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和完善
(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2018年09月19日)
内容提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带领人民
实行改革开放。为了快速发展生产力和商品经济,需要调
整所有制结构,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和各种生产资源。我们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思想不
断解放、理论不断创新、实践不断推进的改革发展过程中
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40年来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表明,既不搞单一
公有制也不搞私有化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巨大成功。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
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
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一主要矛盾,仍然要坚持和
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
在改革开放40年不断推进的理论与实践创新中,确立
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无疑是一项重大成
就。正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关系巩固和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不断发展和完善
的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
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调整所有制结构,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
展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
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针
对过去把家庭副业、集市贸易等也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加以
限制的做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社员自留地、家
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部分”。这为
个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依据,为调整所有制结构打开了突
破口。
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脱胎于生产力极端落后的半殖民
地半封建社会。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私有制的存在,既
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又是生产力发展不够高的结果。在
原始社会生产力极端落后的条件下,不可能存在私有制
;同样道理,在社会主义社会要以公有制完全取代私有制
,必须以生产力高度发展为条件。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
理》中回答“能不能一下子就把私有制废除”的问题时明确指
出,“不,不能,正像不能一下子就把现有的生产力扩大到
为实行财产公有所必要的程度一样”。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带领人民实行改革开
放,着力发展生产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就需要调动
一切积极因素和各种生产资源。为此,我们坚持马克思主
义和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立足中国实际,大力调整所
有制结构,改变原来“一大二公”的所有制模式,允许非公有
制经济发展,既鼓励和引导国内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发展
,又积极引进外资企业来我国发展。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是为了解放被传统体制束缚的生
产力,需要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为此,既
要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
作用,又要实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从一开始只允
许个体经济存在与发展,到允许私营经济发展,再到鼓励
外资的引进与发展;从界定非公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或
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到强调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从实践中的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到在理论上提出公
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
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明确“两个毫不动摇”;从市场调节和市
场经济概念的提出,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再
到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是一个思想不断解放、理论不断创新、实践不断推进
的波澜壮阔的改革发展过程。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到一定
阶段后提出的。在实践中,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在增加供
给、满足需要、扩大就业、增加税收、搞活经济等方面发
挥了重要作用。但在理论上,还需要突破社会主义与私有
制不相容的传统观念,进一步推进思想解放。我们党根据
我国生产力落后的国情,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这一理论在上世纪80年代初就开始提出。1987年党的十三
大报告系统论述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明确
说明了当时的国情:我国10亿多人口,8亿在农村,基本上
还是用手工工具搞饭吃,还存在落后于现代水平几十年甚
至上百年的工业。还存在大量贫困人口和不少文盲半文盲
。与基本国情相联系,进一步阐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
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解决这一主要矛盾的根本途径,就是大力发展生产力
,发展商品经济,利用价值规律和市场调节的作用。为了
快速发展生产力和商品经济,就需要进行改革开放,就需
要调整所有制结构,既