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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宏生:在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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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推进会上 的讲话 严宏生 (2011年8月9日) 同志们:   今年6月,省林业局牵头在句容市召开了全省国有林场 危旧房改造工作会议,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之内,省住建 厅、监察厅、林业局商定再次召开这次推进会,并将会期 确定在“无会月”的8月,充分说明了这项工作的时间紧迫性 和特殊重要性。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前阶段全省国 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分析存在问题,着重研究如何加 大力度、加快进度,推进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省住 建厅、监察厅领导对此十分重视,会前专题听取了汇报。 省监察厅副厅长刘井石同志亲自参加会议,并要作重要讲 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刚才大家参 观了高淳县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现场,高淳县政府介绍了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经验,请各家相互借鉴,取长 补短。根据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效能督查组的意见和会 议的安排,我就如何加大力度推进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 作作个专题发言。讲三点意见。   一、客观分析问题,进一步提高推进国有林场危旧房 改造工作的思想认识   按照国家林业局等部委的统一部署和审核批准,我省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总体规划建设任务为9417户,分三年 完成。去年以来,国家累计安排我省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 任务8011户,涉及21个县(市、区)的37家国有林场。根 据前阶段省林业局组织的专项督查结果,截止 7月底 ,2010年任务涉及14个县(市、区)20个林场,3011户已 开工1655户,占55%,其中已完工1228户,占41%。高淳县 傅家坛林场等8家林场已经完工,其中东海县西山林场和宿 迁市嶂山林场已建完交付,职工已入住,铜山区赵疃林场 等2家林场已部分完工,宿城区林柴场等3家林场正在施工 ,东海县石湖林场、金湖县林场已落实建设用地,正在办 理相关手续,准备开工建设,东台市林场、大丰市林场、 新沂市马陵山林场、新沂市踢球山林场、丰县大沙河林场 等5家林场尚未开工。2011年任务涉及13个县(市、区 )19个林场,5000户中已开工1197户,占24%,其中已完工 655户,占13%。高淳县青山林场已基本完工,浦口区老山 林场等4家林场已部分完工,句容市林场等8家林场已落实 建设用地,正在办理相关手续,赣榆县吴山林场、泗洪县 临淮林场、新沂市徐塘林场、宜兴市林场、宜兴市大贤岭 林场、盱眙县林场等6家林场尚未落实建设用地。   按照省政府与省林业局及省林业局与相关县(市、区 )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2010年度的任务要当年完成主 体工程建设,今年入住,2011年度的任务要在10月底前开 工,目前进度与工作目标尚有较大差距,形势不容乐观。 这也是此次请12个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队来参加 推进会的主要目的所在。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作为全省保 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组成部分,对任务、进度、质量等要 求,省里是一致的。在同一年度任务中,出现如此之大的 不平衡现象,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我认为最关键的是 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没有把国有林场危旧房改 造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予以应有的重视 ,以至于进展滞后。为此,我们必须进行深刻的反思,从 以下三个方面提高认识。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国有林场危旧 房改造工作的认识。党中央把“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 核心,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要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 好生活的新期待,要强化各级政府职责,加大保障性安居 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增 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给”。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对 搞好保障性住房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经常深入基层考 察保障性住房工作,李克强副总理多次深入林区考察棚户 区改造,作出重要批示。省委、省政府对国有林场危旧房 改造工作高度重视,将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纳入全省 安居性工程建设统筹规划,通盘考虑。李学勇省长在全省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明确要求,省委 常委、副省长黄莉新同志对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两次 作出重要批示,副省长何权同志代表省政府与省林业局签 订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目标责任书,省政府副秘书长 杨根平同志召集省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并形成省政府 办公会议纪要。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充 分说明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各地应当从讲政治,与党中 央,省委、省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及确保党中央、国务院 ,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政令畅通的角度来认识这个问题 ,推进这项工作。   (二)从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国有林场危旧 房改造工作的认识。在国务院统一部署下,何权副省长代 表省政府与住建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与省林业局签订 了目标责任书,省林业局也与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同 志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务进行了 层层分解落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出台政策 ,为推进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开辟了“绿色通道”。根据国家 三部委联合颁布的《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 法(试行)》,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危旧房改造负总责 ,各县(市、区)政府是危旧房改造的责任主体。同时部 署的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务,享受同样的政策,面临同 样的困难,有的地方进展顺利,成效显著,有的地方则进 展迟缓,甚至还是一张白纸。各有关县(市、区)都应为 全省完成任务添砖加瓦,而不能拖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 设的后腿。江苏各项工作多数走在全国前列,中央专项督 查组即将来苏,有关县(市、区)要本着局部服从全局 ,对省委、省政府负责的态度来认识这个问题,推进这项 工作。   (三)从讲责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国有林场危旧 房改造的认识。由于管理体制机制等原因,我省国有场圃 的性质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但由于国家对森林 资源管理政策的限制,国有场圃不能将林地作为经营性资 产,也就不可能将场圃作为企业化运作。由此,造成国有 场圃职工既不是作为农民归属乡镇管理,又没有纳入城镇 人口管理;既享受不到城镇职工管理的政策,林地又不能 像农田完全分给职工经营;既享受不到国家对事业单位发 展的政策待遇,又无法像农民群众一样享受国家和省里扶 持“三农”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我省从2003年起实施的惠及农 村千家万户的农村五件实事及农村新五件实事,都未将国 有场圃列在其中。特殊的性质决定了国有林场职工也是一 个特殊困难群体。多年来,他们在造林绿化、保护生态环 境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现在他们生活十分困难,由于 贫困人口多,家庭经济条件差,没有能力通过市场解决基 本住房问题,不少林场职工还住在五六十年代修建的房子 里,超过80%的林场职工住房破旧、简陋,不具备基本的居 住条件。   基于国有林场做出的特殊贡献,林场职工又是一个特 殊困难群体,党中央、国务院给予了特殊政策,实施国有 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遇,我们应 倍加珍惜,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身心投入推 进和实施好这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让和谐社会的阳光 洒向林场,让小康成果惠及林场职工。   总之,我们都应该从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的高度 来认识搞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性。要强化责 任,带着感情去工作;周密部署,肩负责任去推进;规范 操作,怀揣爱心去实施,真正把中央惠民政策落实到国有 林场职工的头上,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群众满意。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认识问题解决了,思想就有了基 础,政策就有了保证,措施就有了力度。高淳县在国有林 场危旧房改造工作中,县委、县政府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 负责人思想认识到位,优惠政策到位,配套资金到位,加 上措施扎实,在全省率先完成两年任务。参加会议的同志 要认真思考工作滞后的原因,从思想内心迸发出加快推进 、迎头赶上的信心和勇气。   二、破解两大难题,确保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稳 步推进   为确保这一工程顺利实施,国家和省相继制定出台了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优惠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和省 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 展的通知》和国家三部委联合颁发的《国有林场危旧房改 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 优惠政策进行了明确,并给予了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最高 的资金补助标准。落实这些优惠政策,对国有林场危旧房 改造的顺利推进至关重要。   从两年来的工程推进情况看,各地在落实政策方面想 了不少办法,采取了许多有力的措施,也取得了实实在在 的效果。盱眙县对2010年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划拨51.7亩土 地用于集中建设,受益490户。今年,句容市对危旧房改造 涉及的46项收费项目中,全免24项,减半13项,酌情减免 9项,同时对林场危旧房拆迁腾出的部分建设用地,在政策 规定的范围内给予林场一定补助。宿迁市湖滨新城开发区 对嶂山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区级财政按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