修改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修正草案)》,提高了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总数和奖励 名额。适应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创新价格监管的需要 ,审核修改了《江苏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草案)》 。同时,选择部门争议较大的《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草 案)》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选择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江 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组织召开小型立法听 证会和专家论证会,不断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 的途径。南京市实现了政府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各环节 立法协商的全覆盖。无锡市对20部政府规章开展立法后评 估。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16年,省政府法制 办共办理各类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76件,受理相对人提出 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建议审查21件。收到各设区的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直管县(市)报送备案登 记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17件。组织开展常态化的第三方评 估和专家点评,实现对所有备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实质 审查,对存在问题的相关文件制发反馈函8件,2件退回制 定单位不予备案登记。集中对2003-2015年间省政府以及省 政府办公厅制发的2181件文件进行清理,按时完成了合法 性复审和专家论证工作,对12件提出修改建议,980件由省 政府宣布失效。组织对《全省行政权力清单》《江苏省政 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江苏省政府部门随机抽 查事项清单》等清单开展合法性审查,直接修改2300多处 ,提出意见、建议350多条。南通、镇江、连云港、沭阳、 省物价局等积极推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长效化。三是积 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和仲裁工作。2016年,全省收到行政 复议案件12203件,受理10986件,同比分别增长30.98%、 36.02%,审结10151件。省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96件 ,受理404件,同比分别增长15.04%、17.1%,审结344件。 其中,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共33件,直接纠错率达 9.6%,比去年提高0.6个百分点。办理以省政府为被告的行 政应诉案件352件。根据不同类型行政复议案件的特点,依 法分类规范立案审查文书、案件办理标准及流程,不断提 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统一规范行政复议时效,起草 并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明确行政复议时效的通 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作用,全年省政府行政 复议委员会召开听证会、质证会、案件审理会19次。深入 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对各设区的市政府行政复 议规范化建设进行复核验收,市县基本达到合格单位要求 ,行政复议工作的能力得到提升。承办了以省政府、省法 院名义召开的全省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统一 规范全省行政应诉工作,起草并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 《关于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对行政应诉中遇到的 疑难复杂问题及时与法院进行沟通研究,并形成供各地参 考的指导性意见。南京市在市、区两级政府实现行政复议 中心全覆盖。常州市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办案场所和专用 车辆得到有效保障。苏州市建立多层次的行政复议行政审 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扬州市实现行政复议全市统一受理 。积极发挥省仲裁学会对全省仲裁工作的联系协调指导作 用,组织召开了省仲裁学会年会及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 议,表彰了10名“江苏金牌仲裁员”和18名“江苏优秀仲裁员 ”,开展了仲裁理论与实务研究征文活动。2016年,全省 13个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7171件,标的额188.08亿元,发 挥了仲裁解决经济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各级政府法制机构扎实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加强政 府法制队伍建设。为提升政府法制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 水平,省政府法制办举办了市县政府法制办主任法治政府 建设专题培训班,邀请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进行专题讲 座。举办全省政府法制新进人员培训班,对全省200余名政 府法制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围绕行政复议应诉、规范性 文件合法性审查、“两法衔接”等专题开展培训,共约1300人 参加了培训。全省从高校、律师事务所聘请了37名法律助 理,协助处理政府法制事务。苏州市以市政府名义出台《 加强各级政府部门法制机构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二是 加强对基层的协调与服务。编印了《政府法制信息公开工 作手册》《地方政府立法工作资料汇编》《文件审查工作 手册》《行政执法工作手册(2016)》《江苏省政府法制 年鉴(2016)》等,为基层提供务实有效的指导服务。加 强对政府合同审查工作的调研指导,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 础上,召开全省政府合同审查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全省 政府合同审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研 究探讨,同时,开展政府合同审查典型案例和论文征集活 动,着力推动政府合同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省食 品药品监管局编撰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省地 税局积极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三是开展政府法制 实务研究。围绕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9个专题,开 展“三解三促”调研活动,撰写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向省委 、省政府提出决策建议。针对法治政府建设中出现的新情 况新问题,筛选确定了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 研究等11个课题对外招标。组织召开了以“使法治成为江苏 核心竞争力”为主题的江苏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讨会,并选 择优秀论文进行汇编。盐城市常态化开展政府法制课题研 究工作。   回顾2016年工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 清醒地看到,目前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如何更好地服务和保障高水 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有待进 一步探索和实践。二是在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增强行政执 法监督效能、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改 进和创新。三是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力量、装备和能力建设 与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对此 ,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加以解决 。   二、准确把握2017年政府法制工作的目标要求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的喜庆之年,是全面贯彻落 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战略部署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 ”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之年,做 好政府法制工作至关重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 进依法治国作了总体部署,开启了法治建设的新征程。前 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 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党政 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范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作为高水平全面 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省委省政府提出:“使法治 成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我们要切实把思想 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各项任务措施落实上来,紧扣贯彻 落实《纲要》主线,把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突出问 题与制度体制机制创新有机结合起来,抓住法治政府建设 的关键点和突破口,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着力推进重 要改革举措落地生效,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着力强化 行政执法监督,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着力加强队伍能 力建设,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7年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 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 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两聚一高”总目标 ,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纲要》和省委、省政府 《实施方案》为主线,着力推动事关法治政府建设全局的 体制机制创新,以高水平的政府法制工作服务和保障高水 平的小康社会。   综合各方面因素,2017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的主要目 标是:   ——按照责任分工和时序进度牵头落实《实施方案》确 定的2017年度46项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力争实现人民群众 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达90%以上。   ——推动政府法制机构牵头的13项重大改革取得更大突 破。2017年底前,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 门100%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请省政府批准推出一批 地区在相关领域、区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 进第二批8个地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   ——高质量地做好政府立法工作。省政府法制办完成 10件地方性法规草案、8件省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核修改。各 设区的市完成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核修改工作。 确保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   ——推动落实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