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在全省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成立大会
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省司法厅和省总工会在这里联合召开会议,成
立安徽省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
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工会依法维权工作专业化和
社会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省总工会今年为全省职
工所办的十件实事之一。首先,我代表省总工会向受聘担
任顾问团成员的各位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以来致
力于职工维权法律服务工作的广大律师、劳动争议仲裁员
和工会法律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做好省职
工维权法律顾问团的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充分认识做好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关键期、结构调整阵痛期
和增长速度换档期,劳动关系的利益主体、利益诉求和外
部环境已经并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随着新生代劳动者逐步
成为职工队伍的重要力量,广大职工的民主观念和维权意
识不断增强,利益诉求愈加迫切。总体而言,我省职工队
伍基本稳定,劳动关系比较和谐;但近年来,劳动争议案
件也呈现出逐年上升的态势。2013年,全省各级仲裁调解
机构共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3212件,同比增长
28.05%(其中,仲裁机构受案总量增长17.88%,调解机构
受案总量增长46.88%);争议焦点比较突出,社会保险、
劳动报酬、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三类案件占案件总量的
81.76%;争议主体相对集中,非公企业案件占全年案件总
量的85.27%,而非公企业农民工争议案件占立案受理的农
民工案件总数的92.91%。劳动关系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经济
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因此,加强职工维权机
制建设,加大工会维权工作力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是我们面临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在我国历史发展的新阶段,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全面推
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
改革作出了战略部署,提出了“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
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新要
求;去年召开的中国工会十六大也明确提出,各级工会组
织和工会干部要坚持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
法维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劳动关系,参与各
项改革;这些都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会依法维权工作指明
了方向。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市场化的劳动关系必然
要运用法制化的手段加以调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
下,工会组织必须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充分利用社会
资源,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手段维护职工权益,促进
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因此,各位法律顾问团成员要
从贯彻依法治国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职工维权法律
顾问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
性。
二、认真履行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工作的各项职责
省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是在省总工会和省司法厅共同
领导下的职工法律咨询服务组织,承担着协助政府和工会
组织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
大家要根据顾问团职责任务的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全面履行工作职责。
一是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妥善处理好发展与维权
的关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实现工会工作法制化,做
好职工维权工作的根本前提。顾问团工作要以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
道路,坚持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工作方针,着眼于党和政
府工作大局,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和
职工队伍发展变化的新特点,新问题。促进企业发展、维
护职工权益是企业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也是我们依法维
权的基本原则。顾问团成员一方面要树立法律在化解矛盾
中的权威,教育引导企业经营管理者依法管理、履行法定
责任,教育引导职工依法维权,在法治轨道内理性反映利
益诉求;另一方面,在具体维权工作中,不能脱离我省省
情和发展阶段的实际,要在依法的前提下切合实际地科学
维权,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注意方式方法,区分
不同的对象和场合,务必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