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卫平副局长在全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
构工作研讨会上的发言
尊敬的元元局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这里隆重召开
全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研讨会,这标志着我国职
业卫生源头监管工作走向一个新的阶段,也必将对四川省
职业卫生工作起到积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我谨代表四川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四川煤监局)对国家总局领导和
兄弟省、市安全监管局领导、与会代表的到来表示热烈的
欢迎!根据会议安排,我就过去一年四川省职业卫生技术
服务机构监管工作和下一步打算向会议作一简要汇报,有
不妥之处,敬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回顾和总结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职业卫生职能
划转实现平稳过渡,打开了良好的工作局面
2011年,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省局党
组高度重视,在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全体职业卫生监
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
,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拓进取,职业卫生工作取得了较
好的进展。
(一)理顺了职业卫生工作体制。2010年8月,在新一
轮四川省政府机构改革中,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
)单独设立了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处,编制6人,承担职业健
康监督管理职责。去年6月,省编制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职
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川编发[2011]19号
),明确了职业卫生监管“防、治、保”三个环节分别由一个
部门为主进行监管的指导原则,从职业安全健康的本质特
征出发,赋予了安全监管部门在职业病事前预防、过程监
管、事故查处等方面的职责,确立了安全监管部门在职业
病预防环节实施监管的主体地位。去年8月,省安全监管局
根据《省编委会关于职业卫生职能分工的通知》(川编发
[2011]19号),与省卫生厅联合印发了职业卫生职责分工的
公告,并定于11年9月1日起,由四川省安全监管局正式受
理移交的工作职能。由省卫生厅移交至省安全监管局并向
社会公告的职能主要有:一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
级资质审定管理工作。二是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目前,全省21个市
(州)安全监管局中,已有19个市(州)局单独成立了职
业健康监管科(室),配齐了专职监管人员,21个市(州
)局全部按照中央和省编办的部门职责分工划转了职能。
(二)建立职业卫生监管监察规章制度,加强源头管
理。为保证职业健康工作职能划转的平稳有序过渡,进一
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的源头预防。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省编委《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
职责分工的通知》(川编发〔2011〕19号),于去年8月30日
,制定出台了《四川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
办法(试行)》和起草了《四川省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卫生
防治专篇编制内容(试行)》,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
,规范了职能划转后我省职业卫生源头预防工作的审查和
监督检查。
(三)筹建四川省职业健康技术评审专家库。为做好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
工作,去年底,我们向全省各级职业卫生监管监察机构、
有关高等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大型企业、疾病控制中心
、职业病防治机构和部分科研院所,下发了《关于推荐四
川省职业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川安监
[2011]289号),组建我省职业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库。截至
目前,经过审查并向社会公示的专家有136名。
(四)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年检续展及换证工
作。去年8月24日,收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职业
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年检续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安监总
厅安健[2011]187号)后,四川省局高度重视,迅即召开会
议,按照平稳、有序、公正、透明的工作原则,根据总局
相关要求和《四川省编委会关于职业卫生职能分工的通知
》(川编发[2011]19号)规定,以及省安全监管局与省卫生
厅联合印发的职业卫生职责分工的公告内容,研究安排部
署四川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年检续展及换证工作,通
过对省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摸底调查,结合我省实
际,并在征求各市(州)安监局意见的基础上,于去年9月
13日,制定下发了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
技术服务机构年检续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川安监
[2011]329号),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抽取《四川省职业
卫生专家库》中5至7名专家,分别就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质
量体系、人员资质、报告书编写、仪器和实验室等方面
,对原由卫生部批准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初审,并向国家总局报告初
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